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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要求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旅游职业道德评价是根据一定的职业道德标准和规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仰及考核评比等方式,对他人或自己的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善恶评价,表明褒贬态度的一种评判活动。在职业活动中我们通常将那些与旅游职业道德规范相一致的行为称之为“善”,将那些与旅游职业道德规范相违背的行为称之为“恶”。

第十章 旅游职业道德的评价与自我修养

第一节 旅游职业道德的评价

在很长的时间里,职业道德一直是道德层面、精神领域的东西,许多行业特别是服务行业还需要以服务公约、服务守则等形式来约束员工的职业行为,无法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指标量化职业道德,进而提升整个行业的职业道德水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因此,职业道德的评价对职业道德的建设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没有职业道德评价,职业道德就是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

一、旅游职业道德评价的含义和原则

所谓旅游职业道德评价是根据一定的职业道德标准和规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仰及考核评比等方式,对他人或自己的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善恶评价,表明褒贬态度的一种评判活动。这里所指的道德行为是在一定职业道德意识的支配下表现出来的,也就是在旅游职业中职业道德所表现出来的有利于或有害于社会或他人利益的、可以进行善恶评价的职业行为。旅游职业道德评价可以是服务对象、社会或他人对旅游职业者职业道德行为的评价,也可以是旅游从业人员对自己职业道德行为的自我评价。

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有三个。首先,实用性原则。实用性要求体系构建从实际出发,选择恰当的评价因素与正确的评价方法,使评价结果能直接作用于旅游人员的工作中,提高评价的应用价值。其次,标准化原则。标准化是现代科学评价的重要手段,标准化的作用在于能统一评价因素,保证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结果的可比性,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第三,优化原则。所谓优化,就是按照规定的评价因素,寻求最适合的评价方法。使用该方法能充分反映旅游人员的职业道德状况。

二、职业道德评价的根据

职业道德的评价标准是人们进行评价时的“参照系”,是善恶评价的尺度。然而人们的职业行为既表现为主体的动机,又表现为主体的效果;既表现为从业者追求的目标,又表现为实现目标的手段。因此,这些都应成为职业道德评价的基本依据。

1.动机与效果

所谓动机,是指一个人在道德行为前的愿望和意图;所谓效果,是指一个人的道德行为给社会或他人带来的实际后果。道德评价的对象是由人的行为构成的各种道德现象,而人的行为又总受到一定动机的趋势,并产生一定的后果。所以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结合、统一,是评价从业者职业道德的重要依据。在这里所指的辩证的统一是指:

(1)根据从业者到达预期目的而进行的一连串的活动,来检验其动机。也就是说,在评价过程中我们不能只强调动机,也不能只看效果。比如一个饭店服务人员,在向游客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她的动机确实要为游客提供最好的服务,并且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但是由于服务对象的原因或者由于自身服务技能、经验的不足,而导致了服务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遭到了客人的否定,在进行职业道德评价时,不能因为其行为效果不好而影响了她职业行为善的价值,因为她的态度及其目标证明了她的认真与敬业。

(2)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都是要达到好的效果。既然我们不能排除外界偶然因素的干扰,但是一个真正善的旅游从业者,比如饭店的管理人员,在他竭尽全力却得到一次又一次管理失败时,必然应该从过去的失败的经验中总结教训,找出问题症结并寻求解决办法,谋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以取得最终的成功。所以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要求我们要注意工作的最终效果。当然我们在强调工作效果的时候必须意识到一切从恶的动机出发的职业行为即便得到了好的效果,也不能给予善的评价。

2.目的和手段

道德的目的与道德手段都是道德过程的重要环节,是研究道德行为时不可回避的范畴。道德目的是人们在行为选择时所预想的道德目标和行为结果;道德手段则是为实现道德目的而采取的方法和方式。当道德的目的和手段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到:

(1)无论目的如何正当,只要手段有某种不正当性,实现该目的便是付出了代价的,该目的价值也因此要打折扣。比如旅游企业,谋求利益是正当的目标,但为了达到发展、谋求利益的目的,而贿赂有关人员,打通关节,搞色情旅游,通过这种不正当手段实现了企业谋求利益的目的,当然也能使旅游企业获利但却败坏了社会风气。

