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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理论中一些被忽视的观点

时间:2022-0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主义理论中一些被忽视的观点 [1]写这篇文章的直接动因是斯宾塞先生的论文《从自由到奴役》 [2] 的发表;尽管本文不完全是对这篇文章的批评。这个主要观点事实上是社会主义的倡导者们的要求中表现出来的当前这种社会不安问题的一个经济基础。在这种情况下的不满情绪才真正具有社会主义的成分。社会主义倡导者们进一步认为现存体制是不公平的,因为它使一个人凌驾于他人之上。
社会主义理论中一些被忽视的观点_科学现代文明中

社会主义理论中一些被忽视的观点 [1]

写这篇文章的直接动因是斯宾塞(Spencer)先生的论文《从自由到奴役》 [2] 的发表;尽管本文不完全是对这篇文章的批评。我的目的不是要与斯宾塞先生就当前任何社会主义设想的可行性的立场进行辩论。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在认同斯宾塞先生观点的前提下,提出他的讨论中没有充分涉及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并未引起围绕社会主义展开争论的任何一方的注意。这个主要观点事实上是社会主义的倡导者们的要求中表现出来的当前这种社会不安问题的一个经济基础。

我从斯宾塞先生的文章中引用了一句就其本身而言完全符合社会主义倡导者们的立场的话:“进步是明显的,单是人口寿命的延长就可以作为普遍改善的确凿证据,这越发强烈地表明事物是如此糟糕,以至于必须打碎现存社会,按照另外一种计划将其重组”。社会主义的倡导者所要求的变革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对社会生产活动的政府控制——即生产的国有化。正像斯宾塞先生指出的那样,目前社会上出现了一种明显的实践运动,要求政府更加广泛地控制生产。这个运动使得事件的运行明显地倾向于生产完全国有化的倡导者一边,从而强化了他们的立场。

至少在美国,这种明确主张社会的要求权是至高无上的,以及扩大社会在生产事务中的作用的运动,通常与社会主义信条并没有联系,或者不是以社会主义信条为基础。这种情况在过去也许比目前来说更突出。这个运动的动机在很大程度上是已经采取的各个步骤的权宜之计。在比如初等教育、路灯照明、自来水供应——多数都是近来发展起来的——之类的行业中,市政监督以及可能是完全的控制逐渐成为一种必然。社会到底应该在多大程度上控制这些关系到大众福利的行业,意见分歧还很大,但完全可以认为人们的观点越来越偏向于更大范围的政府控制。

但为了公众利益而进行某种监督的必然性,已经扩展到了那些不只是市政设施的行业。生产以及社会生产组织现代的发展,使得一些具有准公共特征的特定行业——通常称为“自然垄断”行业——越发成为必需。而且,通过同一种力量的作用,在数量上不断增加的行业也发展成为“自然垄断”的形式。


这个提倡政府在生产中发挥作用的运动——即生产的国家控制——其动机主要是出于生产上的便利。然而,当在这个方向上的普遍要求获得了更加广泛的支持,而且采取了更为明确的方式,另一个动机就随之而产生了,而且变得更为突出。现存体系,尤其是自然垄断行业的不公平、不平等受到重视。存在一种截然不同的普遍的社会不安以及对现状的不满,这种普遍的不满情绪的表现就是对不公平的抱怨。在这种情况下的不满情绪才真正具有社会主义的成分。

普遍的社会不安很容易被夸大。社会主义倡导者们的大声疾呼,也许表明的是比现有的实际情况更为普遍、更加强烈的不满情绪;但就算将那些热衷于煽动的人的夸大成分排除,对现存生产体制的运行持续的不满情绪无疑也会存在,赞同公平政策的普遍情绪仍会增长。如果我们要理解提供了这种动机的这个运动对我们的生产体系的影响,就必须去寻找这种流行情绪的经济基础。如果这种流行情绪的起因表现出短暂的特征,那么,就没有理由把我们的生产体系持久的、激进的变化,理解为这种煽动的结果;但如果这种流行情绪是现存社会体制本质特征的结果,那么,在这种体制下最终产生一种激进变革的可能性就要大得多。

