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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的处理方式

时间:2022-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及时更正报道中的错误,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新闻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和普遍要求。受众对传媒更正的看法与传媒明显不同。大多数读者认为,更正会减少他们对报纸的疑虑。全美调查表明,63%的被访者认为,刊登更正改善了他们对报纸的观感。针对美国报纸在更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新闻自由/新闻公正”计划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方案。这种更正方式通常用于重大错误的更正。

一、更正的处理方式

1.更正的显著程度

及时更正报道中的错误,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新闻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和普遍要求。多数国家或地区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规定,更正必须刊登在显著的位置,以便读者迅速知道[14]

更正的显著程度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

·在哪个版面;

·在版面的哪个位置;

·处理更正的方式。

从美国一些重要报纸来看,它们的更正栏一般都有固定而显著的位置,通常设置在A2或A3版,并在顶部以大字号的“更正”标明。但部分版也会在本版刊登自己的更正。如《华盛顿邮报》的“更正”栏放在报纸的A2版,而社论版、书籍版在本版做更正,其他专刊例如“家庭与美食”等也可以在本版做更正,以便保证该版的读者看到它们。《芝加哥论坛报》的“更正”和“澄清”发表在第2页。还有一些报纸在单元的封面(section covers)刊登更正。

一般情况下,报纸很少在头版刊登更正。《奥兰多哨兵报》(Orlando Sentinel)只在记者严重渎职时才会在A1版更正。《纽约时报》1987年7月13日在首页刊登的所谓“史无前例”的更正也是一个特例。从这两家报纸看,在一版刊登更正是报纸认为错误比较严重时才采取的更正措施。

2.受众如何看更正

受众对传媒更正的看法与传媒明显不同。1998年至1999年,美国“自由论坛”“新闻自由/新闻公正”计划的调查发现,受众对传媒的更正有如下认识:

·美国人普遍觉得,报纸不仅出错,而且不甘心认错。电视台尤其如此。有些观众觉得,电视台从来不肯认错。

·对在头版或内页显著版位刊登更正启事的报纸表示赞赏。对更正篇幅简短几乎看不懂的报纸不满。

·对《纽约时报》等少数报纸不仅更正事实也会澄清误会、描述上的错误以至细微的缺失表示赞赏。

·地方报纸比知名全美报纸刊登更正少。

·读者很留意报纸上的更正和澄清。

·更正应事先列出原来的错误,至少有简短的说明,才能知道更正什么。

·有读者说,打电话向报社指出错误或要求更正很困难,只好放弃。

·希望报纸诚心诚意有风度地承认错误并道歉。

·希望看到与所发现错误同等数量的更正,而不是每天只更正2—3处。

·不认为,更正愈多读者对报纸越没有信心。大多数读者认为,更正会减少他们对报纸的疑虑。全美调查表明,63%的被访者认为,刊登更正改善了他们对报纸的观感。

也就是说,从整体上来说,尽管美国报纸对更正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但是与受众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针对美国报纸在更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新闻自由/新闻公正”计划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方案。他们认为,美国没有报纸能达到标准。

关于报纸更正的最佳方案

·自己追查错误,不要等读者发现、要求更正。研究表明,发现错误的读者通常不想打电话告诉报社。但错误会留在读者的脑海里,削弱他们对报纸的信任。

·及时刊登更正,包括事实错误、失误或不准确的信息,不能只更正明显的错误。

·更正文字应细致易懂,而不模糊问题。要列出错误帮助读者了解原文。

·即使报道的事实完全正确,但若全文造成误导,也要澄清。比如遗漏重要信息。

·设立制度方便读者举报错误,以显著的版位刊登更正。

·更正应解释错误是如何发生的,谁有责任,即使不点名也应列出其职位或职能。

(来源:《最佳方案:公平报道的美国经验》)

3.更正的数量

对西方主流报纸每天和每年刊登更正的数量由于缺少统计数据,我们不可能获得全面、准确的认识。但从现有资料可以对美国和英国少数几家重要报纸1992—2003年间的更正数量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1992年《华盛顿邮报》和《纽约时报》一共刊登2 000条更正。也就是说,1992年两家报纸平均刊登更正1 000条。根据《纽约时报的风格》一书提供的资料,《纽约时报》的“更正”每天从二三个到五六个不等。据此推算,《纽约时报》在此期间(1972—1994年)“更正”栏每年刊登的更正数量最多不超过2 190条。如果折中算每天刊登4个更正的话,那么该报“更正”栏每年刊登的更正数量为1 424个,这可能更接近时报的实际。而我国深圳报业集团总编辑助理辜晓进在2001年11月底访问《纽约时报》后说,该报的更正“每次多达10多条”,那么这样算来,《纽约时报》每年大约刊登更正3 650多条。《华盛顿邮报》2001年刊登933条更正,2002年1 066条,2003年到4月27日刊登330多条。也就是说,《华盛顿邮报》平均每年刊登更正1 000条左右,平均每天刊登更正3条左右。《芝加哥论坛报》2002年的更正数量为691个,平均每天不到2个更正。《波士顿环球报》2002年刊登更正901个,平均每天近2.5个。

