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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动力机制体系

时间:2022-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不同形式的调查可以建立一个全方位的用户需求动态监测体系,从而督促图书馆更好地开展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动力保障机制是指通过法律、政策、信息技术和标准、经费等要素对图书馆开展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支持,从而为开展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和健康的环境。为了调动大型图书馆参与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活动的积极性,应建立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动力激励机制。

1.动力决策机制

在具备外部动力条件下,一个图书馆是否开展或能否持续开展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活动,归根到底取决于图书馆馆长的决策,而馆长决策的科学与否,取决于是否有一个科学的决策机制。一个科学的决策机制绝不能建立在仅仅依靠馆长个人的智慧之上,而需要有技术、管理、服务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家或具有一定专长的馆员参与。具体组织形式可成立若干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小组,也可成立若干专家委员会,重要问题由工作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研究,馆长决策。CALLS和NSTL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与其建立的科学决策机制密不可分。

2.动力执行机制

馆员在共享动力要素中是最活跃的,是图书馆开展数字信息资源共享的执行者,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直接决定着数字信息资源共享的效果。首先,在人员选拔上,应选择那些忠于职守、善于沟通、乐于助人的馆员从事此项工作。其次,在管理上,应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根据工作性质,分别制定考核标准,定期考核,奖优罚劣。第三,在组织上,应设置数字资源部、文献传递服务处、馆际互借服务处等机构,使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开展得有条不紊。

3.动力监督机制

在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原动力和外部动力系统中,用户、图书馆评估要素起着监督机制作用。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政府监督,二是用户监督。政府监督主要通过评估的方式来进行。应在图书馆评估指标体系中设立明确、具体的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指标这样,图书馆开展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就有了动力。同时,共享活动所需的资金、设备及人才等条件就有望得到解决。

用户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本馆信息资源保障率;二是读者需求满足率;三是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的时间成本;四是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的经济成本。监督信息资源保障率的主要目的在于了解本馆信息资源对用户需求的支持度,从而为开展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提供反馈信息;监督读者需求满足率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图书馆现实馆藏和虚拟馆藏满足读者信息需求的程度,从而为图书馆开展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提供反馈信息;监督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目的在于提高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效率,降低用户的费用,从而提高用户提出信息需求和利用共享资源的积极性。

用户监督的形式主要包括网上调查、问卷调查、读者访谈、读者座谈会等。在上述各种形式中,应以网上调查为主,其他形式为辅。因为网上调查具有匿名性、常态性、便利性等特点。匿名性可以使读者真实地回答所提问题;常态性可以使图书馆随时了解用户的需求、意见及建议:便利性可以使读者/用户在任何上网的电脑上回答问题。通过不同形式的调查可以建立一个全方位的用户需求动态监测体系,从而督促图书馆更好地开展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4.动力保障机制

动力保障机制是指通过法律、政策、信息技术和标准、经费等要素对图书馆开展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支持,从而为开展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和健康的环境。

(1)法律。法律是图书馆开展数字信息资源共享的根本保障,是图书馆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可持续发展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不论是全国性的图书馆法,还是地区性的图书馆法,不论是法律、法规,还是条例、管理办法,均应有信息资源共享的条款,而且所规定的条款应尽可能地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2)政策。如果说法律、法规、条例、管理办法具有较强的战略性,那么,政策则具有明显的战术性。政策是在法律、法规、条例、管理办法的大原则下对图书馆开展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因此,政策对图书馆的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更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由于政策的制定主体是各级党政部门,因此,从机制形成的机理来讲,政策这一动力要素不像图书馆评估、用户两要素那样具有制度性的特点,而具有随机性和不可控性的特点。

(3)信息技术和标准。信息技术与标准的动力机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类、各级图书馆评估指标体系应设置应用诸如信息集成检索技术、可视化检索技术、语义检索技术、Z39.50协议、Ariel和Prospero文献传递软件等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所必需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标准的指标。二是通过各级政府的图书馆政策,要求图书馆因馆制宜地应用上述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技术产品和标准。三是通过各级图书馆学会的网站大力宣传介绍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技术和标准。

(4)经费。经费是图书馆开展数字信息资源共享的基本物质基础,也是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之一。由于图书馆年度经费的额度主要取决于图书馆所属地或所属机构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总经费情况,因此,经费动力要素具有不可控性,图书馆决策者难以掌握数字信息资源共享经费的持续投入状况。针对这种情况,经费动力机制的主要形式应有两个方面。一是在图书馆法、法规、条例、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图书馆的所在地政府或所属机构应对图书馆的经费给予持续的、稳定的、按比例的投入。二是在图书馆评估指标体系中设置数字信息资源共享经费指标,从而确保数字信息资源共享经费能够稳定、持续地增长。

5.动力激励机制

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活动中的文献传递服务具有不对称性,即大型图书馆付出多,获益少;小型图书馆付出少,获益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开展。为了调动大型图书馆参与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活动的积极性,应建立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动力激励机制。

(1)建立文献传递服务补偿制度。即当两个相互共享的图书馆在一定时间段内的共享服务出现了共享不平衡现象时,共享顺差方应向逆差方提交一定数额的补偿款,以补偿逆差方在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中所付出的代价,但此补偿款不应超出顺差文献传递实际支付费用的总和的一倍,如果超出这个额度,势必影响顺差方参与共享的积极性。

(2)建立书目数据库补偿制度。即参与馆每向数据库提交一条书目数据,即可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鼓励提交数据馆更好地参与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同时,激励那些尚未参与书目数据共享的图书馆参与其中。

(3)国家投资的数字信息资源共享联盟。应在资源配置经费上对那些在文献传递服务工作中贡献较大的图书馆给予一定的倾斜,以鼓励其在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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