斯宾塞先生提供的解释认为,社会不安从本质上应该归咎于一种厌倦感——即对社会整体状况变化的一种渴望,这种观点确实不能草率地加以反对;但以此类推却很难解释这种流行情绪。厌倦感可能是原因之一,但不能将其当做充分的理由。

社会主义倡导者们认为现存体制必然是浪费的、生产效率低下的。这种观点可能是对的,但并不能解释普遍的不满情绪,因为产生不满情绪的舆论并非一致赞同这一观点。社会主义倡导者们进一步认为现存体制是不公平的,因为它使一个人凌驾于他人之上。这种观点可能也是对的,但它本身并没能解释什么,因为只有承认造成一个人凌驾于他人之上这种状况的制度是不公平的,这种说法才能成立,这种观点回避了问题的实质。但他们的后一种观点与流行情绪基本是一致的。在现代条件下,这里所抱怨的不公平在于对财产的占有,有一种广泛流传的情绪,认为现存的秩序提供了一种不适当的财产优势,尤其是对所占有的财产的增长远远超过社会平均水平的那些财产所有者而言。关于公正遭到破坏的这种情绪有时其实是嫉妒;但无论如何,它是力促社会实行公平政策的一个因素。与公正遭到破坏相伴的另一种情绪就是人受到轻视,同样要求社会实行公平政策。这两种情绪的由来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主观的。它们一般都是通过客观的形式表达出来,但可以肯定地说,一般而言这些情绪都源于处于不利地位的、受到歧视的人,以及同属他们那个阶级的人的意识。总的看来,富人和有小额财产的人并没有意识到任何公平政策的必要性,这种说法并非有意冒犯。任何关于这种不满情绪在道德上甚至是在利益上的正当性的问题,都不是很中肯的;这是一个关于它的范围和持续存在的可能性的问题。


现代生产体系以自由竞争下的私有财产制度为基础,但不能因此就说这些制度到目前为止已经损害了社会普通成员的物质利益。就物质利益而言,社会不满的基础,并不是现在的不利状况与过去的不利状况的比较。众所周知的、实际上也没有哪一个社会主义倡导者否认的是,以私有财产权为基础的生产竞争体制曾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总体财富和生产效率最为迅速的增长,或者这种增长至少是与这种制度并存的。尤其是可以肯定地说,过去几十年我们的生产发展的成果极大地增加了整个人类的生活必需品。而且,毫无疑问,这些成果为大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带来的改善,相对来说要大于经济更富裕的人。竞争制度本身已经证明它是一种使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发动机,这种说法是很有迷惑力的警句;但如果其含义是说生活在当今文明社会的大量普通人、广大民众,他们的境况从生活资料来看还不如20年前、50年前或者100年前的话,那就很滑稽了。必须从其他地方而不是从获取生活资料或者改善生活条件的难度越发加大这方面,去寻找社会不满的原因。但在有一种意义上这个警句是正确的,而且它至少可以部分地解释保守的人们极力反对的社会不安。从生活资料的绝对量来看,现存体制并没有也没有趋向于使勤劳的穷人更贫穷;但就经济上的相对重要性而言,穷人自己看来这种体制确实正在使穷人更为贫穷,而这似乎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尽管乍一看似乎有些奇怪。最常听到的抗议不是来自悲惨的穷人;当听到为穷人的利益提出的抗议时,这种抗议也是来自不属于他们那个阶级的人,而且抗议者并非代表穷人来为其说话。在这种情况下,悲惨的穷人并非可以忽略的元素,但由于对穷人的关心而导致的社会不安并不是由他们造成的。抗议来自于那些在物质上并非往往匮乏或者必然匮乏的人。要注意“必然”这个条件。在我国有很多人受到严重的物质匮乏的困扰,物质匮乏并非必然是由物质上的原因造成的。造成物质匮乏的经常性的原因是,生活资料被用于保持大方得体的外表,甚至是对奢侈的炫耀。