对英国报纸刊登更正的数量,英国《卫报》的读者编辑伊恩·梅斯(Ian Mayes)2003年7月12日说,《卫报》更正和澄清栏一年刊登更正和澄清的数量达到1 500条,而且过去四年数量保持相当一致。因为,这一数量代表着《卫报》对更正和澄清接受的限度[15]。据此算来,《卫报》平均每天刊登更正和澄清约为4条。

因此,从上面提到的报纸的情况来看,各报对刊登更正的数量有一个大体固定的限制,对总量也有一个控制,就美国报纸而言,一般每天不会超过12个。这也说明,这些报纸并非什么错误都进行更正,而是有所选择,只更正所犯错误中的一小部分。

4.是否更正过去的错误

对过去的错误是否要更正?如何更正?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新闻论坛报》(The News Tribune)执行编辑戴维·齐克(David Zeeck)在2003年7月举行的一次讨论会上说,他们刚刚发现一个三四年前犯下的错误。他们正在讨论怎样更正那个错误,因为它与一个当前的问题也有关。美联社总编辑迈克·西尔弗曼(Mike Silverman)告诫他说,“如果你不更正那个错误,有人查存档资料时就会重复那个错误。”[16]

迈克·西尔弗曼的话很有道理。如果不更正过去的错误,别人在引用这些错误资料时就会重复错误,其影响可能是长久的。因此,对发现的过去的错误显然有必要进行更正,这是传媒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5.如何更正复杂的错误

一些错误容易更正,如错拼的名字、错误的头衔、错误的日期以及事实性错误等。但是有些错误则比较复杂,如报道的上下文关系是错的、漏掉了重要事实或语气不当等,对这些比较复杂的错误,更正栏难以进行更正,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报纸通常会采取以下更正方式:

(1)以“编者按”的方式

《纽约时报》开创的“编者按”的更正方式值得借鉴。在1983年,《纽约时报》开创“编者按”来补充说明报道或纠正编辑认为重要的公正性、平衡性或观点性失误。2003年,杰克·布莱尔丑闻发生后,《纽约时报》于2003年5月12日在刊登15 000多字的调查报告的同时,还刊登了“编者按”,对自己的错误进行检讨。近几年来,《纽约时报》平均每年刊登25个“编者按”。

其他的美国报纸有采用“澄清”(clarifications)的方式更正比较复杂的错误。这种方式与“编者按”类似,只是名称不同。

(2)以专栏文章的方式

为更正错误,一些报纸甚至走得更远。当有人认为,文章的基本要点大错特错时,《圣何塞信使新闻》的编辑有时会提供给对文章不满者在“另一种观点”专栏中写文章予以反驳纠正的机会。记者或编辑也可以通过专栏文章的方式对错误做更正。比如该报编辑曾在一篇专栏文章中为该报有争议的系列报道“黑色联盟”(“Dark Alliance”)承担责任并道歉。该报道暗示中央情报局(CIA)可能对洛杉矶的快克可卡因流行提供帮助。

(3)以更正新闻的方式

即以新闻报道的方式来更正错误。例如《纽约时报》关于诺斯秘密基金证词的报道的更正就是通过更正新闻的方式。这种更正方式通常用于重大错误的更正。

6.培养更正的文化

鼓励记者编辑主动提交自己发现的错误,无论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是传媒发现错误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如何让记者编辑能自揭家丑?关键是要在编辑部内培养一种文化。在这种文化里,人们不会因为报告错误而恐惧或被惩罚。

《波特兰新闻先驱报》(Portland Press Heral)编辑珍妮·格特曼(Jeannine Guttman)认为,应创造一种文化,在这种文化中,人们自己提交错误。如果记者提交一个错误,就不会有惩罚。这样做就是要避免制造恐惧。但是关键是要分清责任。如果有一个记者累积了许多错误就需要被指正或解雇[17]。《肯萨斯城星报》(Kansas City Star)规定,新闻从业人员如果向上司隐瞒读者正当的更正要求,就有可能被解雇。为了使工作人员放心指出错误,《圣荷西信使报》规定,无论是谁的错误,指出问题都不算冒犯他人[18]