(2)在价值量上,不正当手段之所得是否大于所失?若得大于失,该手段可以受正当目的的辩护并被选择;若得小于失,则不能受正当目的的辩护并不宜采纳。比如旅游企业以牺牲环境质量、耗费资源为代价谋求经济效益,其所得的一点点经济收益远远小于因恶化生态环境所带来的巨大损失,此类手段应完全摒弃,在道德评价中绝不能因其目的正当而对其行为予以肯定。又如旅游企业为了减少运营成本、摆脱困境而采取减员增效措施,这时,旅游企业的发展是以让一部分人放弃工作机会实现的,某种意义上有损于公平、公正原则,但这一小部分人的利益牺牲换来的可能是旅游企业的生机与活力,进而可能创造出更好的效益、更多的工作机会,其得大于其失,所以部分职工转岗、减员增效的手段是可以肯定并被采用的。

三、职业道德的评价标准

(一)评价基本标准

“善”与“恶”是道德评价的基本标准。“善”与“恶”是人们评价道德行为的尺度和标准,职业道德评价作为道德评价的一个分支,其评价标准也离不开职业行为的“善”与“恶”的考察。善与恶的界定,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民族的理论家们有着各种各样的解释。伦理学家认为,凡是符合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事件叫做善;反之,违背一定社会或阶级道德原则和规范的事件叫作“恶”。在职业活动中我们通常将那些与旅游职业道德规范相一致的行为称之为“善”,将那些与旅游职业道德规范相违背的行为称之为“恶”。

(二)评价具体标准

评价具体标准为旅游职业道德规范的八条具体指标:爱国爱企,爱岗敬业;热情友好,宾客至上;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不卑不亢,一视同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真诚公道,公平守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钻研业务,提高技能。

四、旅游职业道德评价的方法

(一)自我评价法

自我评价法是旅游从业人员对自己在旅游职业工作中是否遵守职业道德而进行的总结和评判。自我评价是一种内在的、自觉进行的评价方式,主要靠内心信念起作用。它使人们对旅游职业道德行为的必然性和正当性作出合理的解释,使旅游从业人员在道德评价中形成一种自知自尊自诚的精神,从而成为旅游人员对其行为进行自我调整的巨大精神力量。

自我评价一般可以通过两种渠道:直接的自我评价和间接的自我评价。

直接的自我评价,首先要认识到自己每个阶段的工作状态。参照具体的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进行检查,时时进行自我剖析。

间接的自我评价,是指旅游人员通过与他人旅游行为的对照及情况的对比,发现自我认识的不足。“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当事者迷,那么就不妨用与他人相比较的方法鉴别一下自己的评价。

(二)内部评价法

内部评价法是指在旅游部门内对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进行评价的活动方式。内部评价法主要通过内部的考核评分、工作效率评价、对比评价、追踪评价等方法,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较为详尽的评价。这种评价方法的可操作性比较强。

1.考核评分

可以建立评分指标等级表。

(1)定性指标的内容

单项评分指标有8个,分别赋予一定权数;评分时分为10个等级,每个等级规定有相应的参数;评分员不少于5人。

(2)计算单项评分指标得分

单项评分指标分数=∑(单项评分指标权数各评分员给定等级参数)÷评分员人数假设评分员有5人,对“爱岗敬业”的评分结果为:一等2人,二等2人,三等1人。

爱岗敬业指标得分=(20×1+20×1+20×0.9+20×0.9+20×0.8)÷5

        =18                        

其他指标的计算方法与上述方法相同,不再举例。

(3)评分指标总分的计算

评分指标总分=∑单项评分指标得分

前面已计算出“爱岗敬业”评分得分为18,假设其他5项评分指标的单项得分分别为10、8、8、12、6、6、6。

则:评分指标总分=18+10+8+8+12+6+6+6

        =74               

2.工作效率评价

旅游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平均工作效率值,在这里假设该值为0.6分,该旅游企业人员为甲、乙、丙,每个月记一次分值,每年末算一个平均数,将该数与平均工作效率值相比较,并予以公布。以此来评价旅游从业人员的工作效率。具体评价见下表:

以上的分值>0.6的为效率高的,<0.6的为效率低的,这些分值可以由旅游从业人员自己评,因为旅游从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每个月的计划书来查看自己执行的情况,从而为自己的效率评分,主管和其他工作人员可以监督评分结果,给出意见。

据上表可知:甲一年的效率分值=(0.8+0.8+0.7.…+0.8)÷12=0.8,该值高于平均工作效率,所以甲工作效率高。乙、丙的算法与甲一致。

3.对比评价

综合旅游从业人员的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比较,根据结果每月选出一个先进者进行表彰,以此激励旅游人员的工作。

