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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时间:2022-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1年1月,中国记协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这是我国第一个新闻职业道德准则,对于强化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起了较好的促进作用。1997年1月,中国记协对《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进行了第二次修改。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从而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受众负责,是中国新闻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

第四节 较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一、新闻职业道德概述

所谓新闻职业道德,就是指新闻从业人员在新闻实践活动中与人、与社会相处时的行为规范,是长期实践活动形成的调整新闻从业人员与受众、采访对象和同业人员之间关系的共同行为准则。1991年1月,中国记协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这是我国第一个新闻职业道德准则,对于强化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起了较好的促进作用。1997年1月,中国记协对《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进行了第二次修改。与此同时,中宣部、广电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4个部门于1997年1月共同制定了《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其中指出:各新闻单位要分别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为搞好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纲领性指南。

新闻道德信条,在国外早期系由个人提出,后来多由新闻机构、团体所制定。新闻职业道德的建设起步于19世纪70年代,以瑞典1874年成立的发行人俱乐部为最早。我国率先明确提出“提倡道德”是报纸职责之一的是徐宝璜,而最早将“品性”认定为“记者资格”第一要素的则属邵飘萍。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从而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受众负责,是中国新闻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

现代社会新闻传媒发展史表明,要对新闻传媒业实施有效管理,使其传播活动符合规范,不仅要靠对这一行业的他律,而且也要靠新闻传媒机构及其成员的自律,靠传媒业界对传媒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权利和社会使命、责任的正确认识,靠新闻传播工作者在这种正确认识的指导下,以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新闻工作者应进行自我约束的观点产生于19世纪末的美国。当时黄色新闻泛滥,广告与新闻不分,致使读者受骗,种种弊端使新闻人认识到,需要进行自我约束。纽约《太阳报》老板兼总编辑达纳为该报从业人员定出13条规约。其中重要的有:(1)不准发表别人已发表过的文章。如需发表要注明来源。(2)不准发表未经被访人同意的访问记。(3)广告要登在广告栏,不能与新闻混在一处。

除普利策外,另一位在美国报业历史上对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是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创建人、首任院长沃尔特·威廉斯博士。西方各国所制定的新闻道德准则,都是在他1911年主持制定的《新闻工作者守则》基础上,变得更为详细、全面和条理分明。1921年冬,威廉斯在北京大学所作的题为《世界的新闻学》专题演讲中,宣传自己的新闻职业道德观。

二、经济新闻报道者职业道德修养的特殊要求

“新闻职业道德是在一定经济与社会条件下,人们在长期的新闻传播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规范自己传播行为的各种观念、习惯、信念的总称。”(35)从一定意义上讲,媒体的报道权本来是作为公众权利的一种体现,它是由社会公众赋予媒体,由媒体代为行使的,媒体只是公众“代言人”。而媒体一旦拿这种公众权利与金钱交换,事实上就形成了“权钱交易”,是媒体对公众赋予权利的滥用,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也是一种权利腐败现象,折射出来的是职业道德的沦丧。

以美国广播公司(NBC)为例,它们制定了许多具体的行为规范,对雇员的从业活动加以限制,绝不让记者牵扯进利益冲突中。NBC对雇员提出的要求是:“现金无论其数量有多少,也无论在什么样的场合都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果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地向对方去索取、接受现金等有价之物,并以此作为将某些东西塞进节目或排除节目的交换条件”,那么“他不但有触犯联邦法律的犯罪可能,NBC也会对这样的雇员加以惩罚”。为保持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形象,对在与新闻活动无关的场合,NBC也要求其工作人员保持警觉,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和尊严。它明确规定:“应对利用这种(私人)关系达到一定的商业或政治目的的可能性有所警觉,以免收受那些可能导致损害NBC独立与清廉的礼物与恩惠。”(36)

证券市场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高流动性的市场,证券媒体的报道对证券市场的运作具有重要影响:证券媒体的记者所采写的对市场有影响的消息或分析市场走势的文章,往往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股价,可以为他人或自己带来经济利益。因此,证券新闻采编者所担负的责任较一般的记者、编辑更加重大,其角色决定了他必须坚守新闻职业道德,贴近市场,服务市场,对市场负责,奉行客观、公正的准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因此1912年《华尔街日报》的掌舵人克洛伦斯·巴尤这样告诉那些年轻编辑、记者们:“你们不是一般报纸的记者,我们的读者是依据你们的报道而做(投资)决定的。因此你有责任访问任何人,每一个该访问的人。”新闻业务名家、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范敬宜在谈及记者的职业道德素养时,讲过一个小故事:“我在新华社有一个同学,到美国去工作了一个时期,她告诉我,一次《纽约时报》的记者到一家企业采访,回来交了一篇稿子,主编问他人家请你吃饭没有?回答是吃了,主编当场把稿子撕了,让他回去付清饭钱,然后重写一篇。这个例子说明,国外的主流媒体对记者的道德要求非常严格。而我们现在有的记者,一切以钱为中心,天天想的是票子、房子、车子等‘好处’。”范老先生认为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的社会生活要发生很大变化,但有些基本的东西不应该改变,那就是新闻职业道德。

