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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引语的原则

时间:2022-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当说,编造引语是引语使用的最大罪恶。可以说布莱尔是编造引语的高手。根据上述规范,使用引语首先必须指明引语的来源,引语敏感或有争议时尤其要这样做。另外,使用匿名引语时应务必谨慎,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可以匿名的方式使用引语。他认为匿名引语已经成为西方传媒界的瘟疫。这种不当使用引语的方式会使人对报道的严肃性和真实性产生怀疑,从而损害传媒的声誉。

二、使用引语的原则

1.不编造引语

《洛杉矶时报》:我们不编造、修饰或歪曲引语,无论报纸还是我们网站的视频和音频。

这里注重讲一下编造引语的问题。所谓编造引语就是无中生有地编造说话者或作者说的话或写的文字。应当说,编造引语是引语使用的最大罪恶。在西方传媒界,记者编造引语可能导致被解雇的危险,但即使这样,编造引语的现象并不鲜见。

2003年5月11日,《纽约时报》以4个版的篇幅自报家丑后,5月26日出版的美国《新闻周刊》独家披露了杰森·布莱尔杜撰剽窃的一些内幕。其中,在一场橄榄球比赛中的报道中,布莱尔的文章里充斥着引语,可他提供的引语连真正在现场采访报道的记者都不能确信其真实性。布莱尔还曾把美联社报道中的引语拿来当成自己采访到的。可以说布莱尔是编造引语的高手。

《洛杉矶时报》2005年4月19日也解雇了一名编造引语的记者。《洛杉矶时报》编辑部发表的声明说,该报在2005年3月29日刊登了记者埃里克·斯莱特撰写的一篇报道。这篇报道讲述了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一位21岁的学生马修·卡林顿在兄弟会恶作剧仪式上因为饮水过多而死亡。这篇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广泛关注,但引起了有关当事人的不满,指责这篇报道存在诸多严重错误。其中,报道中援引了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校长保罗·齐格的一番话,而齐格却表示自己根本没有接受过《洛杉矶时报》的采访。

编造引语也是国内一些传媒记者造假的一种常用手段,因为引语会让报道显得更真实。2005年2月15日,某报记者以对话的方式“越洋电话采访郎平”,报道郎平应邀执教美国女子排球队。但是事实上,郎平根本没有接到该报记者的电话。这些所谓对话是记者根据一些资料编造的。造假者因此被开除。

2004年引起传媒广泛注意的假新闻《180万买辆宝马砸着玩》中就编造了许多引语,例如:

“这小孩用玩具划伤我的新宝马,这可是宝马760。”宝马车司机说。

“你要赔钱是不是?那你等一下。”老太说。

“你这个宝马760买了160多万是不是?加完税180万是不是?那我180万把它买了!”徐老太的儿子向宝马司机说。“好,这个宝马是我的了。儿子,看叔叔们把这辆车砸烂了耍哈。”

造假者使用的引语活灵活现,其主要目的就是证明给人看“这新闻是真的”。

2.指明来源和背景

(1)指明来源。使用引语一个通常的规范是必须指出引语的来源。

华盛顿邮报》:当我们引用任何性质的书面声明时,我们应在我们的归属里准确地解释我们正在做什么。例如“白宫在一份书面声明里说”。

合众国际社:特别敏感或有争议的话保留引号,并具体指明说话者的身份。

法国《世界报》:仅在例外情况下《世界报》会发表没有消息来源的引语。

泰晤士报》:始终小心而正确地归属引语。

根据上述规范,使用引语首先必须指明引语的来源,引语敏感或有争议时尤其要这样做。为什么要指明引语的来源,下面的例子很有说服力:

像人道主义者、法国作家-哲学家阿尔伯特·凯默斯一样,伯里根神父“正在寻找这样一个世界,那里谋杀将不再合法。期待谋杀的发生实为奢望。”亚瑟·朱里斯解释道,他是唯一神协会主席,3月7日介绍了这位耶稣会神父。

