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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旧的不同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后产生了终身教育思潮,对义务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时,不能像从前那样仅仅停留在获取读、写、算的知识上,还必须重视学生智力、能力的发展和培养,以适应现代社会迅速发展变化的需求。义务教育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随着义务教育的深入发展,有关义务教育的理论也逐渐完善和发展,并形成一种共识。义务教育的基础理论除了受到教育本质、教育目的、教育价值、教育功能等教育学基本理论的影响外,更直接地受到教育民主化、教育机会均等等一些教育社会学理论和思潮的影响,在当代终身教育的理念也日益成为义务教育目标的指导性思想。

教育民主化是指要保证每个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并以此实现社会的平等,这是早期义务教育的重要理论依据,并成为实施义务教育所直接追求的目标。20世纪世界普及义务教育的实践使人们逐步认识到,在经济政治及社会环境都不平等的社会条件下,追求绝对的教育民主化和教育平等是脱离实际的空想。因此,人们在普及教育和实施义务教育中开始追求教育机会均等。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后产生了终身教育思潮,对义务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时,不能像从前那样仅仅停留在获取读、写、算的知识上,还必须重视学生智力、能力的发展和培养,以适应现代社会迅速发展变化的需求。

义务教育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作为人权应该平等地享受,并执行完全平等的原则。完全平等并不是绝对的或普遍的平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入学机会平等。即达到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年龄的所有儿童,应该在入学机会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第二,在义务教育阶段内,保证所有的学生接受基本相同的知识的教育。第三,保证所有的儿童都能够接受相同年限的义务教育。事实上,世界上多数国家义务教育公平主要体现的是入学机会上的平等,因为义务教育阶段知识内容的选择与教育年限的长短受到民族文化、区域文化、区域经济以及国家政策进程的影响。

从义务教育的性质来看,首先,义务教育具有社会历史性,在阶级社会中又具有阶级性。普及义务教育是时代和历史的产物。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提高和经济的发展是义务教育产生、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经济根源。因此,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阶段相同的国家普及义务教育具有许多共同的性质和特征,其实施义务教育的经验和理论也有许多相同之处。义务教育具有鲜明的社会历史性和阶级性,不同时期、不同社会性质的国家,义务教育的性质、目的、功能都有很大的差异。其次,义务教育具有民族性和公共性。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义务教育都根植于本民族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传统之中,并直接担负着传播和弘扬民族文化的使命,因而各国的义务教育从指导思想、目标体系,以及内容和方法都不可能是同一模式,必然带有鲜明的民族色彩。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公民的,不是某一阶级、政党或宗教派别的工具。再次,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和基础性。在现代化进程中,义务教育不论在任何国家、任何民族、任何地区都必须普遍实施,这不仅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是现代社会对每一个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这就是义务教育的普遍性。与此相适应,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而非专业教育,其内容应包括在该地区生活的每一个社会成员必须具有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包括相应的价值观念和情感态度。基础性既有相对稳定性,又不可能是同一模式和一成不变的,必须从实际出发来选择和确立本地区义务教育的具体目标、内容、结构和水平,并随着社会的变革与进步不断调整和发展。最后,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和免费性。义务教育不仅是受教育者的权利,而且是社会各阶层、各方面和国家各部门共同承担的义务。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必须依靠国家法律的强制力予以保证。因此,实施义务教育必须伴之以系统、完善的立法、执法、监督体系。普及义务教育的经费必须由国家承担或由国家负责筹集,以保证社会各阶层,尤其是贫困阶层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依据不同的社会环境有其自身要素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概括来说,体现在义务教育的统一性、同一性和差异性等基本特征上。