众所周知,今天的人很在意他的好名声——也就是他在周围人心目中的地位。人总是有这种特征,而且毫无疑问以后还会继续保持。对名声的这种关注,可能会表现为一种去努力争取一个好名声的高尚形式;但目前的社会组织机构,并没有以任何形式显著地培养这种争取名声的方式。在一般情况下,对自己名声的关注就意味着竞赛。它意味着努力,或者更直接地说,就意味着想要超过自己的邻居。目前这个现代社会是个无序竞争居主导地位的社会,是一个彻底的生产的、经济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生产上的——经济上的——卓越成就最容易得到社会的赞赏和尊敬。当然,如同过去一样,诚实和个人品格也将会有一定的价值;但是对于一个有适当的抱负和机会的人来说,比如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因诚实和优秀的个人品格而获得的名声,在现代社会中是不可能广为流传的,根本不能满足他哪怕是非常有限的对名声的渴望。要在那些跟自己没有直接关系的人眼中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以及维护一个人的自尊——就必须展现他的经济价值上的象征,这种象征实际上与经济上的成就是完全一致的。一个人可能出身高贵、道德高尚,但这些品德无法使那些不知道他的出身和品格的人尊重他,这种情况百分之九十九都会发生。顺便说一下,反过来看,无赖而粗俗的人也不会受到不知道他的这些缺点的人的谴责。


在我们这个以生产为基础的社会里,如果一个人要赢得周围人的尊重,他就要在经济上获得成功。当我们说某人“值”很多钱的时候,表达的意思并不是说用金钱来衡量这个人的道德或者其他的个人优点,这里明确表达的意思是他有很多钱,从而享有极高的声望。而且,除了在特别卓著的情况下,任何对生产没有直接的意义、无助于个人经济利益的效率,都不能作为赢得尊敬的一种手段而具有巨大价值。在我们的时代,经济上的成就得到最为广泛的认同,也是最容易赢得尊重的方法。对于那些生于已被这种思想习惯所笼罩的世界里的一代人来说,所有这些都会更为如火如荼地继续下去。

但这种经济竞赛进一步的发展还有第二个阶段。经济上的竞赛还不足以让一个人拥有生产上成功的法宝。为此,要有效地改进一个人的好名声,必须将其展现出来。除非一个人不遗余力地证实他的购买能力,否则在他碰到的多数人眼里他就不可能“充分地显示自己”。实际上,这就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够利用的让陌生人觉得我们值得尊重的惟一方式,但他们给我们的哪怕是短暂的好评也会让我们如此受用。因此成功的表象如此让人渴望,在许多情况下甚至超过了实质上的成功。我们都知道,能承受自己所属的阶级的其他人负担得起的费用那是必须的,当然,如果能比同一阶级的其他人负担得起更多就更好了。

人性中的这一元素与“生活标准”有很大的关系。“生活标准”有很大的弹性,能够无限扩展。排除个别的例外情况和谨慎克制的行为之后,一般可以说,开支上的攀比很容易把人们收入中满足日常物质需要和生计后的剩余用光,而且进一步说,那种为获得尊重而维持的习惯性的“生活标准”会越发难以放弃,就如同难以放弃很多物质上的需要一样。一般而言,这方面的开支的需要会与满足它的方式一样快速地增长,从长期来看,大笔的开支并不比小笔的开支更能满足这种愿望。

在这一原理的作用下,即使是必需的生活用品以及维持一个尚能满意的生活水平的需要,都会具有一种完全独立于其作为一种生活资料的原始效用,或者与此完全不成比例的物品的价值。正如众所周知的那样,许多服装的主要价值不在于其遮体的作用,而在于维护穿着者的尊严;不仅邻居是这样看的,即使穿着者自己也是这样看的。一些本意是想要穿戴得体的人,最后反而弄巧成拙的事情并不鲜见。美国人穿衣的绝大多数价值也许确实是在“穿”上,而不是在“衣”上。穿着的主要动机是竞赛——“经济竞争”。吃、住方面的动机也是如此,尽管竞赛的成分可能要少一些。