上述传媒在鼓励记者、编辑自己报告错误方面普遍采用的策略是胡萝卜加大棒:一方面鼓励职员自报家丑,另一方面对有意隐瞒错误的行为进行包括解雇在内的严惩。无论如何,在编辑部培养一种愿意承认错误的文化无疑是一种上策,前提是编辑部应原谅错误,对出错者持一种宽容的态度。严惩政策、恐惧气氛更多使人更趋向于隐瞒错误。但是对于那些错误不断的不称职的记者则是例外。

波特学会有关“更正和澄清”(Corrections and Clarifications)的建议

报纸必须发展一个全面的、积极的鼓励刊登事实性更正和澄清前后文错误的政策。报纸应澄清他们欢迎来自读者的更正,并给读者如何提交更正提供指导。报纸应声明它的更正政策和哲学。在内部,报纸必须建立一个系统,这样来自所有来源(包括职员的投诉)的更正能立即被呈现和评估。

·记者和编辑有责任使任何潜在的错误为主管编辑知晓。

·就准确性而言,报纸更正其错误的积极主动已使我们成为主流媒介。改善过程,加强技巧,有助于达到更高的可信性。

·高级编辑应向职员和读者澄清,报纸承诺彻底更正错误。

·必要时,编辑应充分利用澄清和编者按。

·更正政策在所有新闻部门都是统一标准的。对新闻、体育、特写、图形等应有相同的标准。

·更正政策对机构的所有平台,包括网络、广播等也应是一致的。

·编辑部必须支持和鼓励职员公开报告和更正他们的错误,在不准确的典型查明时,应采取行动。

·更正应是为读者而写。它们应是易懂的、坦白的,并且没有自我保护。读者应能理解错误,并能评估报纸的工作。

·冗长或不完整的报道应通过澄清、更正或另外的报道处理。

·报纸应有追踪和分析更正模式的工具。

·在更正出版时,报纸的存档(数字式或文档式)必须也被更正。

(来源:Report:Journalism Without Scandal http://www.poynter.org)

7.监察员的职责

监察员是美国等一些西方传媒为发现错误、杜绝和曝光虚假报道而设置的职位。早在1967年6月,美国《路易斯维尔信使新闻报》和《路易斯维尔时报》就任命了一名监察员,专门代表读者对新闻报道提出申诉。随后几年,《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等几家主要报纸都增设了这样的监察员。各报对监察员的称呼有所不同,也有的叫公共编辑,有的叫读者编辑。在英国,《卫报》等报纸也建立了监察员制度。《卫报》规定,记者有义务和监察员合作,一旦发现错误必须及时向监察员报告。在日本,针对读者的不满,2000年10月以后,有20家以上的报纸建立了监察员监督制度,以消除报道造成的负面影响。

监察员在传媒中一般都有较大的权力,具有独立性。为确保其工作的独立性,传媒会明确保证监察员的工作不受任何束缚。《俄勒冈人报》曾规定,报纸的公共编辑将有权否决任何编辑包括主编本人的不刊登更正的决定。监察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在更正工作中发挥作用:

·直接向记者和编辑指出错误,并提出改进意见;

·向高级编辑和出版人报告错误,提出解决方案

·通过专栏文章的方式提出问题和解决方案。

由于监察员的工作比较敏感和特殊,所以对监察官的要求也比较高,不仅要有较高的学历背景,而且还要有丰富的新闻报道经验等[19]

《圣地亚哥联合论坛报》(San Diego Union-Tribune)关于监察员职责的描述

·不断寻求和回复读者的意见,并与编辑部分享它们。

·调查和反馈关于新闻和社论内容的投诉。

·监控错误和更正。

·每周写一篇专栏文章,反映读者关心的问题和对报纸成绩的评价。

·接收读者的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投诉;向读者保证将采取某种形式的措施。

·调查反映在新闻报道、标题和图片中的不公正的指控、事实性错误、拙劣的评价、侵犯隐私或缺乏敏感问题。就错误和职员磋商并获得解释。

·决定怎样解决投诉:1)更正事实性错误;2)通过澄清来阐明错误的印象;3)在每周的专栏文章中说明问题;4)如果读者的行为是合理的,写信或打电话给读者进行说明。

·每周写一篇专栏文章,内容包括对行业问题的评论以及读者的意见或投诉,包括一个关于报纸犯错与否的看法。

·当因频繁或强烈的投诉需要改变风格或惯例时向编辑提出建议。

·在事件或问题的新闻报道看来片面或不均衡时,忠告编辑。

·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众的意见和态度,就新闻业的伦理、公正性和客观性问题向编辑提出建议。

·就与隐私、诽谤和准确性有关的媒介法律问题咨询法律顾问。

·协调其他的部门解决与社论和新闻内容无关的读者投诉,诸如印刷质量问题、报纸递送迟到问题或广告问题。监控以保证读者投诉被处理。

(来源:San Diego Union-Tribune Omubdman Job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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