(一)义务教育的同一性与统一性

同一性就是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具有的共同性,没有同一就没有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也就没有差异的存在条件,同一性包含着差别和变化,所以差异与同一是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同一性决定着事物的聚合性,同一性越多,聚合性越强,同一性越少,聚合性则越弱。同一以差异作为补充。同一性自身包含差异性。辩证的、具体的同一性,具体体现了事物间的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互相贯通、互相渗透和相互转化的关系,是变化的、发展的。统一性是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普遍联系。同一性是统一性的内在根据,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统一性;统一性是同一性的表现形式,同一是构成事物统一体的前提和基础,是比统一深一层次的概念。在一定意义上说,同一性和统一性之间是一种因果性的条件关系。不以同一性为基础的统一性是不存在的,同样,任何具有同一性的事物之间又必然具有一定的统一关系。

义务教育能够在我国不同地区相对稳定地发展,就是源于其本身的共同性特征的存在。义务教育的同一性主要体现在国家对学生入学要求的强制性、免费性、基础性和培养目标的一致性的要求上,体现在城乡关系上则是指城市和农村的义务教育之间在这些方面具有相同性、一致性和共同点方面的特征,要求学生受教育的机会均等。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是义务教育的最本质的特征,“义务教育之所以为‘义务’,不仅在于国家有提供这种教育的责任和人民有享受这种教育的权利,而且也在于国家有这样的权利要求所有人接受这种保障公共利益的教育和道德规范,以及人们有义务接受这种保障公共利益的教育,并遵守这些共同的道德规范。换言之,义务教育不仅具有形式上的义务性,而且具有内容上的义务性。可以说,基础教育与其他类型和层次教育非常不同之处,就在于它的这种公共性。而且,这种公共性也正是基础教育的根本。”〔47〕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只要是适龄儿童,都必须接受国家规定年限的教育,无论国家还是每一个家庭都有义务、有责任培养儿童,为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这也是儿童必须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免费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特征,国家在规定的年限对适龄儿童实施义务教育,教育费用应由国家无偿负担;基础性是义务教育的根本地位所在,义务教育阶段进行的是为了满足人们最低限度的生活、学习需要的教育,包括文化知识、读写算的基本能力、科技与职业的一般概念和技能、起码的思想道德准则和体育卫生知识教育,为接受高一级教育、继续教育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对适龄儿童的教育必须完成基础教育所要求的知识体系,使他们具备作为现代公民、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为保证年青一代的健康成长和顺利发展奠定基础;培养目标的一致性是指义务教育是培养国家公民的教育,培养儿童的爱国热情,公民意识、集体主义、责任感以及高尚的道德情操,为做合格公民打下知识基础和能力基础等,是以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为目标的国民素质的教育。

义务教育属于基础教育,“基础教育是向每个人提供的并为一切人所共有的最低限度的知识、观点、社会准则和经验。它的目的是使每个人能够发挥自己的潜力、创造性和批判精神,以实现自己的抱负和幸福,并成为一个有益的公民和生产者,对所属的社会发展贡献力量”。〔48〕这是义务教育的统一性要求,这种面向全社会的公民教育表现出了义务教育的公共性特征,因而公共性和公共利益是义务教育最重要的功能和目标,也是社会和国家为了实现和保证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而赋予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是义务教育的统一性的具体体现。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免费性、基础性和培养目标的一致性是义务教育统一性的内在根据,离开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免费性、基础性和培养目标的一致性也就没有了义务教育的公共性和公共利益,所以,义务教育的公共性和公共利益是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免费性、基础性和培养目标一致性的表现形式。

由于我国城乡及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义务教育需要通过不同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来实现教育目标,而不是拘泥于同一种模式、同一种方法、同一套教科书、全国一盘棋式的绝对的、无差别的教育形式来完成教育目的,达到受教育者的发展目标,这种差异性及多样化的表现方式是符合义务教育的同一性要求的。但是,由于基础教育的公共性往往具有一种统一性的目标要求和形态,因而它与差异性和多样化是相互矛盾和对立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些差异性和多样化对基础教育构成了一种非常现实和直接的挑战。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这种差异性和多元化与基础教育的公共性对立起来。这种挑战并不是要否定基础教育的公共性本身,而且基础教育的公共性也不排斥差异性和多元化。比较准确地说,这种差异性和多元化所反对的只是一种机械的公共性,或者说,是传统意义上基础教育的公共性。”〔49〕