“宗教经常成为同一古老的死亡游戏的原因。”伯里根神父劝告我们。“用震撼又难受的新问题去威胁这一古老的刻板印象。同时,一个人各方面都必须不得人心。”朱里斯博士评论道[30]

看完这段,读者就会晕头转向,不知道话是谁说的,也不知道说了什么意思。可见,指明引语的来源是十分重要的。

另外,使用匿名引语时应务必谨慎,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可以匿名的方式使用引语。为什么呢?布隆代尔认为,从一个神秘人物口中讲出来的故事会让读者产生疑问,多了就会让人反感。读者希望他们能够摘下面具说出自己的想法。否则,即使非常确切的故事其真实程度也会大打折扣。他认为匿名引语已经成为西方传媒界的瘟疫。

那么,在什么特殊情况下可以隐匿或略去引语的来源呢?一般有两种情况:

·当信息重要且只有通过匿名才能获得时;

·当信息及其来源不重要时。

前一种情况是没办法指明引语的来源,后一种情况则是没有必要指明来源,因为交代来源反而会分散受众的注意力。

此外,指明引语来源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在来源清楚的情形下,不必重复交代来源;

·有多个来源时,应交代清楚引语对应的来源;

·避免将一个引语归属多个人,即众口一词或异口同声;

·使用第三人称代词时应注意所指清楚。

其中,尤其应注意避免众口一词的情况。国内传媒报道中众口一词的现象时有出现。下面的一段引语出自某家传媒的报道——

一些边防哨卡官兵感动地说:“戴上姜姐织的手套,站岗时钢枪握得更紧了;垫上她做的鞋垫,巡逻时脚踩雪地更踏实了。”

这个例子中,一般情况下,官兵们能异口同声说出如此一样的话来实在有些不可思议。通常引语应与某个特定的说话者或作者一一对应,“请不要去想有两个或更多人会说出一模一样的话,除非他们在演戏”[31]。即使有例外,也不要这样表述,因为受众具有的常识不会认可这一点。这种不当使用引语的方式会使人对报道的严肃性和真实性产生怀疑,从而损害传媒的声誉。

指明引语来源的指导原则

·如果直接引用的是一个单句,通常在引语后交代消息来源。但如果允许的话,可以由消息来源引出这个句子。

·如果直接引用的是多个句子,通常在第一句引语后交代消息来源。

·当换了说话者时,新的消息来源应在引用的第一个句子前交代。但最有效的让读者知道换了说话者的方式是使用一个过渡句。

·可以在多个句子的直接引语前交代消息来源。

·引用同一个说话者的引语只需要交代一次消息来源,即使这个引语有很多段。

·如果一个部分引语后面接了一个完全直接引语,在两者之间交代消息来源。

(来源:《当代媒体新闻写作与报道》)

(2)指明引用背景。指明引用的背景对受众理解引语和判断引语的可靠性是不可缺少的环节。

路透社:引用某个人时,应始终提供引用的背景或环境。

美联社:报道应在适当时提供获得引语的背景信息,例如记者招待会、电话采访或走廊谈话。

什么是背景呢?根据梅尔文·门彻的解释,“背景”有三种定义:

·记者储存的信息。没有背景知识,记者收集事实的行动可能是盲目的。

·放在报道中的材料,用于解释事件,使该事件易于理解。没有背景报道可能是单薄的。

·不愿公开身份的消息来源提供的材料。这种材料能否使用取决于消息来源的意见[32]

这里说的背景显然是指第二种定义。记者和采访对象的语言交流不可避免地与语境等背景相关。人们不同的场合下言语内容和方式会有所不同,交代背景能够使受众能够准确完整地理解引语,从而避免断章取义和误解。请看《纽约时报》关于1907年华尔街金融大恐慌的报道《尼克波克将关门 800万存款提取一空》中的几个片段:

据悉,昨天晚上的银行家会议结束之后,昨天下午在储户提取了800万美元存款之后关闭的尼克波克信托银行被与会者认为资不抵债,没人会给它提供援助。

……

今天上午早些时候,尼克波克信托银行的一位董事对《时报》的一名记者说:

“尼克波克信托银行不会有机会以其原有的样子重新开张。现在我没有别的什么好讲的。”

……

晚上当摩根先生(即J·P·摩根——作者注)散会后离开办公室时,他对守候着的记者声明说:

“我们正在尽一切努力,尽快地去做,但是还没有具体确定的措施。”

当问及是否将通过什么外部力量的努力使尼克波克信托银行重新开张时,摩根先生说:

“我对此一无所知;我要说的并不是这个。”[33]

在这个案例中,有三段引语,三段引语都有相关的背景:第一段引语的背景是,“今天上午早些时候,尼克波克信托银行的一位董事对《时报》的一名记者说”;第二段引语的背景是,“晚上当摩根先生散会后离开办公室时,他对守候着的记者声明”;第三段引语的背景是,“当问及是否将通过什么外部力量的努力使尼克波克信托银行重新开张时,摩根先生说”。不仅如此,报道还对采访的整个大背景做了交代,即上面引述的第一段。这些背景交代了消息来源说话的时间、地点和环境,让读者清楚地了解消息来源是在什么情况下说这番话的。如果删除这些背景,这些引语就会变得很孤立和突兀。读者就不知道,消息来源是在什么情况下说这番话。比如,删除第二段引语的背景,只保留“摩根先生说:……”,读者就不知道摩根的话是在银行家会议上说的,还是在会后说的,也不知道是对银行家说的还是对记者说的,这样就不能判断其所言的可靠性,因为在不同场合人们会说不同的话。这个例子说明,指明引用的背景并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品。

3.语言的使用

使用引语有时会遇到一些语言问题,比如记者要引用的话或文字中有不雅之词、方言或者引语需要做翻译等。这些问题都是记者要小心处理的。

(1)不雅之词

《纽约时报》:如果说话者的品位不当的,应除去引号并换掉不雅之词。清理不雅之词应注意两点,既不应美化说话者,也不应使说话者因此受到嘲笑。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解释和使用转述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难题。

《华盛顿邮报》:我们应避免通过出版包含亵渎性语言的陈述来羞辱说话者。但是,当这样做的时候,我们不应使用引号。

美联社:不要使用粗俗的语言,除非它们是直接引语的一部分并有充分的理由采用。如果一定要用,可以在开头做个说明:

编者:本文第四段语言也许会冒犯某些读者。

要把这些话用引号引起来,以区别其他段落,方便编辑修改。[34]

此外,《美联社规范和防止诽谤手册》规定,引语中不得有污言秽语,除了非用不可的原因,如果某个骂人的话是关键信息,可以用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加上省略号表示,比如用“d...”表示“damn”(他妈的、该死的——作者注)。[35]

上述规范可概括为两点:一是通常引语中不得使用不雅之词;二是如果使用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对不雅之词的通常处理办法,是放弃使用引语方式后换掉或删除。如果一定要用不雅之词,可以在文章开头予以说明或用省略号等方式处理。

洛杉矶道奇队的前任经理托米·拉斯瑞达不说十几个脏字就无法与记者谈话。有一次,他在赛前5分钟的采访中用了142个脏字。碰到这样的采访对象怎么办呢?史蒂夫·威尔斯坦认为,尽管引语一定要准确,但有时候不能原汁原味地引用他们说的话。他说,不能引用含有下流词汇的话,办法是转述或者干脆删掉。

不雅之词的使用是对新闻报道品位的践踏,是对受众的不尊重,因此一般情况下在引语中不应使用这些词。

(2)体态语言

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尽管体态语言从字面上看也是“语言”,但实际上它属于非语言交流方式的一种。