4.追踪评价

对于评价的结果,相关单位可以建立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考评档案,将每阶段的考评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以促进旅游从业人员良好职业道德的形成。

(三)社会评价法

社会评价法又称社会舆论法,是指由他人、社会组织对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所进行的评价方式。社会评价是社会群体对人的职业行为的赞扬或谴责,主要通过对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两种手段表现出来。

1.社会舆论

社会舆论是指在一定社会生活范围内或在相当数量的人群中,对某种事件、现象、行为等,正式传播或自发流行的情绪、态度和看法。

在各种各样的社会舆论中,道德舆论是职业道德评价的主要手段之一。全社会各阶级都会从自己的根本利益出发,借助道德舆论,宣传本社会、本阶级的道德原则与规范,肯定、褒奖符合本社会、本阶级道德规范的职业集体或个人的职业行为,使其感到精神鼓励与内心满足,更好地坚持善的职业行为,激励更多的人在职业活动中奉行全社会或本阶级的道德准则。反过来,社会亦借助舆论压力,批评、谴责违背职业道德规范的集体或个人的行为,使其改变原有的职业道德观念与不道德的职业行为,并引起他人对自己行为的检点和警觉。

2.传统习惯

传统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期的职业生活中逐步形成和积累起来的,被人们普遍承认、具有稳定性的习俗和行为常规,是自发的社会意识现象最起码的行为准则。职业道德的传统习惯,被职业集体和个人看作不言而明、自然而然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在职业活动中,人们常把它作为最起码的善恶标准。凡是符合传统习惯的就认为是道德的,凡是不符合传统习惯的就认为是不道德的。因而,职业道德传统习惯对成文的职业道德规范起补充和制约作用。

风俗习惯是对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生活过程的反映。其中既有历史主流传下来的旧的风俗习惯,也有当代社会生活过程中形成的新风俗习惯;有的符合历史发展要求,有的不符合历史发展要求,这就形成了新旧风俗习惯的差异和对立。任何社会、任何职业都存在着新与旧、进步与落后、积极与消极两种风俗习惯的斗争。因此,在职业道德评价中必须对传统习惯进行具体的分析。对符合历史发展的、进步的风俗习惯给予支持,并努力去实践;相反,则应与之决裂,并予以抵制和批判。

第二节 旅游从业者的道德修养

一、旅游从业人员道德修养的目的和意义

所谓道德修养,主要是指思想品质、思想意识方面的“自我锻炼”和“自我改造”。其中包括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所进行的自我批评和自我解剖,也包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情操以及应达到的境界。

旅游从业人员道德修养的目的和归宿,就是使他们按照旅游职业道德的要求,通过积极的主动的自我教育、自我解剖与自我批评,不断克服各种不良道德的影响,努力提高和完善自身的道德品质和道德境界,从而进一步适应我国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

旅游从业人员的道德修养是一个长期、复杂和艰苦的自我教育过程,这是因为旅游业不同于任何一种行业。旅游从业人员工作、服务的对象是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游客,游客因客源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制度的不同,必然会有不同的思想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甚至包括一些不健康的道德意识,他们在中国旅行过程中,与我们的旅游从业人员产生社会交往,会有意识地、主动地传播与散布一些他们所在地的社会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并以其经济上富有、穿着打扮上时尚、消费生活中的奢华来影响我们的旅游服务人员。因此,旅游从业人员在这样的工作氛围中,如果道德意志不坚强、道德信念不坚定,就很容易为游客所带来的思想文化所迷惑,从而降低自己的道德要求,放松自我的道德教育。外在的社会道德教育、集体与组织的帮助与关怀能够起到控制与监督作用,但是外因终究是需要内因而起作用的,没有积极主动的自我解剖、反省、批评和自我教育,就有可能迷失方向,滑向低下道德的泥潭。旅游从业人员要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和道德境界,就要不断地增强修养的信心和愿望,具有提高道德修养的进取精神,敢于正视道德修养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具备拒绝和反对不良道德行为的勇气和坚定的毅力。旅游从业人员真正具有了道德修养的自觉性,才能够在旅游服务和工作中不断地去研究和探索适合自己特点的修养途径和方法,从而有效地达到提高道德境界的目的。