受制于传统的教育观念和升学压力,目前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没有能够适应这样一种差异和多样化的形式,在义务教育的公共性上体现的是重视一种简单的同一性,排斥了差异的存在。因而这种“公共性是一种机械的公共性,是因为它的基础乃是一种机械的同一性。或者如同法国思想家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所说的那种‘机械团结’。〔50〕这种同一性与社会生产力比较落后的时代联系在一起,同时也是与义务教育的普及阶段联系在一起的。”〔51〕但是,教育的公共性也是随着社会对教育要求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一旦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本身出现新的分化和发展,这种公共性则要求获得新的内涵与形态,即一种能够包含差异与多样化的公共性,或者说是一种迪尔凯姆所说的,与现代社会相联系的‘有机团结’基础上的基础教育的公共性。基础教育的这种公共性,与整个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存在形态是非常一致的,是社会的现代化建设对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否则,我们的基础教育就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可以说,只有在这种新的公共性的平台上,具有差异性和多元化这些新特点的基础教育才能够得到比较健康的发展。”〔52〕

目前因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在保证义务教育基本完成国民教育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在农村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甚至可以在有需要的城市初中也渗透职业教育,使那些很可能只接受教育到初中阶段就结束正规教育的学生,在有限的受教育阶段既完成作为公民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求,又能够学到初中毕业后进入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职业技术基础知识,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即通过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完成义务教育,达到义务教育的要求,这既是义务教育的同一性要求的理想表达,也是保障教育起点公平的基本要求,即在不同情况的地区进行义务教育时都能够公平地实现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使儿童在规定的年限内以适合实际的方式完成国民素质培养的教育。

鉴于教育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公平的有效手段,所以,当义务教育在农村的普及和顺利进行因条件限制而受到影响,不能够使农村儿童得到与城市儿童同等机会的教育,严重影响到广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时候,这种公共性的公平问题就凸显出来。义务教育的公共性作用在农村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严重影响到教育公平的顺利实现。而公共性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源于农村义务教育强制性的法律作用没有得到保证,而这种强制性的法律作用没能得到保证又是源于义务教育的免费性、基础性没有有效地实现,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也就是统一性和同一性间互为因果的反映。而正是因为义务教育的公共性特征的充分体现要依赖于义务教育同一性要求的充分完成,从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要使义务教育的公共性功能发挥效用,首先必须使义务教育的免费性、强制性、基础性特征得以实现。这是国家和政府保障义务教育的公平实现的根本途径,也是国家和政府的一项重要的义务和责任。从前面我们对教育公平理论的分析中,我们得出了教育机会均等对教育公平的重要意义,义务教育的机会均等是保障儿童发展的起点。所以,义务教育的公共性的重要意义日益凸显。

义务教育的同一性表现在城市和农村的义务教育之间具有相同性、一致性和共同点方面的特征。义务教育的统一性体现了义务教育培养目标以及公共性、普及性、基础性及强制性等的相互依存关系,无论城乡及不同地区的义务教育条件存在何种差异,都不能背离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都要无条件地完成义务教育公共性要求所要达到的目标。

义务教育的同一性、统一性是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存的,共处于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中。而城乡义务教育间的差异,必须在义务教育同一、统一、联系等相互关联中发挥作用。按照黑格尔的理解,事物的“每一方,不仅统一性,而且多(它的同一性是绝对物),本身是一和多的统一性”。〔53〕多即多样性,包含着差异,义务教育的不同内容、不同形式、不同策略的实施即是这种一和多的统一。同一性只能是相对的同一性,因为同一性也存在于差别中。义务教育的统一性是极为重要的,正因为义务教育的各种特征的普遍联系,才能保证教育目标统一在一个基本相同的水平上,完成同一性的义务教育目标。