人类渴望虚荣这种引导方向上的错误当然不是什么新鲜事,“经济竞赛”也并非现代社会才有的事情。竞赛不是现代生产体制的发明,甚至这种特殊形式的竞赛也不是源于这种体制。但是通过提升人的生产活动,使其不再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形式,通过大大减少其他竞赛形式在追求好名声中的作用,自由竞争体系强调了这种形式的竞赛。一般来说,从普通人的观点来看,现代社会生产组织实际上已经把竞赛的范围缩小到这个方向上;而且同时使人们获得生活资料是如此容易,大大扩展了人类努力的范围,从而可将其用于竞赛的目的。另外,随着个人行动自由的增加,以及个人所处其中的环境的扩展——也就是说,人们接触到的其他人增加了,同理,人们靠其他的方式而不是靠外表来获得尊重的可能性也减少了,这样,通过炫耀个人物质享受上的开支来赢得尊重这种经济手段的相对有效性也就提高了。


照此进一步发展下去,在不久的将来不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后果;而这个不久的将来正是我们必须要应对的。随着我们的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生活空间进一步扩大,这方面的竞赛肯定会愈演愈烈。实际上,确实有一些想法以期阻止这种趋势,但它们最多只能起到延缓的作用,远不足以逆转这个一般规律。大体上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承认,在一定范围内,现代文明人的物质生活条件越安逸,一个人的视野越宽以及与周围人接触的范围越广,与周围人交换意见的机会越多,那么经济上的成功作为一种竞赛手段就越有优势,追求在经济上赢得尊重的张力就越大。由于竞赛的目标不是任何绝对的生活水平或者优秀程度,所以社会一般福利水平的提高并不能结束这种努力或者减轻这种张力。总体的改善并不能平息这种不安,因为不安的根源在于每个人都渴望比他的周围人赢得更多的赞赏。

人性就是如此,人们力争比其周围的人占有更多,这与私有财产制度是密不可分的。人性使然,一般来说,占有得少的人会嫉妒占有得多的人;而这“多”指的不只是超过平均水平,而且要超过他所比较的那个人。实际上,衡量满足的标准主要是占有的东西或者享受;目前那些不满情绪在增加的人——他们占有得少——赞成对社会进行重新调整,这种调整不利于占有得多的人,也不利于合法地占有和享受“更多”的可能性;也就是说,赞成社会主义运动的情绪在增长。就这里的目的而论,现代生产发展的后果是强化了竞赛以及与之相伴随的嫉妒,并且把竞赛和嫉妒集中到物质的占有和享受上。我们所关注的不安的基础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嫉妒——你也可以说成是羡慕;而这种有助于社会主义主张的特殊形式的嫉妒就存在于私有财产制度之中。由于现代条件下的私有财产制度,这种嫉妒和不安是不可避免的。

现代生产体系的基石就是私有财产制度。对现行竞争性生产体系的攻击,不论是公开的还是私下的,不论是针对整个体系还是针对其任何特定的方面,攻击的目标都是这个制度。此外,由于追求经济上的尊重而直接造成的不安和不满情绪——在现代条件下必然会出现——其根本原因就是私有财产制度。由此可以推断,由于人性使然,在废除私有财产之前,这种(必须承认是)不光彩的竞赛将不会停歇,与之相伴的社会不满也会持续存在。废除私有财产之后会为我们带来多大程度上的安宁,这当然是件不可预测的事情,也不是和我们现在讨论的话题密切相关的问题。


尽管这种经济竞赛处于突出位置,而且可能比任何其他同样强大的道德因素更为彻底地渗透于现代社会结构,但它显然不是现代生产活动的惟一动机,也不是其最重要的特征。现在当然不能轻率地预言说这种竞赛及其所培养的不满情绪继续发展下去,必然的结果就是社会主义,本文的目的也绝不是要坚持这种推断。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如果不是主要原因的话,竞赛事实上也是现存的不安和与之相伴的不满情绪的一个原因;不安与现行的生产组织体系是分不开的;在这些条件影响下的普遍情绪的发展必然就不利于私有财产制度,因此也不利于现存的自由竞争的生产体系。

