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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的原则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留守儿童教育评价是留守儿童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时应遵循下列一些原则。全面性原则是指在评价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时,应面向全体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人员,既有对留守儿童的全面评价,又有对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者的全面评价。全面性原则是由党的教育方针决定的,也是由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本身的特点决定的。所谓动态评价是指对于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发展状态的评价。

第三节 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的原则

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原则是指导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一般理论,是对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要求。留守儿童教育评价是留守儿童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时应遵循下列一些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开展留守儿童教育评价工作一定要按客观规律办事。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是根据留守儿童教育目标对所实施的各种活动效果,特别是对留守儿童的思想、学习、身体、安全等方面经过教育后所呈现的状态进行科学的判定。因此,我们从事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必须坚持评价的真实性、正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应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实际,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案。在实施留守儿童教育评价时,必须将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分析加工和处理,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既不要把评价对象的最佳表现作为常规状态,也不能把被评价者的偶尔失误作为一贯行为。既要评价其工作态度,又要评价工作效果。所以我们必须采取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入实际进行调查,获取真实的信息,不能主观臆断或掺杂个人感情。

二、价值性原则

所谓价值原则就是人类按照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使社会适应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价值原则是人类实践与认识活动的基本原则,是人类通过从事各种改造世界的活动,使之适合于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根本准则。求真求善、追求完美是价值原则的一般模式,鲜明的目的性是这一原则的核心。教育是人类有目的地对自身进行塑造和培养的活动。留守儿童教育就是为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者和未来城市化中合格市民服务,这是我们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的主要参数。促进公平教育,构建和谐校园,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则是我们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的最根本的价值取向。

三、可行性原则

可行性原则是指留守儿童教育评价工作必须从留守儿童教育的实际特点及国家、教育部门对留守儿童教育的要求出发,在设计评价方案、制定评价指标和标准、实施评价等各个环节中,都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使留守儿童教育评价工作的开展切实可行,具有实践的可操作性。

留守儿童教育评价的可行性,必须注意使留守儿童教育评价工作简化,做到简易可行,易实施操作。因此,在制定评价方案、确定评价对象、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获取评价结论时,都要从实际出发,从可行性的角度来组织留守儿童教育评价工作,切忌使留守儿童教育评价工作过于繁杂,流于形式。

四、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是指在评价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时,应面向全体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人员,既有对留守儿童的全面评价,又有对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者的全面评价。

全面性原则是由党的教育方针决定的,也是由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本身的特点决定的。教育方针要求受教育者在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另外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本身就是为了一切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所以在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中不能不强调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要求在评价时,既要抓住评价标准的全面性,又要抓住评价过程收集信息的全面性。对学校的评价,既要听教师、学生意见,更要听取家长、社会人士、政府部门意见;对教师的评价,既要听学校和学生意见,也要看家长和社会反响;对学生的评价,不但要考虑班主任和授课教师评价,更应听取家长(监护人)和村委会、社区的意见。

五、目的性原则

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实际上是一种管理手段,每一次评价都是对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调控。所谓目的性原则是指在进行评价时必须有明确的目的。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留守儿童教育质量,使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达到预定的目标。所以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应该遵循目的性原则。

目的性原则是由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本身的性质决定的。留守儿童教育是一种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活动,其评价本身就是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所以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一定要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5)

六、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是对留守儿童教育过程和教育效果进行价值判定。它既需要定性分析,又需要定量分析,更需要把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所谓定性分析,就是对留守儿童教育过程和结果的性质进行分析,这种分析侧重于质的方面。评价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如果从质的方面看就要看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及留守儿童受教育后的情况如何。

所谓定量分析,就是对于留守儿童教育过程和结果从数量方面进行分析,这种分析侧重于量的方面。单纯从量的方面对于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进行评价是不行的。事实告诉我们,在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评价中,只看数量不成,只看质量也不行,必须把数量与质量统一起来进行分析。数量和质量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既没有离开数量的质量也没有离开质量的数量,定性分析既是定量分析的前提又是归宿。所以在留守儿童教育评价中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必须结合起来,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应该相辅相成,相互补充,不要脱离定性分析去搞定量分析,也不要脱离定量分析搞定性分析。

七、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静态评价就是对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已经达到的水平或已具备的条件进行判断。它只是考察评价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空间中出现的现实状态,而不考虑今后的发展趋势。静态评价的优点是便于横向比较,可以看清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是否达到了某种标准;缺点是不利于纵向比较,即不容易看到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过去所做的工作和今后工作发展的潜力。

所谓动态评价是指对于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发展状态的评价。动态评价的特点是注重纵向比较,考察其历史情况,注意其发展的潜力和发展趋势。因此,这种评价有利于指导、有利于激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者的进取精神。通过动态评价可以看出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变化的历程,从而发现其发展的规律。但是这种评价不便于进行横向比较。

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各有其优点。如果只用静态评价或只用动态评价都不能全面而客观反映真实状况。实践证明,动态评价与静态评价应该结合起来。

根据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我们在评价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时,要辩证地看,既横向比较,又要纵向评价;既看现在,又看过去和将来,认清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前进的困难与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

八、评价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6)

留守儿童教育评价是按照一定的原则与标准,对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者已实施的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判定,使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者从中受到启发和教益。

留守儿童教育评价后,进行指导可使评价工作继续和发展,它把留守儿童教育评价的结果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加以认识,并根据评价对象所具有的主、客观条件,从实际出发,使所有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者能明确自身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工作的方向,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争取更大进步。

原则上,有对什么问题的评价,就应有对什么问题的指导。因此,从评价到指导,从指导再到评价,这是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有效性、科学性的发展过程。那种只顾评价而忽视指导或不进行评价,随意指导的做法都是不妥的。只有达到两者的统一,才能促进留守儿童教育评价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开展。

留守儿童教育评价的八条原则是对留守儿童教育评价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留守儿童教育评价工作规律的一般性认识,它既是针对过去在留守儿童教育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来的,又是留守儿童教育评价自身所固有的。留守儿童教育评价八条原则是相互联系、统一的整体,运用时必须注意有机结合,不能只顾其一,不顾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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