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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管理研究进展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周耀林认为,建立人事档案管理体系离不开标准的支撑。他构想了四种模式:模式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对公共部门的有关人员的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本地区社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提供公益性的管理服务。模式四,非公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进展,公民的维权意识逐渐发展,人事档案管理中所涉及的人事档案所有权、公民的隐私权、知情权等问题,引起了学者高度的关注。

4.2 人事档案管理研究进展

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品德才学和工作表现,以个人为单位组合起来,集中保存必备考察利用的文件材料。人事档案具有现实性、动态性、保密性和专指性特点。人事档案的主体是干部档案、企业职工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此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也广受关注(79)

4.2.1 人事档案管理分类体系研究

我国的人事档案,传统上一般分为三大类:干部档案、学生档案、工人档案。有学者认为还应加上军人档案(80)。这种分类体系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对我国人事档案管理起到了一定作用。朱玉媛认为,人事档案的宏观管理体系,主要是指整个国家人事档案信息的大体分类结构以及管理渠道;微观管理体系是指根据人事档案所含内容和成分的异同,由人事档案文件组合成不同类别并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无论是宏观管理体系还是微观管理体系,都要遵循科学性、逻辑性、统一性、伸缩性、实用性等原则(81)

邓绍兴从人事档案相对人所在部门的所有制性质,将人事档案划分为公有部门人事档案和非公部门人事档案,并把公有部门人员的人事档案划分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员工(职工)、学生档案(82)。周耀林认为,建立人事档案管理体系离不开标准的支撑。他概括了人事档案分类的角度和标准:按工作单位的性质分类;按职责和专业来分;按人员管理的权限来分;按职务级别和影响程度来分;按政治面貌来分;按是否在岗的情况来分;按载体形式来分等。他认为,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人事档案具体内容和要求是有差异的,应根据各类人事档案特点进行归类,组成各具特色的管理体系(83)

4.2.2 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研究

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长期以来实行的是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8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组织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人员流动大潮汹涌澎湃,旧的管理体制已渐渐显得力不从心。

王英玮指出,我国目前的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基本上是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封闭式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影响人才的合理流动。他认为,新型的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应具有如下特点:公益性、开放性、服务性、多元化(85)。他构想了四种模式:模式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对公共部门的有关人员的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模式二,社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对本地区社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提供公益性的管理服务。模式三,国家档案馆人事档案管理中心。负责管理本地区的具有长远保存价值的离(退)休人员、死亡人员的人事档案。模式四,非公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机构。非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要求为本单位的员工建立记录和反映其工作业绩情况和诚信情况的人事档案(86)。这四种模式,充分体现了上述四方面的特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朱玉媛等针对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提出了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即将同一区域内所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集中管理,采用统一的管理原则和方法,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有利于人事档案归档齐全完整,利于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广泛利用(87)。随着我国人才流动的数量与质量的逐步增强,在更大范围内实行社会化开放式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将成为可能。因此,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可能成为一种通用的人事档案管理模式(88)

曹敏晖认为,应加快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通用可靠的人事档案信息网和人事档案管理中心,采用各种现代的信息设施使人才信息共享,让公民通过更便捷的途径获得高效满意的服务,从而提高人事档案存在的价值(89)

4.2.3 与人事档案有关的权利问题研究

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剥夺了人事档案相对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民主权利(90)。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进展,公民的维权意识逐渐发展,人事档案管理中所涉及的人事档案所有权、公民的隐私权、知情权等问题,引起了学者高度的关注。改革后的人事档案管理政策和制度安排,必须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的确立,提供必要的政策和制度保证(91)

关于人事档案所有权的问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事档案(包括干部档案、学生档案、企业员工档案、士兵档案等)都应属于国家所有(92)。一般的干部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所有应该不存在争议,真正分歧比较大的主要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所有权问题。(93)周耀林指出,如果所有权归个人所有,那么就存在个人自由处理自己档案的可能性,会使得人事档案不可信赖(94)

关于人事档案的知情权问题,朱玉媛等认为,为了充分保障公民对其档案中关乎切身利益的内容知情的权利,《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相关不合理规定应予以适当的修改(95)

关于人事档案隐私权问题,周耀林指出,我国还没有制定专门的隐私权法规,人事档案中涉及个人的出生年月、婚姻家庭、健康状况、学历学籍、财产收入、各项保险等信息,这些都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他认为,在人事档案的利用实施方式上,应参考国外严格遵守保持知情权与隐私权有机平衡的指导思想(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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