文章前一部分所关注的竞赛,不仅是理解这种正在驱使我们走向一条从未尝试过的社会发展道路的社会不安的重要因素,而且与生产完全国有化的任何方案的可行性问题也有关系。现代生产的效率已经发展到了这样一种水平,一般情况下它使人们独自谋生比前几代人相对更容易。正如我努力要说明的那样,现代竞争体系同时为竞赛精神确立了一个发展方向,那就是,不再需要把社会所有的或者大多数劳动都用在维持生计、获得基本生活所需上面了。在现代条件下,为生活而努力已经很明显地变成了为体面的生活而努力。靠一些原本不必要的开支而保持体面生活的努力,其根本原因是私有财产制度。如果是在一个不允许存在所得或者收入不平等的体制下,由于不平等的可能性而导致的这种类型的竞赛可能就会消失。随着私有财产的废除,体现在现在这种竞赛形式中的人性特点从逻辑上来讲就体现到其他方面,也许是体现在一些高尚的、对社会更有用的行为中;无论如何,很难想象人性的这种特点会体现在任何对社会更加无用或者不值得人们去努力的事情上。

假设社会物质享受的标准近似地保持在目前一般水平上,如果人们不再努力去追求经济上的体面,那么,供养社会所需的劳动总量将会大大减少。会节约多少劳动是很难说清楚的。但我相信可以合理地假设,劳动总量的一半直接和间接地被用于追求体面,而且还让美国人节制劳动——因为要满足赢得尊敬的标准,要求我们避免劳动,享受劳动成果。这并不意味着在没有私有财产的情况下,只需要原来劳动的一半就能保持美国社会的运转;但或多或少接近这个含义。任何一个不从这种观点来理解我们现代社会生活的人,都会觉得这种主张是非常荒谬的,但随着更长期、更密切地关注日常生活的这方面的事实,就不会觉得这个主张很令人吃惊了。但由于这个因素而浪费的劳动的准确数量这个问题并不重要。不可否认的是,浪费是相当大的,大到足以支持这里的论点。

正因此,生产和财产国有化的倡导者们才宣称,即使从我们生产的总产出绝对量来看,他们的组织方案将会比现在的物品生产效率低,但社会仍然可以容易地保持在现在的平均物质享受水平上。所要求的一个国家生产总产出可能要比现在少得多,因此在新的体制下严密的生产组织、社会成员艰苦奋发的风纪这种必要性就更小,不友善的批评家们倾向于夸大这个新体制存在的弊病。由于苛严的要求的必然性减少,新体制的可行性在逻辑上说就会大大增加。新制度给人带来的厌恶感和苛求越少,回复到原有体制的可能性就越小。

在这种社会秩序下,对劳动者而言,普通的劳动将不再是特定的经济需要和随之而来的经济地位低下的标志,甚至可以想象到,在整个社会看来,劳动实际上有可能逐渐表现出高贵的特征,现在的富人在自鸣得意的时候偶尔也会这样来看待劳动。社会主义理论家有时也谈到了这种可能性,但这种推测看起来有些乌托邦的色彩,当然,也没有哪个人有资格在这种不确定的基础上为即将到来的社会秩序去建立各种制度。


似乎可以很有根据地认为,在我们现在的这种生产效率水平上的一个社会,它的生产发展仍然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即几乎所有成员都要辛勤劳动,才刚刚能够做到收支相抵,在这种情况下是不会进入社会主义的或者国家主义的状态的。

与《社会学原理》中的观点相一致,斯宾塞先生在这篇文章中指出,作为持续发生作用的各种社会力量的结果,所有的社会体制,就其组织形式来说,必然属于亨利·梅因(Henry Maine)先生所说的两类身份体制或者契约体制中的某一种。根据这种概括得出的结论是,如果现代契约体制或者自由竞争体制可能被代替的话,它必然只会被我们已知的另一种身份体制所替代;这种体制就是军事组织,或者也可能是一种等级体制,一种官僚体制。它有一点像古代秘鲁的生产组织,这种生产组织被斯宾塞先生视为现有竞争体制消亡后的必然结局。自愿合作只可能被强制合作所取代,这种强制合作与身份体制是一致的,而且人们服从于他人。