梅尔文·门彻在《新闻报道与写作》中就提到经济新闻从业者特别容易受腐蚀。在国内,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经济新闻报道中浮夸不实的广告新闻是比较普遍的,更有甚者,有的经济新闻从业者接受贿赂后便隐瞒事实,有闻不报,结果受到法律的严惩。为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除了加强自身的修养和法律意识外,梅尔文·门彻提出了作为经济新闻从业者应遵守的一个工作原则:“在接近金钱管理者和操纵者时,商业记者要保持客观性和一定的距离,这是一个记者的工作原则。”

2001年8月,《财经》杂志披露了“银广夏陷阱”,震惊了整个中国证券市场。媒体对“银广夏”事件的成因、影响和启示的讨论铺天盖地,一个非常突出的现象是,不少媒体几乎对所有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都带有批评性,有的媒体甚至有意强化上市公司的负面报道。但在“银广夏”事件披露之前,大多数媒体对上市公司的报道一向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以积极的态度,热情地宣传那些在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等方面做得比较好、取得了一定成绩的上市公司,甚至不惜笔墨打造“绩优股”的形象,倡导“长线是金”的投资理念,对有关上市公司的批评性报道,在稿件的编写和处理上都是非常谨慎的。财经类媒体的这种报道取向,引起了业内外的议论:媒体如何保持客观、公正、冷静的职业素质?这也正是当前财经类媒体发展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

媒体和记者的自律和职业道德水平,是赢得社会公信力最重要的因素。美国现代新闻之父普利策说过的一段话可以充分表明他的新闻自律思想:“我们的国家与报业休戚相关,生存与共。报业必须有能力、大公无私、训练有素、深知公理并有维护公理的勇气,才能保障社会道德。否则,民选政府就会徒有虚名,成为一种赝品。报业的谩骂、煽动、虚伪、专横将使国家与报业一同堕落。塑造国家前途之权,掌握在未来新闻记者的手中。”

媒体的权利主要包括信息采集权和信息发布权,从信息的收集、筛选到信息的过滤、公开,其间每一个环节都体现着权利对它的主导作用,因而这种媒体权利就成了一种可供开发和利用的资源。媒介在拥有这些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责任源于社会关系之间的相互承诺,任何人、任何行业都应当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对社会负责。新闻责任的主体涵盖了新闻业、新闻传媒以及新闻工作者这个由整体、局部直至个体的3个不同层次;新闻责任的客体则是社会,包括权力机构、社会组织与个人;新闻责任的内涵由此衍生而来:责任主体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作用于社会而必须承担的责任,即传播责任、安全责任、道德责任、监督责任、文化责任,由此构成了新闻责任的主要内涵。因此喻国明指出:“造就一篇好新闻的,绝不仅仅是漂亮的文字、敏锐的嗅觉和机巧的处理,最重要的是一种俯仰天地的境界、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一种大彻大悟的智慧,当这种境界、情怀和智慧面对社会发展进程的基本问题单子时,一篇好文章就应运而生了。”

《中国青年报》的资深编辑李大同很久以前就提出:新闻的使命在于“影响”当代,而非单纯地“记录”当代。新闻传播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满足受众对这个世界具有的一般兴趣,而是要使我们认为重要的事件和人物,由不显著到显著;使公众由不太有兴趣到有兴趣甚至到很有兴趣。同样,美国《维吉利亚导报》的编辑们认为,要让新闻报道揭示出这些带给公众的新闻事件的价值,要力图向观众们解释这个新闻事实为什么值得关注。近年来,国内媒体对南丹特大矿难、孙志刚案、非典禽流感等内容的报道,都不同程度地介入甚至推进了中国的公共事务管理,这些努力重新恢复了媒体的公信力。

美国报纸主编协会1923年制定了《报业规则》,共有7条。前6条是责任、新闻自由、独立、诚信、公平、正直。第7条是“庄重”,这一条明确谴责“报纸假借道德之理由,对于社会伤风败俗、如奸淫、掳掠之犯罪事实着意描写,迎合低级趣味,煽动低级感情”的行为;并“严正宣布:诲淫诲盗之报纸,必因读者的反对和同行的谴责,而日趋于失败”。丹麦报业联盟1960年通过的一项道德规则规定,对于性犯罪、杀人及类似的罪案,应避免对犯罪行为作详尽的描述。意大利报纸发行人协会1960年9月通过决议,要求全体会员报纸“尽量减少犯罪新闻的报道,尤其关于性犯罪、自杀案件以及少年犯罪的新闻”。

