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人格基础构建的评价

人格基础构建的评价

时间:2022-02-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只有当罪犯形成了比较深刻、有力的自我意识系统,它们才可能成为人格改造的主体。人格基础的构建,就是对罪犯人格世界中自我意识系统的改造。这一改造所引起的罪犯人格世界的变化体现于“增强”,即自我意识力量的增强。人格基础构建评价,作为一级评价目标,可以分解为三个二级评价目标。认真考虑周围的人对自己的评价,并从他人的评价中认识自我。
人格基础构建的评价_人格改造论(增补本)

(三)人格基础构建的评价

在人格改造中,人格基础的构建是基石和起点。只有当罪犯形成了比较深刻、有力的自我意识系统,它们才可能成为人格改造的主体。人格基础的构建,就是对罪犯人格世界中自我意识系统的改造。这一系统的人格缺陷是:理性黯淡、情感体验肤浅和意志薄弱,一言以蔽之是:自我的缺陷。这一改造所引起的罪犯人格世界的变化体现于“增强”,即自我意识力量的增强。

人格基础构建评价,作为一级评价目标,可以分解为三个二级评价目标。

第一个二级评价目标是:理性,即自我理性认识。这个评价目标可以分解为7个三级评价目标:

(1)反思自己的犯罪过程,能够认识自己存在的人格缺陷。

(2)认真考虑周围的人对自己的评价,并从他人的评价中认识自我。

(3)对自己的需求、欲望和动机,有比较清醒的感知,并能积极去寻找满足的途径,但这些途径不与法律和道德冲突。

(4)能够意识到通过犯罪的方法满足自己的需求和欲望,是愚蠢的;既害人,又害己。

(5)逐步学会权衡利弊的思考习惯,即每做一件事情之前,首先分析它的利害得失,可能为自己带来什么利益,什么危害和风险,然后再决定做还是不做。

(6)经常自我分析,对“我是怎样一个人”作出自我评价。

(7)充分认识自己的优点、长处和价值,并不因为犯罪而失去自信心。

第二个二级评价目标是情感,即自我情感体验。这个评价目标可以分解为6个三级评价目标:

(1)对自己的犯罪怀有否定性的情感体验,如羞耻感、内疚感、罪恶感。

(2)对不良的、消极的情绪,能够及时觉察,并且能进行调整和控制,使不良和消极的情绪得到宣泄和平复。

(3)并不因为犯罪而形成过重的自卑感和挫折感,即使产生了这些情感体验,也能够比较快地振作起来。

(4)服刑期间,对前途比较乐观,情绪比较稳定。

(5)珍惜自己的名誉和人格形象,具有自尊的情感体验。

(6)能够在帮助他人解决困难的过程中产生愉快的情感体验。

第三个二级评价目标是意志,即自我意志控制。这个评价目标可以分解为6个三级评价目标:

(1)学会冷静地处理人际关系和事情,自己的事自己作主,不盲从,不冲动。

(2)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有勇气承认自己的错误。

(3)初步学会如何自我监督、自我命令和自我意志控制。

(4)学会对许多诱惑(如金钱、财富、性)作出果断拒绝,因为这些诱惑可能导致违法行为。

(5)学会坚守人格尊严,不为物质利益而轻易出卖。

(6)以毅力与恒心在整个服刑过程中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和良好的行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