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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立学”观念的导入开创了“接纳”近代教育学科的条件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明清之际第一波“西学东渐”的过程中,以“西学六科”为中心的西方知识和学术的分类体系开始传入中国。可见,《名理探》对西学各科的介绍已超出了先前“西学六科”的范围。1910年,京师大学堂正式确立“七科立学”的体系,此后,“七科”调整,取消“经学科”,增补“农科”。[9]“分科立学”的观念、原则与方法的

2.1 “分科立学”观念的导入开创了“接纳”近代教育学科的条件

在明清之际第一波“西学东渐”的过程中,以“西学六科”为中心的西方知识和学术的分类体系开始传入中国。由意大利传教士艾儒略(Jules Ale‐ni,1582—1649)撰写的《西学凡》,即对“西学六科”的各科内容作过比较详细的介绍,并分别依据其西文读音及词义给出了两套不同的汉译名称(见表2‐1)。时人称:“读其凡,其分有门,其修有渐,其旨有归。”[1]《四库全书总目》亦谓:“所述皆其国建学育才之法,凡分六科”;“其教授各有次第,……其致力亦以格物穷理为本,以明体达用为功”。[2]

表2‐1 《西学凡》所见“西学六科”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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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艾儒略所著《职方外纪》、《西方答问》(一名《西方问答》),葡萄牙来华耶稣会士傅汎际(Fran毕ois Furtado,1587—1653)译义、李之藻(1571—1630)达辞的《名理探》等,均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西方知识和学术的分类体系。

例如,《名理探》的“诸艺之析”一节,所述的是亚里士多德的学科分类体系,它分别依“所论”(对象)、“所向”(功能)、“所居”(性质)三个维度,将作为人类知识全体的“艺”别作数类,并着重介绍了根据“所向”而划分的学科门类(见图2‐1)。《名理探》云,依“所向”,“艺”可“分为两端:一谓用艺,一谓明艺。用艺复分有二:一、其所作用,留于其所从发之德,如明悟之诸作用,留于明悟者,谓之韫艺。二、其作用,为物之所以受成者,如造室画像之类,谓之业艺”;而“韫艺,复分为二:一属辨学,其本分,在制明悟之作用。一属修学,其本分,在制爱德之作用。修学,又分有三:一在克己,西云额第加。一在治家,西云额各诺靡加。一在治世,西云薄利第加也”,三者即今日所谓伦理学(Ethica)、经济学(Economica)和政治学(Politica)。此外,它还提到了:(1)“伊斯多利亚”(Historia,史学);(2)“薄厄第加”(Poetica,诗学);(3)“百斯伯第袜”(Perspective,透视学);(4)“亚斯多落日亚”(Astrologia,星象学);(5)“阁斯睦加费亚”(Cosmographia,宇宙学);(6)“入沃加费亚”(Geographia,地理学);(7)“独薄加费亚”(Topographia,地形学);(8)“默第际纳”(Medicine,医学);(9)“默达费西加”(Metaphysics,形而上学);(10)“玛得玛第加”(Mathematics,数学),等十余种西学科目。可见,《名理探》对西学各科的介绍已超出了先前“西学六科”的范围。[3]

明清之际对西方学术分类体系的介绍及西方“分科立学”观念、原则与方法的导入,一方面对于中国知识阶层了解西方学术状况,进而重审中国学术传统,拓宽其学术视野,不无裨益;同时也给中国传统教育和学术注入了新的思想因素,成为西方高等教育导入中国的滥觞。[4]

鸦片战争前后,掀起了第二波西学东渐的高潮。伴随着西学的大规模输入,西方学术的分科观念与方法,逐步被国人所了解、接受。19世纪60年代,洋务教育的兴起标志着近代新教育的萌芽。在批判科举、改革书院、创办新式教育机构的呼声和行动中,中国知识阶层的少数先觉人物开始根据其最初了解、接受的“分科立学”、“分科治学”观念,纷纷提出自己的学术分科方案。这些分科方案概由作为西学的“舆算之学”(含算学、重学、视学、光学、化学、舆地学等)和作为中学的“经学”(含小学、算学)、“史学”(含策论)、“古学”(含辞章之学、散文、骈体、文赋、各体诗)所构成。例如,王韬(1828—1897)在《变法自强》一文中,提出了“文学”加“艺学”的八科分类方案:“文学,即经史掌故词章之学也”;“艺学,即舆图格致天算律例也”。[5]陈虬(1851—1903)在《治平通议》中,提出“改设五科”(即“艺学”、“西学”、“国学”、“史学”、“古学”等五科)的建议。[6]郑观应(1842—1922)则在《考试下》,提出了“文学”(与“武科”相对)的六科分类法,即文学科(“凡诗文、词赋、章奏、笺启之类皆属焉”,略同于传统的“词章之学”)、政事科(“凡吏治、兵刑、钱谷之类皆属焉”,即传统的兵刑政务之学)、言语科(“凡各国语言文字、律例、公法、条约、交涉、聘问之类皆属焉”)、格致科(“凡声学、光学、电学、化学之类皆属焉”)、艺学科(“凡天文、地理、测算、制造之类皆属焉”),以及杂学科(“凡商务、开矿、税则、农政、医学之类皆属焉”)等。[7]从上举各例可以看出,最迟在19世纪晚期,中国近代意义上的学术分科思想已经确立。不过,当时的学术分科基本上仍停留在建议和设想上,未能见诸行动。直到甲午战败,随着变革传统教育、发展新式教育的速率加快,学术分科遂从理论构想进入办学实践,并具体化为课程设置体系。分科教学不仅流行于像梁启超(1873—1929)的湖南时务学堂、张元济(1866—1959)的通艺学堂这样的新式教育机构,就连传统的书院也开始改革,实行“分斋设学”、“分斋治学”。维新运动及清末新政期间,“分科立学”、“分科治学”的提议出现在京师大学堂的“奏折”和“章程”中,后又出现在张之洞会同刘坤一联名上奏的《筹议变通政治人才为先折》、张百熙主持制定的《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壬寅学制”)以及张之洞主持制定的《奏定大学堂章程》(“癸卯学制”)中,虽然各个“奏折”和“学堂章程”所提出的分科方案不尽一致,但这些努力却表明西方学术分科的观念正从思想层面进入制度层面。1910年,京师大学堂正式确立“七科立学”的体系,此后,“七科”调整,取消“经学科”,增补“农科”。它表明,中国从传统社会“四部之学”到近代社会“七科之学”的转型已告完成。[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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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名理探》“析艺”图例

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西方知识和学术的分类体系以及“分科立学”、“分科治学”的观念开始导入中国;又在从“四部之学”向“七科之学”转型的过程中,中国现代意义上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相继创立,其路径,无外乎二:一是“移植”(尤其是那些在中国传统学术中缺乏根基的学科);二是“转化”(主要是那些在中国传统学术中有一定根基的学科)。[9]“分科立学”的观念、原则与方法的导入,虽然并未即刻给中国带来近代教育学科,但由此而确立的现代知识和学术的框架体系无疑为“接纳”近代教育学科打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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