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原则

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原则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有启发作用的事物称为原型,原型必须和问题、现象之间有相似点,主体通过联想、顿悟沟通了其间的联系,完成了理解或创新。例如,非逻辑的直觉思维以猜测、联想、想象、类比、灵感、顿悟为中介,可以发生启发活动。教学过程是师生双方相互作用的过程。这要求教师立足于学生的需要来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还要加强学法指导,培养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策略和技能。

一、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原则

1.启发学生学习

该原则的精神是教师从学生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达到教学目标。

启发源于《论语·述而》:“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它强调教师指导前所需的学生愤悱之状,以及具体的指导之态——启发,认为教学应该是在学生具有了学习动机和内在兴趣的条件后进行的诱导活动,表明最初的教师指导具有被动性质。朱熹在阐释启发时说:“启,谓开其意;发,谓达其辞。”“开其意”指的是思维活动,“达其辞”指的是语言表达。众所周知,语言是思维的工具,只有思维活动清晰、流畅,语言表达才可能清楚、易懂。因此,启发性的教学对学生思维和语言的发展有着不同寻常的作用。

现代教学进一步引申了启发的含义,认为教学活动是教师主导和学生主动的统一。教师主导体现在“启发”学生的思维活动,主动为学生创设产生“愤悱”的条件,而学生的主动体现在激发求知欲之后保持愤悱之状,维持学习兴趣和学习动机。心理学原理揭示出启发活动过程的发生机制。启发是主体从其他事物中认识到所要理解现象或创新问题的规律。具有启发作用的事物称为原型,原型必须和问题、现象之间有相似点,主体通过联想、顿悟沟通了其间的联系,完成了理解或创新。启发过程是主体的心理活动过程,尤其是认知心理的方式和过程。例如,非逻辑的直觉思维以猜测、联想、想象、类比、灵感、顿悟为中介,可以发生启发活动。但是直觉思维的成果存在不确定性和模糊性,需要逻辑思维分析和验证,剔除直觉思维成果的主观臆测成分。因此,主体的启发活动是直觉思维和逻辑思维相互作用的结果。贯彻启发的教学方法需要注意引起学生主体产生思维活动的条件,如新异的观点、挑战性的问题,以促进学生主体获得思维联结,产生顿悟式的理解。

2.引导学生学会学习

该原则的精神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掌握学习的方法。如果说知识技能是学习的必然成果,那么在学习知识技能的过程中选择和运用什么样的方法去学习,也是教学的重要方面。各科的学习过程体现出特定学科内容及其学习方法的有机结合。

学习过程是学生遵循一定的认识规律促进自我发展的过程。一般的认识规律有由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转化,由已知向未知转化,由个别向一般转化,从问题的假设向问题的验证或证明转化。

学会学习意味着学生学会表达、问答、讨论、阅读、练习等一系列构成学习能力的基本技能,即独立获取、运用教学内容的能力,检索、鉴别和利用相关资料的能力。学会学习的结果标志着学习能力的形成,而学会学习的过程是学生改变和形成学习技能的自主性过程。

学会学习离不开教。教学过程是师生双方相互作用的过程。只有教师会教、善教,学生才有可能会学、善学,因此教学过程是教师教学生学会学习的过程。这要求教师立足于学生的需要来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还要加强学法指导,培养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策略和技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