路透社:确信你使用的引语和你描述的体态语言代表说话者所言,体态语言可以影响正在报道的东西。

合众国际社:传递语言的方式有时是背景的一部分。报道面部表情的表露或动作示意或许同他们自己说的话一样重要。

美联社:消息来源的感情和体态语言——或许一个微笑或者不赞成的手势——有时像引语本身一样重要。

上述规范范出了诸如微笑、眨眼等体态语言对新闻报道的影响和重要性,尤其重要的是记者应注意引语及体态语言相互印证,由此判断引语是否符合说话者的本意,因为说话者可能言不由衷或口是心非。所以记者务必要注意报道对象的体态语言。

英国《每日邮报》记者莉波特说,“被访问时,人们的脸不可思议地会泄露他们的内在。当有事情出错时,你会从他们眼睛看出来,你可以看出来他们是不高兴或激动。”莉波特认为,记者不应犯的错误之一是“把你的眼睛从受访者身上移开。”[36]

实际上,很多记者在采访中往往会忽略体态语言等非言语交流方式,这是一种很大的失误。因为“人类交往中的许多甚至绝大多数关键的意义是由触摸、眼神、声音的细微差别、手势、说话或无语时的面部表情传达出来的”[37]

布拉德福德‘J’霍尔关于非言语交流和言语交流及其语境的主要观点

·有必要记住,非言语交流和言语交流都不可避免地与它所处语境相关联。

·非言语交流有6种功能:重复、矛盾、替代、强调、补充、控制。比如,“虽然非语言信息往往重复和支持我们的言语信息,但它们有时也和言语信息相矛盾。”霍尔举例说,“比如我说‘我很高兴’,可我说话的音调和脸上的表情有可能和这个信息正相反。”

·人们通常认为,当非言语信息和言语信息相违背时,非言语信息往往更可信、更有利。这是因为跟言语信息相比,非言语信息更难有意识地予以把握。

·只有联系言语交流才能理解非言语交流的功能,而且所有的言语交流都会伴随某种形式的非言语交流,这一事实对于全面理解在任何交际中所发生的事情都至关重要。

(来源:《跨越文化障碍——交流的挑战》)

霍尔提供的这些观点对记者准确采写引语、描述体态语言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根据霍尔的观点,如果记者采访时只注意言语本身,而忽略体态语等非言语交流方式,就可能被受访者欺骗,或者不能准确理解其真实的意思。比如,说话者口是心非,这时记者如果照录不误,就会记录和传播错误的信息。但是如果记者对体态语言等非言语形式有所了解,就不会轻易被欺骗。

美联社记者戴夫·安德森认为,“在采访时最重要的是专心和有目的地倾听。不要因为心不在焉、左顾右盼或想下一个问题而错过眼前的谈话。注意目光的交流和身体的姿态,让对方感觉到你在认真听。注意对方独特的解释、语调和观点。观察他的手势、姿势和表情。比起语言来,一次皱眉,一次耸肩,一个狡猾的微笑能传达更多的含义。”[38]

因此,记者在采访时,不仅要听其言,还要观其色、察其行。

(3)引语的翻译

在全球化和地区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记者面对的消息来源所使用的语言或文字在很多情况下都不是记者自己的母语,因此如果记者要做直接引述,就必须做好翻译,以防误解其意,陷入翻译的雷区。

路透社:翻译引语时,应合乎语言习惯,不能迂腐。必须小心谨慎,保证翻译的语气与源语言相当。把报纸上获得的东西译回源语言时要当心。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引语越少,间接引语越多越好。

美联社:当将引语从一种语言变换为另一种时,翻译必须忠实。

《纽约时报》:当引用英语不是其母语的人说的话时,应特别小心。如果这样的引用使说话者显得愚蠢,我们应考虑对它们做解释(当然在引号之外)。在适当时,报道应指出消息来源用英语说话不道地。