媒介的商业属性和社会责任好比两个套在一起的圆,有时它们是一致的,有时却难免发生冲突。随着媒体竞争和媒体自律意识加强,大众传媒应更多地强调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接受媒介职业道德的约束和控制,在利益与责任的天平上做出选择。在市场化的今天,猎奇和低俗的新闻报道往往能够吸引更多的眼球。但是,当商业利益和社会主流价值理念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冲突的时候,新闻媒体应该按照合理原则或者叫比例原则做出正确选择。

“记者是守护社会良心底线的崇高职业。身为记者应该具有比一般人更高的道德素养和精神追求,要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负起应有的责任。从事了记者这个职业,你就不是普通人,如果你想用社会上的最低标准来要求自己,那就不要做记者。”新华社新闻研究所所长陆小华在四川成都参加新闻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座谈会时的发言,引起了在座新闻工作者的共鸣,也应该成为经济新闻记者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时谨记的良言。

【注释】

(1)孙燕君:《报业中国》,中国三峡出版社2002年版,第259页。

(2)裴毅然主编:《经济新闻学概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2页。

(3)季晓磊:《财经媒体竞争力何在?》http://liveinterview.cn.yahoo.com/051108/838/279en_9.html,2005-11-8。

(4)《财经媒体的人才理念——访〈中国经营报〉总编辑李佩钰》,《中国记者》2005年第1期。

(5)潘天翠:《世界在变新闻规则不变——访美国〈华尔街日报〉驻中国分社社长高赋文(Jonathan Kaufman)》,《对外大传播》2005年第2期。

(6)辛妍:《媒体的核心竞争力还是内容——访〈国际金融报〉总编辑何刚》,《传媒观察》2004年第4期。

(7)蔡荣生:《经济政策学》,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5年版,第2页。

(8)段林毅、王官仁:《政策传播论》,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

(9)胡锦涛:《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宣传思想工作》,《人民日报》2003年12月8日。

(10)王多:《科学发展观与新闻报道的以人为本》,《新闻导刊》2006年第5期。

(11)李道荣:《经济新闻的特点与从业者的素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12)甘惜分主编:《新闻学大辞典》,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1页。

(13)黄文夫:《记者编辑应掌握的经济学常识和思维方法》,《中国记者》1999年第8期。

(14)安雅·谢芙琳、埃默·贝赛特:《全球化视界:财经传媒报道》,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6页。

(15)彼得·肯尼迪:《新闻中的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精要》,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第79页。

(16)辛培瑜:《听吴敬琏谈经济报道》,《中国记者》2001年第4期。

(17)格里高利·曼昆:《经济学原理》,中信出版社2000年版,第28页。

(18)利昂·纳尔逊·弗林特:《报纸的良知——新闻事业的原则和问题案例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页。

(19)于欣:《把专家的“经济”做成百姓的“经济”》,《青年记者》2008年4月号(上)。

(20)刘世领:《媒体呼唤“专家型”记者》,《传媒观察》2005年第12期。

(21)曹鹏:《〈华尔街日报〉使用指南:财经报刊的生理解剖图》,“我写传媒网”2004年4月5日发布。

(22)冯英因:《从国外财经报道谈专业性与可读性的统一》,《新闻传播》2007年第1期。

(23)《新华日报》2007年1月25日。

(24)陈芳:《追寻正义永远没有休止符》,《新闻与写作》2007年第4期。

(25)原载《人民铁道报》1999年9月29日。

(26)何良璋、侯迎忠:《论经济报道的判断力、译制力和思辨力》,《新闻传播》2005年第1期。

(27)陈淮:《怎样认识经济形势及经济问题——兼谈经济报道中的预见性、深层次和大众语言》,《中国记者》2000年第9期。

(28)邹举:《经济新闻的几个受众群》,《新闻记者》2005年第6期。

(29)樊凡、时统宇:《经济新闻范文评析》,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136页。

(30)高路:《经济报道:专业与通俗融合才完美》,《新闻战线》2003年第2期。

(31)王波:《读〈经济观察报〉的困惑》,《青年记者》2003年第7期。

(32)李强:《让财经报道回落大众》,《青年记者》2007年第5期。

(33)覃里雯:《经济新闻报道的嘴脸》,《经济观察报》2001年8月21日。

(34)威廉·大卫·斯隆、瓦莱里·麦克拉里编:《普利策奖最佳作品集》,中国新闻出版社1987年版,第3页。

(35)郑保卫:《当代新闻理论》,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第516页。

(36)赖燕平:《财经报道应扎紧道德樊篱》,《新闻实践》200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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