由于道德修养是一种道德素质方面的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因此,它的内涵就要从达到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手段和目的方面去理解,人们要进行职业道德修养就必须不间断地与旧的思想、旧的道德意识、旧的职业观念进行斗争。在我国现阶段,旅游从业人员道德修养中的主要矛盾有新旧道德观的矛盾、社会的道德要求与个人的道德水平之间的矛盾、理论与实践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存在必然对职业道德产生影响。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矛盾,是道德修养能否顺利进行和富有成效的关键。因此,职业道德修养,就是要从中选择一种职业道德,有意识地培养与这种职业道德要求一致的道德品质和情操。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旅游从业人员就必须要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来培养自己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操,而抵制一切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相违背的职业道德。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必须不断克服自己的欲望、意志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弱点,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另一方面必须与不良的道德和旧的职业观念作斗争。这两个方面也就是道德修养。旅游从业人员都要不断地进行自我锻炼、自我改造,通过自觉地进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思想。职业道德修养是在自己头脑中进行善与恶、正与邪、是与非两种道德观的斗争,所以,旅游从业人员道德修养的实质是人们按照社会道德的要求,自觉地开展思想斗争,达到自我认识和自我改造的过程。

道德修养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加人的高尚的道德品质。当然,每个旅游从业人员个人道德品质的提高,同时也意味着旅游从业人员群体道德素质的提高和整个社会道德的进步。因此,每个旅游从业人员都应当在旅游职业的活动中把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自觉地转化为个人内心的要求和信念,进而逐步形成良好的行为和习惯,使自己成为一个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人。

二、旅游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要求

旅游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修养与接受职业道德教育的基本要求:一是努力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二是不断提高道德境界。

(一)努力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

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是道德修养的根本要求,也是个人完善自我和社会进步的要求。而一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反映其道德品质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结合旅游业的职业要求,旅游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修养与接受职业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应努力培养以下六种职业道德品质。

1.忠实

忠实,就是忠贞不二,尽心尽力,实实在在。忠实于祖国,忠实于人民,忠实于社会主义,忠实于自己所从事的旅游事业。尽心尽力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忠实是善的品质,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就是兢兢业业地做事,踏踏实实地做人;不偷懒耍滑,不阳奉阴违。

2.无私

即大公无私,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努力做到无私奉献。不得为了自我的私利,损害他人或社会的利益,不得化公为私。

3.正直

在处理各种关系和问题时,要襟怀坦荡、富于正义感,敢于坚持原则、坚持真理,疾恶如仇、廉洁奉公。面对邪恶不逃避,敢于斗争。必要时要为国家、为人民、为旅游事业和旅游者的利益情愿作出自我牺牲。

4.热忱

以主人翁的意识把对人民和旅游事业的忠诚化为巨大的工作热忱。在工作和生活中勤奋进取,积极向上,敬业乐业,敢于开拓,敢于创新,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

5.谦逊

即谦虚谨慎。谦逊是一种虚心好学、尊重别人,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的良好品德。每个旅游从业人员只有养成谦虚谨慎的品德,才能在旅游活动中做到严于律己、礼貌待客和谦虚待人。

6.诚信

就是诚实无妄、诚信无欺。要求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遵守诺言、履行契约、说到做到,不蒙骗、不做假。

优秀的职业道德品质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生活条件中,通过一定的职业实践和教育熏陶,以及个人自觉的锻炼和修养而逐步形成的。每个旅游从业人员都应努力做到忠实、无私、正直、热忱、谦逊、诚信,做一个职业道德品质高尚的人。

(二)努力提高道德境界

道德境界是指人们从一定的道德需要出发,通过接受道德教育和进行道德修养,所达到的道德觉悟程度以及所形成的道德品质状况和精神情操水平。道德境界是一个社会历史性范畴。道德发展的历史证明,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不同民族总有不同的道德境界。道德境界作为一种道德意识现象,作为一种觉悟水平,它是由人们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决定的,又是人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表现。

道德境界犹如阶梯,有着不同的层次与等级。在我国现阶段,因为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是道德底蕴的集中表现,是正确认识不同道德境界的中心问题,是人们道德境界的体现,因此,人们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关系的能力和水平就成了划分道德境界的主要依据。根据人们对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关系的认识及其态度,可以把现阶段人们的道德境界区分为如下四种类型。

