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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2年,上海教育委员会与上海知识产权局联合颁发《上海市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各高校为加快上海高等学校的科技发展,特别是为了加强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制订措施,明确各高校科学技术处对知识产权管理的任务。

第一节 上海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一、加入WTO后上海市采取的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措施

面对加入WTO后的挑战和机遇,上海教育委员会审时度势,抓住机遇,结合经济科技发展的趋势,针对高校科技发展的实际,提出“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是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2002年,上海教育委员会与上海知识产权局联合颁发《上海市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上海市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办法》适应现代教育与科技发展的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推进高校快速发展,切实把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知识产权质量作为学校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系统、全面地规范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明确了高校知识产权范围,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著作及其邻接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知识产权,并明确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应当将知识的保护和管理纳入科技管理的全过程。在科技计划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及其产业化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正确应用法律和政策,调整学校所属单位和部门、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知识资本化,在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中体现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上海各高校结合实际,逐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目前上海各高校已成立知识产权领导机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初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规范管理,积极有力地推进高校科技管理工作上水平,开创上海高校科技工作新局面。

二、上海各高校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创新举措

各高校为加快上海高等学校的科技发展,特别是为了加强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制订措施,明确各高校科学技术处对知识产权管理的任务。

(1)制订知识产权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落实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3)负责学校与合作单位,学校与发明人、设计人之间的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归属的约定工作,以及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工作。

(4)培训知识产权管理骨干,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研究。

(5)组织、确定并办理学校专利、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维持和放弃等事项。

(6)组织学校校名、校标和重要服务标记的商标注册与维护。

(7)组织和推进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与实施。

(8)对学校所属单位和部门进行知识产权的考核、评估,落实知识产权的奖励和报酬等政策。

(9)调解、处理学校内部的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为师生员工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10)其他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为贯彻落实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上海各高校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技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并与市知识产权局与各区政府的知识产权工作紧密连接,不断深化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积极培训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把知识产权工作贯穿学校科技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

2002年,上海高校科技知识产权工作开始呈现新的局面,高校申请专利898项,比上年度增加42.5%。

三、上海高校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后的效果

上海各高校认真执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积极实施把知识产权工作贯穿学校科学研究的全过程,教师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得到提高,并用法律来保护知识创新成果的方法,提升科技成果的质量,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上海市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和研究有了新发展,在200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专利)优秀调研报告和优秀课题评选中,上海推荐的《上海高等学校知识产权评估研究》和《上海知识产权管理对策研究》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三等奖。

2003年,上海市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年申请专利1 794项,比上年度增加99.8%,居全国各省市高校第一。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知识产权上层次、上水平,200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上海高校知识产权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加强与推进上海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构筑知识产权人才高地;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规范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实施管理,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为强化上海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200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知识产权局合作成立上海高校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共同推进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市教委党委书记李宣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陈志兴、市教委副主任王奇、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董建平分别担任负责人,有关高校分管校长为成员。

为加快上海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适应上海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200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高校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先后颁布《关于鼓励在读硕、博士生申请专利工作计划》、《在上海高校推进知识产权管理示范学校的建设计划》、《加强上海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实施办法》。

围绕上海城市创新体系建设目标,2004年,市教委完成了知识创新体系规划纲要,提出了“高校知识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即“一二五发展计划”。“一”:即指知识创新体系建设;“二”:是发展科技创新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五”:包括新一轮重点学科建设计划、E-研究院建设计划、产学研合作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计划、上海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科技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组织本市高校2005年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评选的推荐工作。此次通过教委系统推荐的申报项目共计24项,其中,推荐发明专利奖19项,实用新型专利奖5项。在已公布的初审通过名单中,高校共有6项获奖,其中获得发明专利一等奖1项,占25%;二等奖2项,占25%;三等奖3项,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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