义务教育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定年龄范围的儿童,实行一定年限和一定程度的教育,它具有强制性、全民性、免费性和基础性。义务教育是人一生成长的基础,是整个教育事业的基础,是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合格公民和各级各类人才的基础,处于教育金字塔的塔基。义务教育对个人而言,是一生发展的基础,对国家而言,是整个教育的基础,处于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地位。在各类教育中,义务教育体现着平等、公平、权利,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共同负担责任。

义务教育是整个教育阶段的基础。首先,从宏观上看,基础性主要表现在为年青一代的健康成长和顺利发展奠定基础;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养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奠定基础;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奠定基础。其次,从微观上看,基础性主要表现在义务教育的教育内容主要是基础知识、基本观点、基本技能、基本行为规范、基本生活学习习惯等方面。

所有这些,都要求对学生进行平等的教育与培养。达到基础性的根本要求,这是义务教育对所有学生的一致要求,无论是城市的学生还是农村的学生。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一致要求的教育就等于用无差别的形式来进行。用辩证的认识论来看,同一性自身包含差异性。辩证的、具体的同一性,具体体现了对立面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互相贯通、互相渗透和相互转化的关系,是变化的、发展的。

目前,义务教育的多样性和差异性逐渐扩大,而对这些多样性和差异性却缺乏及时和适当的整合,伴随这些多样性和差异性与义务教育的统一性与同一性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义务教育的制度体系的矛盾凸显出来,成为制约多样性和差异性的桎梏。

任何教育都是以培养人为目的的。培养人的最根本目的,就是提高人的素质,使之掌握相应的本领,成为能对社会发展和自身生存有用的人。根据社会分工,劳动者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脑力劳动者,另一类是体力劳动者,其相应要求这两类劳动者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大体说来,脑力劳动者可以概括为是知识型人才,体力劳动者可以概括为是技能型人才,但这种划分并不是说这两者之间的知识是可以分割的,因为在任何类型人才的素质结构中,知识和技能的掌握都是必须的,只是所占比重不同而已。而我们的普通义务教育是知识型人才的教育,完全忽略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而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渗透职业教育则是培养知识和技能相结合的人才的途径之一。

义务教育的基础性要求在对城乡不同区域的学生进行教育时,只能根据城乡儿童不同的知识背景,选用不同的内容、方法和形式才能更好地完成。作为基础性的义务教育,它的主要职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培养学生的基础性文明,即传授基础科学文化知识,使学生掌握读、写、算等基本技能,同时还要培养学生获得知识、运用知识、改造生存环境的能力。农村学生和城市学生的生存环境是完全不同的,因而期望改造的环境要求也是不一致的。为完成基础知识的教育,就要选定适合城乡学生不同生长背景的知识才能为学生所接受和理解,以期改造农村贫穷落后的局面。第二,基本观点的掌握是建立在基础知识的认同上的,提供给学生较为熟悉的知识背景作为接受教育的切入点能够更加有利于掌握知识,达到教育的目的。第三,基本技能的掌握,无论是基础理论还是实践,都必须是建立在基础知识和基本观点的储备之上的。基本的行为规范和基本的生活学习习惯等,城市与农村是有天壤之别的,不是课本上一些通用的、普遍的城市规范就能够起到教育农村孩子的目的,而必须切合农村的实际情况,才能有效地被学生所理解和认同。义务教育的这种因不同情况而表现出的不同实现方式,可以理解为是义务教育的差异性的表现,是在义务教育统一性和同一性基础上的差异,是为实现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服务的。