1.损人利己的道德境界

处于这种道德境界的人,一切都以是否有利于自己的私利为出发点。他们活动的唯一动机和目的,就是满足自己的私欲。他们的处世哲学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生在世,吃喝玩乐”、“做人的诀窍就是为自己”、“无利不起早、过河就拆桥”等。他们唯利是图、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为达到个人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如贪污盗窃、弄虚作假、坑蒙拐骗,甚至抢劫杀人。在这些人心中,根本没有“良心”的位置,似乎人在世界上除了赤裸裸地追求私利之外,再也没有什么可值得追求的东西。对于处于这种境界的人,要对他们加强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促使他们思想转变。

2.合理利己主义的道德境界

这种道德境界在我国现阶段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处于这种境界的人,企图利己但不损人,总是声称在谋取个人利益时兼顾他人利益,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应该对这部分人加强正面引导,防止遇到障碍和诱惑时滑入损人利己的深渊。

3.先公后私的道德境界

处于这种境界的人具有社会主义道德觉悟。在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中,他们能够先公后私、先人后己,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维护集体利益的前提下,追求并实现个人的正当利益。在我国现实社会中,具有这种境界的人已为数不少,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提倡的较高层次的道德境界。

4.公而忘私的道德境界

这是道德的最高境界和理想的境界。处于这种道德境界的人,一切言行都以是否有利于社会利益为准则,廉洁奉公,公而忘私,助人为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们毫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了社会的进步,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就今天而言,只有少数先进优秀人物能达到这一境界,对于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还存在一定距离。这是应当大力倡导和宣传的道德境界,因为这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进步所需要的、代表优秀和进步的理想人格和人的最高道德素质,也是旅游从业人员努力的方向。

每一个旅游从业人员都应该自觉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逐步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争取达到公而忘私的最高境界。

三、旅游从业人员道德修养的内容

(一)道德认识的修养

道德认识的修养,主要是指道德知识的获得和道德观念的形成。道德认识,是人们对一定社会道德关系及反映这种道德关系的理论、原则和规范的理解和掌握,懂得和理解有关的道德理论、原则和规范。只有把旅游职业道德的理论、原则、规范转化成明确、坚定的道德观念,才能以它为标准来选择自己的行为,进而形成一定的职业道德品质。它是职业道德情感产生的依据,是锻炼职业道德意志的内在动力,是树立职业道德信念、决定行为倾向的思想基础。旅游从业人员从道理上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之后,便能加深认识,提高自己的判断、评价能力,并能在工作实践中分清二者的界限。

(二)道德情感的修养

职业道德情感,是从业人员依据一定的职业道德观念,在处理工作中的道德关系和评价某种行为时所产生的情绪体验。道德情感修养包括正义感、义务感、责任感、良心感、荣誉感和幸福感等内容。

1.正义感

正义感是一种最基本的也是高尚的道德情感。它是以公正、平等为前提,以公正的态度来对待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法律、政策、纪律。富于正义感的人坚持公正,反对偏私,敢于坚持原则,同一切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言行作斗争,能仗义执言、见义勇为、疾恶如仇、刚正不阿。这种正义感是在同不公正的社会现象作斗争的过程中形成的,是品德正直的表现。旅游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这种高尚的道德情感,才能在职业活动中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国家尊严和旅游者的正当权益。

2.义务感

义务感是在道德上对社会和他人尽到责任,是人们在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内心的体验和道德情感。它既是道德行为的出发点,也是激励人们实现某种道德目标的动力。一个具有强烈道德义务感的人,必然是一个责任心强、能自觉履行社会义务、具有较高道德觉悟的人。义务,实际上是一种被认识到了的客观道德责任。对于旅游从业人员来说,培养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义务感,充分认识自己的道德责任,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因为只有具备了强烈的道德义务感,才能真正做到为旅游者热忱服务,对旅游者真诚相待,对旅游业恪尽职守。

3.良心感

良心感也是一种道德责任感。它是人们就自己的行为在同他人和社会的关系上负有道德责任的自觉意识和相应的自我评价能力,是一种对自身行为是非、善恶的内心体验。良心是一个人道德上的理性观念、情感和意志力的总和,在道德行为的选择中处于支配地位,指导着行为的选择。良心是内心信念的具体体现,和社会舆论共同起着维护社会道德风尚的重要作用。有良心感的人,为人正直、诚恳,能时时处处为他人和社会集体着想,不忍心损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对人能宽大为怀,以德报怨。在多种利益矛盾尖锐的情况下,良心感能促使人们选择道德行为,纠正不良动机,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尤其是在无人监督或别人无法干预和社会舆论难以发挥作用的场合,良心感的监督、评价作用就更为重要。旅游业的特点之一,就是从业人员分散或单独活动多。在旅游接待服务过程中,有许多事情是从业人员在无人监督或别人难以干预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就需要从业人员对旅游事业和旅游者有极端负责的良心感。