上述规范,一言蔽之,就是翻译消息来源的话或文字时应小心谨慎,避免因翻译不当引起的失误。具体来讲,翻译引语应注意以下几点:

·合乎语言习惯;

·语气与源语言相当;

·翻译必须忠实;

·翻译的引语不应使说话者显得愚蠢,必要时予以解释。

从一些案例来看因引语翻译不当而使报道翻船的例子并不少见,有时还会引起严重后果。CNN在报道伊朗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2006年1月14日的讲话时就因翻译出错酿成大错。当时,内贾德说,“伊朗拥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这样的权利是不可剥夺的……我们国家不需要核武器”,但CNN误译成“拥有核武器是伊朗不可剥夺的权利”,报道发出后在国际上引起轩然大波,直接后果是CNN记者被禁止在伊朗继续从事新闻活动。直到CNN发表声明致歉后,这一禁令才被解除。显然,CNN的翻译从根本上歪曲了内贾德的意思。由这个案例看,对引语的翻译是至关重要的。

在有关朝核问题的第五轮六方会谈中,由于朝方翻译的问题,朝鲜发言人的意思也很大程度被篡改。相关报道是这样写的:

平壤发言人谴责了让平壤在美国不作出让步的情况下,放弃核计划的要求,并称这样的要求为“强盗行为”。

事实上,该发言人没有说“强盗行为”这个词,其原话是:

这种要求就像是首先要求我们解除武装。我认为这是一个天真的要求。我们的回答是:想都别想[39]

显然,翻译对朝方发言人的意思做了篡改,从而导致了引语的错误。

在翻译引语时,记者或译者必须考虑的影响翻译的各种因素,如文化差异、社会和政治制度、说话者的意图等。

(4)方言

记者在新闻报道中是否可以引用方言呢?如果可以应在什么情况下引用呢?《纽约时报》等传媒的相关规范回答了这些问题:

《纽约时报》:试图在直接引语中使用方言前,作者应咨询编辑,并且两人都应有所顾虑。

合众国际社:如果引用方言不谨慎,就暗示我们用语不够标准或行文拙劣。如果方言不是明显恰当,就避免使用方言,即使方言在被引用的问题中。当不得不使用方言时,可以采用注音的方式。

美联社:使用拼写不规范的方言一般应局限于作者意在传达一种地方情调或地方感时。因此,在采访任何人时,不应使用其本土语言,当他们的想法需要准确传达时这尤其重要。我们必须永远小心不要嘲弄我们所引用的人。

根据上述规范,记者通常应避免在引语中使用方言,如果使用则必须谨慎,并做到适当。记者在下述情况下可以在引语中使用方言:

·方言明显恰当;

·不得不使用方言;

·意在传达一种地方情调或地方感时。

在引语中使用方言时,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要因此使被引用者受到嘲弄。

4.引语的完整性

引语是完整使用,还是零散使用好呢?美联社等传媒的规范回答了这个问题:

美联社:一般来说,要避免零散地引用。如果被访者所言清晰而准确,就可以全部引用。如果引语不理想,可以用间接引语转述。对于敏感和有争议的段落,一定要核实后再加上引号[40]

合众国际社:只要可能应避免引语残缺不全。如果说话者所言清晰准确,可以完整引用。

法国《世界报》:我们禁止在此人(指说话者——作者注)说的话中做挑选,但是那些可能冒犯、伤害第三方或者反之冒犯、伤害说话者的话除外。

上述规范都强调,在使用引语时应注意引语的完整性,避免使用残缺不全的引语。

此外,上述规范提到的一个问题值得特别注意,就是要对敏感和有争议的引语进行核实。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关于引语的核实问题,密苏里新闻学院写作组认为,对采访对象的原话也要进行核实。“一个好记者不会由于某人谈了一些材料,就不观察,不核实。要独立判断。”[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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