(二)义务教育的差异性

差异即指事物或事物内部诸要素间的差别,它普遍地存在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之中,与相对同一构成纷繁复杂的世界。作为事物根本性质、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的事物本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内部所固有的普遍而稳定的客观规定性,它必然要生成于事物间的差异关系之中。因此,事物的本质就往往体现在事物间的差异关系中。黑格尔曾把差异区分为本质的内在的差异与非本质的外在的差异。同时他认为,只有包含有差别于自身内的同一,才是真正的同一,是抽象形式的同一性与具体的有丰富内容同一性的差别。

在农村义务教育过程中,采用不同的形式、不同的方法、不同的教学内容等实施义务教育,扩大农村儿童选择教育的权利,增加农村儿童的求学机会,从而达到适龄儿童的发展,为升学、就业及后续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完成义务教育的目标,就是义务教育的差异性的具体体现。差异性也同样是极为重要的,不仅是因为义务教育实施的地区情况存在差异而必须要求教育与之的适应,而且,还要归因于差异的本身的意义,黑格尔称其为“无差别为差别物的统一”。〔54〕

义务教育的同一性本身包含着差异性,是差异的存在条件。同一性包含着差别和变化,差异性与同一性是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同一以差异作为补充。体现在三个不同的方面,首先义务教育是整个教育结构中的初级阶段,具有所有的教育形态所共同拥有的类本质的特征;其次,教育的类本质是通过不同层次的教育和不同类型的教育表现出来的,而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教育都具有各自相同的群体本质的特征;最后,每一层次和每一类型的教育形态都具有相互区别的独特的表现形式,即个体本质。

下面将分别讨论义务教育同一性中所包含的三种差异形态。

(1)义务教育的类本质。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这是教育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特征,这种特征的形成体现在教育与其他社会活动一定的差异关系中。教育作为社会发展的产物,构成社会存在的部分及其他活动所不可替代的内容,并同其他社会活动一样,通过自身的功能和作用同其他事物发生关系并得以延续和发展。教育正是依赖自身的价值来获取发展的,而其自身的价值取决于和社会其他活动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决定了教育不可能离开社会或摆脱社会发展规律的束缚。这就是教育与社会的同一,但这并不能掩盖教育内部或者说教育自身发展的差异,包括层次、类型区别。教育与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差异,构成了教育的类本质的一个客观表现形式,这种类的差异不仅是事物与事物间的区别界限,同时也是承载不同事物运动形式和性质的客观统一性的载体,而且不同时期的事物与事物间的差异客观地展示着不均衡的发展程度。教育在同社会其他活动发生关系的时候,会因社会对其自身需求的不断变化而改变自身以求得生存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与其他社会活动的差异不仅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构成教育本质特征的一个客观方面。

而在所有的教育活动当中,义务教育区别于其他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阶段教育活动的教育目的、教育功能、培养目标等,它是依赖于自身的价值体现出义务教育所特有的功能,表现出与其他不同阶段的教育活动和谐的统一和必不可少的相关性,成为承载社会所需要的教育活动的独特的功能和作用,表现出义务教育的独立特性,这是义务教育的类本质的具体体现。

教育活动是在不断被文化和社会所侵蚀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教育活动不仅被动地体现为社会自身发展变化的结果,也能动地表现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并在其促进社会与人的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出自身存在的价值。教育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能动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和自觉的,这种自由和自觉通过共同对社会的能动作用反映出来,是通过差异实现的。义务教育的同一性是在教育的差异性中凝聚的,因而这种同一既体现了义务教育差异的存在,又表现了义务教育活动的自由与自觉的本质特征的统一。

义务教育本质的同一性,是所有义务教育活动的自然基础,没有这种基础,义务教育活动就丧失了意义。而义务教育活动与其他教育活动的区别则构成了义务教育与社会的关系存在的基础。只有义务教育的本质同一性的存在,教育的自由与自觉活动才能得以实现。

社会的发展往往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当我们在不同环境中实施义务教育行为时,我们感受到社会环境力量的异己和压迫,这说明义务教育的同一性、统一性受到了差异与多元的挑战,到了必须调整和重新整合的时候了,这种调整和重新整合是建立在教育与社会环境差异的基础上进行的。

