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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师体罚学生受处分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过一个月的精心治疗,王聪出院了,医疗费共计一万八千六百元。孩子的父母要求老师和学校赔偿全部医药费并处理该体育教师。学校与家长经过多方协商,最后学校同意承担受伤学生全部医疗费用,并对张老师作出记大过的处分。这是一起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件。此外高考升学指挥棒的重压,也导致了教师体罚学生行为时有出现。另外鉴于张某的故意伤害行为给学生王某的身体造成了伤害,行为人张某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体育教师体罚学生受处分

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中学 唐烈环

【事故经过】

国家的法律、法规一再严禁教师体罚学生,但现实生活中却常常出现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

2009年4月23日上午,某校七年级一班正在操场上体育课——学做广播操。一位名叫王聪的11岁男孩,他不做广播操而且与另一同学说笑,张老师发现后认为他不守课堂纪律,狠狠批评了他,但王聪仍旧在说笑。张老师十分恼火,走过去一脚踢向王聪,王聪当场倒地,大叫“痛,好痛,疼死了”,并在地上不停打滚。张老师认为他是装的,不予理会,继续上课。十分钟过去了,王聪叫得更凶。张老师发现情况不对,于是马上送他去医院,照片后得知王聪左胸一根肋骨断了。于是医生要求王聪马上要住院治疗,学校立即通知其父母来到医院。经过一个月的精心治疗,王聪出院了,医疗费共计一万八千六百元。

孩子的父母要求老师和学校赔偿全部医药费并处理该体育教师。学校与家长经过多方协商,最后学校同意承担受伤学生全部医疗费用(一万八千六百元),并对张老师作出记大过的处分。

【案例分析】

这是一起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件。教师体罚学生问题,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但少数教师体罚、伤害学生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时有发生,这到底是为什么?当前,国家法律逐渐完善,依法治校盛行之时,教师体罚学生问题还不时出现,原因何在?现结合本案例,对此案例进行简要的评析:

第一,大多数后果严重的体罚事件,主要原因与老师素质有关。不少老师由于自身素质差,而且因为工作压力大,同时还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他们对学生的态度往往都很严厉,极易导致和学生之间的矛盾,一旦发现有学生不听自己的话,平时积聚在内心的压力和火气就会一下子迸发出来,做出难以控制的不理智行为。

第二,法律知识的缺乏和法律观念的淡漠,是体罚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体罚学生的做法,我国目前虽有法律方面的规定和制裁,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因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严师出高徒”而淡化或取消,因此导致体罚现象反复出现。在法制发达的国家,别说是老师体罚学生,就是家长对孩子进行打骂,立刻就会有警察或有关部门来干涉和依法处置。而在我国,人们一般认为,教师并不是故意伤害,大多数体罚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正是因为缺乏法律对校园暴力的有效制裁,教师才会在不知不觉中犯下大错。

第三,社会观念也是导致体罚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体罚现象在中国尤其是中国农村广泛存在,一方面反映教师素质不高,另一方面也是传统的中国教育思想“严师出高徒”的习惯体现。此外高考升学指挥棒的重压,也导致了教师体罚学生行为时有出现。

有社会学专家指出:“孩子是真正的社会弱者,不懂得自己有哪些权利,也不懂得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正是由于身体力量的弱小,才导致老师和家长敢于体罚和虐待。如果老师和家长一味地打骂体罚孩子,就会埋下一个祸根,那就是当他有力量的时候,他就会打骂更小的孩子,当他成年以后,就会打骂和体罚小孩,如果是男人,也可能会打骂女性和儿童。”

本案中,教师张某因学生王某上体育课说话,就用脚踢断学生一根肋骨,这是一种明显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责任呢?首先对于学生王某造成的伤害应该给予赔偿,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但是这应由教师张某承担呢,还是由学校承担这种民事责任呢?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这应该属于特殊的侵权责任,对于学生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学校承担,在学校承担民事责任之后,由学校对有过错的老师张某进行追偿。另外鉴于张某的故意伤害行为给学生王某的身体造成了伤害,行为人张某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学校要杜绝教师体罚、伤害学生事件的发生,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大法律知识的教育宣传力度。在全体教师中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宣传活动,让老师们熟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让老师们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知道怎样做是合法的,怎样做是违法的。只有当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增强了,才不至于做出体罚、伤害学生的事情。现在一些老师做出体罚、伤害学生的事情后,他们自己却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已经给学生造成了伤害,甚至已经违法、犯法了!他们还在为自己辩护:“这样做是为学生好!”可见,在中小学教师中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活动很有必要!

现在各级教育部门对教师的上岗培训比较重视,尤其是实行新课标后,更是实行全员培训。广东省的要求是:“先培训后上岗,不(参加)培训不上岗。”但培训的内容主要是课程教学内容的培训。我认为在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时,应该加大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只有广大的教师明确了法律条文,树立了依法治教的意识,才能最有效地杜绝体罚、伤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2)倡导尊师爱生、师生平等教育。要在教师中倡导尊重学生、爱护学生的良好教学风尚,摒弃“严师出高徒”的落后教育思想,在学生中倡导尊重教师的思想,形成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提倡师生平等,有效地防止体罚、伤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3)要减轻教师的工作压力,关心教师的心理健康。我国目前的教育基本还是应试教育,社会、学校、家长对于教师的最大要求就是要保证升学率。教师承受着来自社会、学校、家长、学生、考试等多方面的压力,当这些压力不能够及时释放的时候就导致了教师心理的严重扭曲,因为心理扭曲而做出的各种体罚、伤害学生的事情也就不足为怪了。因此要防止和杜绝教师体罚、伤害学生事件的发生就必须给教师减压,改变现行的评价机制,使老师从精神上得到放松,此外还要为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让教师掌握一些心理学知识,使教师能够有效地进行自我调适,可以设立心理咨询点为教师服务。教师的工作压力减轻了,教师的心理健康问题解决了,教师体罚、伤害学生的事件就会自然的减少或者消失。

(4)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教师肩负着提高广大青少年思想素质和知识水平,为社会建设输送优秀人才的伟大使命,只有为祖国建设培养出千千万万思想进步,政治方向明确,道德品质高尚,心理健康,知识牢固的高素质人才,教育才能无愧于“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这一称号。作为教师必须想到,“想立人,先立己”。自身不立,何以立人?教师只有自身思想素质过硬了,才能培养出高素质、高觉悟的学生。因此,我认为,教师应该好好学一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这门课,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只有教师的师德修养提高了,教师体罚、伤害学生的事件就会自然的减少或者消失。

(5)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实行依法治教。学校要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以法律为准绳,实行依法治教。教师必须转变教育观念,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文明执教。教师作为培育祖国花朵的园丁,肩负重任,为了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是正确的,但是老师教育学生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对待这些未成年的孩子。因为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对实施此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应给予行政处分,如果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给学生的身体造成伤害的,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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