4.荣誉感

荣誉是在人们履行了道德义务,做了有益于社会和他人的事情后,社会给予的肯定评价和褒奖赞扬。对这种肯定评价、褒奖赞扬感到的由衷喜悦和自豪就是荣誉感。荣誉必须以义务为前提。只有积极自觉地履行义务,把履行义务作为根本出发点,才谈得上荣誉。因此,荣誉不是目的,只是履行义务的结果。如果把荣誉看作个人的欲望和目的,荣誉感就变成了虚荣心。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是密切相关的,没有集体的支持,就谈不上个人的成绩和荣誉。因而,集体的荣誉总是高于个人的荣誉。旅游从业人员一定要正确对待荣誉和义务,在职业实践中多作贡献,为企业争得荣誉。

5.幸福感

幸福感作为一种道德情感,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由于实现了自己的目的和理想而获得的一种精神上的满足。由于人们的世界观不同,追求的目标和理想不同,对幸福的理解也完全不同。把幸福建立在利己主义基点上,还是建立在集体主义基点上,反映着两种本质不同的幸福观。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后者是道德的,前者是不道德的。没有人民的整体的幸福,就没有个人的幸福。个人幸福只有在人民的幸福不断增长中才能得到保障;个人也只有在为人民服务中作出贡献,得到人民的尊重和赞誉,才能在内心里真正获得幸福的感受。仅仅为追求个人幸福而奋斗的人,得到的只能是可怜的、自私的快乐。

(三)职业道德的意志修养

职业道德意志是人们在履行职业道德义务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克服困难和障碍的力量和毅力。一个人如果仅仅具有职业道德认识和职业道德情感,没有坚定的职业道德意志,也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业道德义务。因为在履行职业道德义务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困难和阻力:在客观方面,会遇到外部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错误的舆论非难、亲朋好友的误解或责备等;在主观方面,会遇到个人能力的限制、个人利益冲击、情绪状态的干扰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坚强的道德意志,就不能克服困难,就不能勇于牺牲个人利益,战胜邪恶和私利,就不能把善和正义发扬光大,这样,就可能知难而退、半途而废。因此,培养和锻炼道德意志,是把职业道德认识和职业道德情感转变为道德行为的重要环节,是形成职业道德品质的重要因素。

道德意志的修养要自觉地在道德行为实践中磨炼自己,锻炼克服困难的精神和能力,培养坚持不懈地为旅游者和旅游企业做好事的习惯。这就要求我们旅游工作者要有自觉控制自己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的能力,在顺利的情况下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为崇高的目标勇往直前;在不顺利的时候,能够不怕困难,敢于同困难作斗争,坚持自己的道德行为,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保持高风亮节,保持高尚的国格、人格。

(四)道德行为的修养

道德行为,是指人们在一定的道德认识、情感、意志和信念的支配下所采取的自觉自愿的行为。看一个人是否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不在于他的言论多么动听,而在于他的行为是否高尚,言行是否一致,是否始终如一地把职业道德原则与职业道德规范贯彻到实际中去,形成一贯的稳定的职业道德习惯。广大旅游从业人员应时时处处以旅游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作为自己的道德行为的准则,养成职业道德习惯,提高旅游职业道德水平。

四、旅游从业人员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

旅游从业人员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

1.坚持知与行的统一,在实践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我国传统伦理道德教育认为个体品德的形成,要解决好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关系。我国明朝的儒家大师王阳明提出了“知行合一”的理论,认为知是行的开始,行是知的完成,知和行是不能分开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知是行的前提和基础,行是知的目的和动力。只有把两者自觉地结合起来,才能促进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在知与行的统一中,马克思主义特别强调行即实践在人们优秀思想道德形成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认为人们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才能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实践不仅是人们思想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而且是检验人们思想道德修养成效的根本尺度。一个人的思想道德达到了什么样的修养境界,只有实践才能作出最公正的判定。旅游工作者要提高自己职业道德素质,就必须投入到为游客服务的实践中去。在社会实践中学习知识,提高能力,促进自身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强调行的重要地位并不抹杀知的重要作用。事实上,高尚的行,是以正确的认识为指导的。忽视思想认识的提高,只注重做“好事”,可能行一时,但决不能行长久。我们常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只有思想道德认知与思想道德实践互相促进的知行统一,才是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境界的正确途径。