(2)义务教育的群体本质。教育的类本质是通过不同层次的教育和不同类型的教育表现出来的,而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教育又都具有各自相同的群体本质的特征。

义务教育的群体本质是指在义务教育具体形态上具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如教育组织形式、教学原则、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育管理以及教育的各种体制、政策、规定等对义务教育的规限。这些特征是教育自身在发展过程中为适应一定的时代、一定的环境而形成的。义务教育的这些特征并不能说明义务教育的现实存在状态,不能够以此来解释每一具体的义务教育活动,而不同类型的教育活动间的差异则构成了义务教育存在的重要内容。

义务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培养国家公民的重要的基础性教育,无论何种社会形态,义务教育的这种质的规定性都是它的恒定不变的属性。但在不同历史时期以及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义务教育因受制于不同的社会环境下的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不同的文化背景,也就有着一定的社会差异和不同的目的追求,其对人的培养方式、方法、手段、途径等都不尽相同,表现出其基本属性的不同存在形式。

义务教育活动是教育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的组成部分,义务教育活动的一切表现必然是社会现实的反映,脱离社会环境的教育活动是不存在的。因而,义务教育内部存在问题时往往是社会现实在教育中的反映,只是从教育内部追问教育应该如何反思则是片面的,也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3)义务教育的个体本质。每一层次和每一类型的教育形态都具有相互区别的独特的表现形式,即个体本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个体,在共享着教育活动的类本质和群体本质的基本特征的同时,其对于教育类本质和群体本质的具体承载是有一定的质和量上的差别的,这种差别既包括具有不同群体本质的个体间的区别,也包括同一群体中个体的个性表现。例如,我国现阶段农村义务教育区别于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以及城市的义务教育所表现出的差别,构成了特定时段的农村义务教育的个体本质。义务教育的个体本质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义务教育个体间的自然差异。

教育个体间的自然差异包括同一教育类型间的自然差异和不同教育类型间的自然差异。同一教育类型间的自然差异是指一种虽然培养目标相同、办学目的相同、办学性质也相同,但因办学条件、办学环境、师资力量、学生来源等的不同而造成的差异。不同教育类型个体间最明显的差异就是培养目标不同。培养目标规定了各级各类教育具有同类基本属性,但因社会环境的差异、历史背景的限制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的制约,在各级各类不同教育类型当中,它们的指向是不同的,结构有时也是不协调的。在社会相对稳定的状态,这些矛盾往往被隐蔽了,一旦社会环境发生明显的变化,就要对教育进行实时地调整和改革,达到均衡和协调,保证教育活动的正常运转。这种调整和改革不仅是教育对社会环境的被动适应,也表明了教育的主动发展能力。义务教育阶段的城乡差异,不仅体现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学手段等的差异,同时也体现在由此而来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内容和培养目标上的差异,这就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义务教育在城乡不同个体间的差异。

第二,义务教育个体间的社会差异。

教育的本质属性和社会环境差异对义务教育的影响和制约是义务教育个体差异的前提,同时,义务教育还要受到其他各种社会关系的制约。由于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使得教育因人的需求不同而产生了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教育,产生了教育在个体间的不同类型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了教育的社会差异。义务教育的社会差异体现在义务教育的各个方面,如教育方法上的不同,教育形式上的不同,等等,造成受教育者的差异,规定了受教育者的思想意识、综合素质的差异,并与这种差异的教育相互影响,构成了复杂的社会关系。此外,教育习俗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义务教育个体的存在状态。教育习俗是指人类在教育活动领域中形成的代代相传的行为方式,是一种对教育行为具有规范作用的文化力量,它是人类文化在教育历史长河中的传统的积淀。教育习俗会因为地域、民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教育习俗对教育活动的差异形成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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