现在,至少从理论上来看这并不是惟一的选择。过去,身份体制或者命令体制与契约体制或者竞争体制这两种体制,已经划分了相应的社会组织的领域。斯宾塞先生已经高度概括地表明,在人类高级阶段取得的进步,已经使社会大多数普通成员的境况得以改善的那些地方,社会的运动已经远离身份体制,通向了契约体制。但从刚刚过去的情况来看,这一规则至少有一个(如果不是几个的话)例外。文明国家——也许美国最为典型——生产组织最近的发展,并非完全延续了自由契约体制之路。退一步说,社会是否走向了亨利·梅因先生所说的身份体制是很值得怀疑的。这在我们称之为“自然垄断”的大工业中,尤其明显;而且目前的趋势是属于“自然垄断”范畴的社会生产行为越来越多。革命没有发生,竞争体制也没有被抛弃,但生产发展的进程在各方面都没有朝向扩大竞争体制的方向;在竞争体制失效的任何地方,身份原则也没有取代它。

将社会组织划分为身份体制和契约体制这种方法,在逻辑上并非没有漏洞。所使用的这两个术语的含义并不会迫使我们认为,在身份体制下,在任何时候,只要人们摆脱了他人的控制,就会进入自由契约体制。有摆脱这种非此即彼的困境的可能,社会主义的倡导者所希望的,正是摆脱这两种体制的可能性(尽管也许是不可行的)。熟悉了那些更先进、更坚定的社会主义倡导者们的目标和立场之后,无疑会发现契约和身份这两种原则与他们的思想在实质上有相似之处——尽管通常表现为一种含糊的、不适当的形式——并且尽管他们显然对二者持批判态度。对于那些主要是在伦理意义上持社会主义立场的人来说,情况可能会不太一样。

与这一点有关的问题是,在我们了解其历史的所有社会,尽管生产体系在过去总是按照身份体制或者契约体制,或者这两种体制按比例相结合而组织起来的,但是只要其社会功能不是以生产为主,并非所有情况下的社会组织都总是按照同样的路线发展。那些拥有我们习惯上认为最满意的制度的社会,比如讲英语的国家,其后来的发展阶段尤其如此。现代宪政整体体系的最新发展形式,至少从理论上说,以及一定程度上从实践中来看,既不能归入契约体制,也不能归入身份体制。正是通过非人格的法律和非人格的制度,现代宪政最接近于社会主义的宣传者们模糊的主张。社会主义者中的一些著名人物确实偏爱军事组织这一类型,将其描述为他们所倡导的体制的一个显著特征,但这种情况毕竟只不过是附带说说而已。

另一个问题是现存制度的进化方式,及其与这里所说的两种体制的关系。只要基本上属于文明世界的社会,其政治组织就是起源于一种军事体制的政府。生产组织亦是如此。但是尽管生产在逐渐摆脱军事身份体制的发展过程中,至少到目前为止已经走上了自由契约体制的方向,但是政治组织的发展在摆脱身份体制的过程中却没有走上这个方向。身份体制是一种服从个人权威的体制——是一种命令和阶级差别的体制,一种特权和豁免权的体制;宪政体制,尤其是在具有民主的传统和思想习惯的国家,是一种服从以非人格的法律表现出来的社会有机体的意志的体制。身份体制与宪政体制之间的差异体现了讲英语的国家引以为豪的自由制度绝大部分的含义。在这些国家,人们不是服从公职人员,而是服从赋予他的权力。这当然多少有点现代流行的花言巧语的味道,但毕竟可以感觉到它真实的存在,不仅是在理论上,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于实践中。

按现代宪政形式来解释的财产征用权和征税的权力,说明了社会政治职能在涉及生产体制这一点上的发展方向。社会主义者正是沿着这些或其他类似事实所表明的方向,向前推进;现代条件下由于生产的要求而造成的进一步发展,也会沿着这样的方向向前。社会主义倡导者们的目的,是要将生产组织融入政治组织之中;或者也许更好些是将两种组织同等对待;但他们总是坚决主张,有必要让某种进一步发展了的政治组织形式处于统治地位,成为惟一的结果。显然,契约体制将被废除;同样明显的是,取代它的将不是身份体制。

