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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现象教育问题教育规律的关系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是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教育的特殊矛盾和规律。教育学就是研究在这一现象领域内所特有的矛盾运动的规律。上述三种观点对教育学研究对象的界定虽然各有侧重,但并非相互冲突。教育学的根本任务就是发现和认识人类社会教育现象的发生、发展的规律。

二、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任何一门科学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而“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2]那么,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是以什么为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呢?教育学界对此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看法[3]:一是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主要界定为教育现象。这一观点认为,教育学是人们关于教育这一社会现象的知识或学说,教育学不是把教育与社会、文化、人生等现象一起作为研究对象,而是把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现象,单独对它进行理论考察与研究。二是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重点界定为教育问题。这一观点认为,任何科学研究的发端均不是仅仅来自现象(事实),而是来自问题,只有把现象作为问题提出来才能构成研究对象,所以教育学应该是一种以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三是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教育的特殊矛盾和规律。这一观点认为,每一门科学都有它特定的研究对象。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教育学就是研究在这一现象领域内所特有的矛盾运动的规律。

上述三种观点对教育学研究对象的界定虽然各有侧重,但并非相互冲突。综合起来,我们可以把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

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它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之中。人们为了有效地进行教育工作,需要对它进行研究,总结教育经验,认识教育规律。教育学就是通过对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的研究,去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那么,教育学揭示了哪些规律呢?

唯物辩证法认为,规律就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列宁说,“规律就是关系”,就是“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规律是在人的意识之外并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具有不可避免的必然性,在相同条件下具有重复有效性。但是,它又是隐藏在事物内部,不容易被发现的。科学的任务就在于透过事物的现象去洞察事物的本质,揭示客观的规律。教育学的根本任务就是发现和认识人类社会教育现象的发生、发展的规律。教育规律是建立教育学的科学依据,有了它就能加强教育工作中的理论和方法的科学性,从而提高教育工作质量。

教育学主要揭示教育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所谓教育的一般规律,即在一切教育活动中存在和发生作用的规律,如教育受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制约并为之服务的规律,教育受生产力制约并能在合理的条件下推动其发展的规律,教育必须适应与促进教育对象身心发展的规律等等。所谓教育的特殊规律,即在一定教育活动范围和条件下存在和发生作用的规律,如教学规律、思想品德教育和教育管理的规律等。教育的特殊规律要受到一般规律的制约,但教育的一般规律的研究不能代替和取消特殊规律的研究,教育的特殊规律不仅体现一般规律,而且它还体现教育某一特殊领域现象的本质,具有它的独立意义。同样,教育一般规律也不是特殊规律的简单相加或机械组合。因此,对特殊规律的研究,也决不能吞没和取代对一般规律的研究。总之,教育学既要研究教育的一般规律,也要研究教育的特殊规律。

因教育学研究的现象、问题和规律是多层次的,相应地,教育学的门类也就各不相同。在师范院校开设的门类主要有:研究学龄前儿童教育现象、问题和规律的学前教育学;研究中小学教育现象、问题和规律的普通教育学;研究高等教育现象、问题和规律的高等教育学;研究身心发展上有缺陷的儿童的教育现象、问题和规律的特殊教育学等。我们将要学习的是普通教育学,它是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小学教育的现象、问题和规律,以便把我国的年轻一代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的科学。

教育学作为一门科学,与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是有区别的。教育学是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规律本身是一种客观存在。而教育方针政策是人们依据教育学的科学理论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来的一种工作的指导方针,它属于主观范畴,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它反映了教育规律,但不等于教育规律本身。由此可见,不能把教育学与教育方针政策等同起来。教育学为制定教育方针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教育方针政策的正确与否,主要看它是否结合实际正确地反映了教育规律。那种否定教育理论,用教育方针政策代替教育理论的倾向是错误的。

教育学作为一门科学与一般的教育实践经验也是有区别的。教育理论来源于教育实践,又指导着教育实践。教育理论是教育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上升到理性认识的东西。而教育实践经验,虽然也经过一定的理性加工,但它多偏重于感性的认识,反映了对局部问题处理的合理性。只有把教育实践经验上升到规律的高度加以分析,才能认识到这些经验所反映的教育现象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所以,教育学要重视对教育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研究,探索教育规律,不断地丰富和提高自身的理论体系。教育实践经验也必须依据教育理论进行提炼、升华,以体现自身的理论价值。但教育学不等于教育实践经验,用教育实践经验的汇集代替教育学的倾向也是错误的。

总之,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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