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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文书概述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所说的考试文书就是在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环节中以文书的形式对试卷进行作答的一种考试方式。鉴于这一考试的明确目的性,那么作为考试内容之一的考试文书的写作也必然是有针对性的,即主要针对考察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应当具有的能力水平和素质要求。我们知道,考试的根本目的是测查应试者的各种潜在能力,具体到国家公务员考试上来,就是通过考试文书的写作来考查应试者是否具有或符合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应当具有的能力。

第一节 考试文书概述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16条指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其他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考试可根据拟任职位要求分类别、分等次进行。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公共科目由国务院人事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国务院人事部门和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确定或批准。我们所说的考试文书就是在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环节中以文书的形式对试卷进行作答的一种考试方式。

一、考试文书的源流与含义

(一)考试文书的源流

我国于1994年举行了首届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到199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试卷分为“综合知识”和“写作”两大部分。“综合知识”主要由马克思主义哲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政策、法律、行政管理、中国国情与国策、公文写作与处理这7部分组成。除“公文写作”有一部分写作内容外,其他知识考试均以单选与多选题的方式进行。而“写作”部分的命题则是侧重“应用”的两道题:一道是让应试者从试卷中给出的相关材料进行分析、综合加工和提炼,写出一则综合消息(新闻);另一道是命题作文,要求考生以“理想位置与社会需求”为题写一篇议论文。限于篇幅,本文没有摘录试题原文,但我们从试卷的题目设置和要求来看,这道题是侧重考查公务员的文书写作能力的。并且,这种写作并非一般意义上(中学、大学生作文)的写作,而必须强调其应用性、综合性、学理性和能力测试性。

直到2000年,对公务员考试的关于“写作”(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中学、大学生作文)方面的命题,有关领导和写作命题组成员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在广泛借鉴了古今中外选拔与任用人才有关“写作”方面考试方式的基础上,谈到“写作”“应用写作”“公文写作”“案例写作”“策论”“政论”等,最后,经相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定名为“申论”。并在这次会议上确立了其基本形式和结构。

近几年,除了一些专门类别的笔试外,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笔试主要是公共课笔试,也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前者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后者的题型则为主观性试题。从科目设置上来说,“申论”是一门新的考试科目;但从文体形式和写作内容上来说,申论考试的内容、方法及其产生的测评功能,都涵盖了传统的“策论”(对策)和“政论”(论辩)两种考试的基本方面,可以说申论是对“策论”和“政论”的借鉴、继承和创新。本章所论及的公务员常见考试文书也是立于策论、政论和申论这3种文种形式上,尤其以申论为突出点,因为申论具有博采众文之长的综合性和普遍性。

(二)考试文书的含义

我国是一个考试大国,考试制度早在西汉时期便已建立,朝廷通过考试的形式选拔和任用人才。我国又是一个文章大国,各种文章体类纷繁复杂不说,并且在封建统治阶层看来,文章写得好否更是选人的重要标准之一,甚至是关乎国家大计,如曹丕在《典论·论文》所言:“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因此,把考试与文章结合起来用以政府选拔和录用人才,自古以来就是一种主要的考试形式和考试制度。考试文书便是在这种结合下应运而生,且在历史长河中随着朝代的更替,表达(文体)方式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侧重、流变和创新。概括来说,考试文书的文体形式从古至今几经流变和发展,现主要包括策论、政论和申论等。

总的来看,考试文书,顾名思义,就是用于考试的文书写作,是中国由来已久的,一种多用于国政或述理的表达(文体)方式或者写作文体。从形式上来说,它属于文书写作的一种文体形式;从内容上来说,它密切联系国家政治生活,作者要从一定政治立场出发来论述政治问题和其他社会问题或现象,并表明自己的态度,表述自己的观点、见解和举措。

二、考试文书的特点

(一)考试文书的综合性

考试文书是在考试中的文书写作,是一种依附于考试的写作文体。前文已述,考试文书的文体形式从古至今几经变化、发展和创新,已不是一种单一的文书写作形式,而是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兼容性。它吸收了诸如策论文、政论文乃至申论文等文体,服务于公务员考试,依据不同的注意事项和材料要求呈现出不同的结构和内容,因而它不是千篇一律的。本书后面会有相应的章节对考试文书的几种常见文体进行介绍和说明。

(二)考试文书的现实性

如前文所述,考试文书在写作前,都会提供一定的背景资料,让考试者针对一定的问题、现象和事件表达立场、观点、论述以及对策等。而这些背景材料都不是凭空捏造的,都是具有现实性的,尤其与当下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密切相关。而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应该也应当甚至必须对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有所了解、有所认识、有所思考。公务员录用考试适应对公务员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比较注重应试者实际能力的考查,这在考试内容即考试文书的写作上必然会有所体现和要求。因此,考试文书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并不局限于某一方面,对社会、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都有所涉及,并且一般都是社会热点或者大众传媒关注的焦点。

(三)考试文书的针对性

自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我国的人事制度进行了深入思考,尤其是邓小平同志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就是当时影响最大的人事制度改革文章,它对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随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发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相继制定,标志着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开始进入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道路。因此,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就其目的来说是为国家行政机关选拔和任用人才的,是给有胆有识有志有才的青年提供就业机会的。鉴于这一考试的明确目的性,那么作为考试内容之一的考试文书的写作也必然是有针对性的,即主要针对考察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应当具有的能力水平和素质要求。

(四)考试文书的作答方式具有灵活性

就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主观题的考试要求来说,它要求应试者根据不同的背景资料、不同的提问内容和提问方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作答。考生应针对不同的注意事项和说明要求,采用不同的文体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议论或者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对策。因此,同是考试,不同的结构(形式)和内容要求应试者灵活处理,而不能墨守成规和千篇一律。

三、考试文书的种类

我们知道,考试的根本目的是测查应试者的各种潜在能力,具体到国家公务员考试上来,就是通过考试文书的写作来考查应试者是否具有或符合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应当具有的能力。从题型设置来看,我国公务员考试笔试的试题主要包括主观测试题和客观测试题两种,通过这两种题型试图对应考者的各种能力做全面的测查。而我们所说的考试文书就属于主观测试题,它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考查应试者对材料的审度、概括、分析、逻辑与形象思维、文字运用等综合能力,能够较为真实且全面地反映应试者的能力和水平。具体从文体形式来看,我们认为考试文书的种类主要包括策论、政论和申论这3种文种形式,尤其以申论为主要形式和主流文体,因为申论不仅已是当下公务员考试的一门独立的科目,而且申论更是博采众文之长的一种新的文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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