所有这些论述都相当模糊,而且都是负面的特征,但如果社会主义理论要试图取得更大的进展,就立刻会突破社会主义者的公认学说中得出的合理推论的局限。任何社会主义方案的可行性都没有什么好说的。作为理论上的问题,其中似乎包含了摆脱斯宾塞先生所坚持的困境的出路。我们也可能拥有没有身份体制,也没有契约体制的国家主义。从理论上说,社会主义和国家主义的原则都是现存体制所彻底厌恶的。关于现代社会能否提供足够的物质资料来建立一个不同于身份体制和契约体制的生产结构这个实践问题,是一个建设性的社会工程设计的问题,对它的深入研究过于复杂,在这里无法讨论。尽管如此,从我们普通人的角度来看社会特征和制度过去的发展进程,或许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哪一种在彻底的身份体制中必然出现的组织形式,能够在我们中间长期存在。从这个观点可以得出的推论也许是,未来社会的方向要么是一种包含了身份体制、官僚体制的接近于生产国有化的方向,它不会持久,从而会在它被完全抛弃之前驱使我们回到目前的这种体制;要么是国有化将会如此成功地实现,与普通人的要求相一致,从而使这种制度优于我们所抛弃的制度。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似乎都并不像人们有时候所想象的那样会让人惊慌失措。


当自由竞争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已被抛弃之后再回到这种体制,这在实践上无疑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想要证明这一步的必然性的那些试验,会带来很大的浪费和痛苦,而且还可能严重地阻碍人类向更好的情形发展;但是通向国有化这一运动的结果不会使人类社会持续地退化,也不会带来巨大的灾难,即使国有化运动证明了社会必然要折回它的步伐也是如此。


可以想象,那种“宪法方法”在生产组织中的应用——这是国有化的倡导者所主张的核心内容——将会导致一种类似于发生在现代宪政形式下的政治组织那种情况的发展进程。现代宪政——现代自由制度体系——在保障理论上赋予每一个人的权利和豁免权方面,绝没有获得了绝对的成功。

我们的现代共和制并没有为我们预示着人们宣称实现了的太平盛世。一般的人性至今绝非完全适合“宪法方法”说提倡的自治。人性的缺点常常是很明显的。这些缺点相当严重,足以为反对我们的自由制度的可行性的观点提供有力的支撑。在欧洲大陆,目前有一种似乎处于支配地位的信念,认为在人类适合于将自己组织为自治的政治团体之前,必须长期地保持在专制主义的监护之下。这种信仰并非完全不合理。只是,在人类在采取这种有利的自治——共和制——政治组织形式之前,社会应该取得多大的进步、这种进步应该有什么特征,应该说这些都是悬而未决的问题。我们或者任何人是否已经达到了这种进步所要求的阶段,这也是许多人所怀疑的问题。但是朝着这个方向的运动取得的部分成功,比如说在讲英语的国家,大大有助于证明人性的发展已经达到了在政治领域便利地采用宪政方法的程度,但离完全采用宪政方法还很远。也就是说,对于我们通常称为政治的社会职能来说,似乎没有必要在实行国有化前作好充分的准备。很难说将这个观点应用到社会生产组织中的时候会保持多大程度的相似性,但必须承认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

的确,宪政——政治职能的国有化——看起来是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这一事实,并不能作为可以毫不犹豫地实行经济职能的国有化的证据。同时,这个事实确实为一种主张提供了依据,这种主张认为经济职能的国有化,即使发生在人类远未完全适合新体制所要求的义务这个人性发展阶段,其本身将证明它在某种程度上是有利的。所以,问题不是我们是否已经达到了使生产国有化体制完美运行所必需的人性完美程度,而是我们所达到的发展程度是否会让这种体制无法完美地运行。

[1] 原载《美国政治和社会科学学会年刊》(Annals of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1892年,第2卷,经许可重印。

[2] 是托马斯·麦凯(Thomas Mackay)主编的《为自由申辩》(A Plea for Liberty)一书的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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