2.努力学习,树立高尚的道德理想

文明、理智、高尚总是同知识、文化相联系的;不明事理、粗俗、野蛮,总是和愚昧、无知、不学无术相联系的。古代希腊人甚至认为“知识即美德”,把知识本身就看作是一种美德。知识只能通过学习才能获得。学习,既包括学习伦理道德知识,也包括学习一般的文化知识。人们往往在读书钻研中使灵魂得到净化。如果说学习其他知识有助于修养的话,那么,学习伦理知识,对于道德修养更是必不可少。有了伦理知识,才能懂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才知道如何去修养自己。学习,既包括学习书本上的知识,又包括学习实际中的知识。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实际中的道德榜样或典型,比书本上的道德知识更直接、更生动,注意学习就更易有深刻的感受。

通过学习,树立高尚的道德理想,是培养一个人的道德意志、选择和坚持道德行为的精神力量,是加强品德修养的前提。旅游从业人员应该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以及旅游、服务知识,不断加强道德修养,立志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3.提高精神境界,努力做到慎独

慎独,是我国伦理思想史上一个特有的范畴。它既是一种道德修养方法,又是在修养中达到的一种崇高境界。《孔记·中庸》中写道:“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大意是,一个有道德的人,要做到在别人没识见的时候,能够谨慎行事,在别人不能听到的时候,能够警惕,不要以为隐蔽的和微小的过失,就可以去做,因此,独自一人时,同样要谨慎行事,防微杜渐,自耻自爱,把握住自己。

山东省有一座四知庙,据说是纪念东汉名臣杨震的。杨震在赴任东莱太守时,路过昌邑县,县令王密,深夜只身送上黄金10斤。杨震很生气,埋怨王密不该这样做。王密却说,深夜无人知晓。杨震发火道:“天知、地知、我知、你知,何谓无知者?”王密听后,惭愧而去。杨震的故事就是道德修养中的“慎独”。能否做到“慎独”,以及“慎独”所能达到的程度,是衡量人们是否坚持自我修养以及在修身中取得成绩大小的重要标尺。

要达到“慎独”这种境界,要求我们在职业道德修养中做到“慎欲”、“慎省”、“慎微”。慎欲,就是必须把握欲望的“度”,任何事情都有自身的度。“度”是事物保持自身质的数量界线或范围。在这个范围内,事物的本质没有发生根本变化,超出这个范围就会引起质变,变成另一种事物。黑格尔说过:“一切人世间的事物,财富、荣誉、权力,甚至欢乐、痛苦等都有一定的尺度,超过了这个尺度,就会招致沉沦和毁灭。”凡人都有欲望,物质的、精神的,它可能激励人们去奋斗,但是欲望要适度。适度之欲望就是遵循法纪和道德的要求,用正当的手段实现正当的欲望,是无可非议的。反之,过度之欲望,就会导致私欲膨胀,就会变成邪恶,就会不可避免地使用一些不正当手段来达到欲望的满足,轻者犯错误,严重者走向犯罪的深渊。清代礼部尚书张伯行认为,“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我们在职业道德修养中,当个人欲望萌生时,要以坚强的道德意志要求自己,凡是符合职业道德的就努力践行,凡是违背职业道德的,就坚决抑制非分的欲望。如此日积月累,持之以恒,就会达到高尚的职业道德境界。

慎省,就是自我校正、自我反省,“吾日三省吾身”。加强职业道德修养需要我们经常地认真地反省自己,找出思想和行为中的不良倾向和念头,去劣存优,“在无人见处”下工夫,不断校正自己前进的方向。慎省,就要坚持以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标准,经常进行自我检查,在自己的内心建立一个道德法庭对自己进行道德裁判,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不是符合企业的各项准则、制度和规定,以此自我约束,自我鞭策,始终把自己置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之中。

慎微,就是注意小节、小事,微处自律,不能因为事情小而放纵自己。“骄纵生于奢侈,危亡起于细微”,“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和精神面貌,往往是通过日常的小事小节反映出来的。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说,共产党员在思想、言论、行动上,特别是在政治思想、言论和行动上,要严格要求自己,除此之外,最好连许多“小节”也注意到。所以,旅游从业人员修养要从小的方向着眼,从小的方面做起,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日积月累、不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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