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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律提出挑战的试管婴儿

时间:2022-0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向法律提出挑战的试管婴儿在美国一家地方法庭,一件引人注目的儿童监护权案正在审理之中。试管婴儿的诞生就是一个重大突破。目前,许多国家都具备培养试管婴儿的能力,至今出生的试管婴儿已达几百例,它们为许多没有子女的夫妇带来了希望和幸福。然而,试管婴儿在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向现代社会的法律提出了挑战。
向法律提出挑战的试管婴儿_奇妙的生命现象

向法律提出挑战的试管婴儿

在美国一家地方法庭,一件引人注目的儿童监护权案正在审理之中。原被告双方辩护律师唇枪舌剑,各不相让。法庭外,聚集着各大新闻单位的记者和许多公众,人们焦急地等待着宣判结果。这不是件普通的儿童监护权案,因为该案的小主人公莎莉不是一个普通的儿童,乃是现代高科技发展的产物——试管婴儿。那么,什么是试管婴儿呢?让我们从头说起。

大家知道,人的自然生育过程大致可分为受精、妊娠和分娩三个主要阶段。受精是指卵子和精子在母体卵巢内结合形成受精卵。受精卵在母体子宫内发育成为胎儿的过程,称为妊娠,俗称“十月怀胎”,胎儿脱离母体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分娩。我们看到,上述三个阶段都是在母体内完成的,母体为精卵结合的受精卵的生长发育提供最佳环境。因此,在人类社会的繁衍和延续中,女性比男性贡献更大一些。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自然界中存在的一种不公平现象,并给人类社会带了深远的影响。比如,在古代母氏社会,妇女即因其具有生儿育女的能力而赢得了无上的权威。而现代的妇女则需要在生育和抚育后代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而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另外,现代社会普遍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社会道德要求生育只限于夫妻双方的参与。也就是说,一旦一方有生育障碍,就意谓着夫妻双方不可能拥有孩子。这给那些希望有自己的孩子的夫或妻造成了很大的痛苦。于是,人们设想,是否可使生育脱离母体而完成在体外完成呢?事实上,这一想法自古就有。《圣经》载,上帝用人类始祖亚当的肋骨制造了夏娃;《西游记》称齐天大圣的孙悟空是从石头中蹦出来的孤儿。而今,随着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古人杜撰的神话正在逐渐变成现实。试管婴儿的诞生就是一个重大突破。

1978年7月25日,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露易·布朗呱呱坠地。望着这个长着可爱的小脸蛋的女婴,英国妇产科专家斯台卜妥和爱德华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几十年来,他们一直试图把妇女卵巢排出的卵子,在体外同男子的精子结合,然后再把受精卵移植到妇女的子宫腔内,使其发育至分娩。经过无数次的失败,他们终于成功了。这一成功,使人类在生育过程完全脱离母体的漫长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目前,许多国家都具备培养试管婴儿的能力,至今出生的试管婴儿已达几百例,它们为许多没有子女的夫妇带来了希望和幸福。

然而,试管婴儿在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向现代社会的法律提出了挑战。还是让我们回到本文开头的法庭上,听听法官对该案的判决吧:“原告之妻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宜生育,夫妻俩决定通过试管婴儿的先进手段得到一个孩子,以组成一个完整的家庭。经过一家合法机构的介绍,他们与被告——一个具有良好的生育能力且愿为一些不幸福的夫妇提供帮助的妇女,签订了‘借腹怀子’的合同。合同规定,由原告提供精子,被告提供卵子并承担妊娠和分娩的责任。作为补偿,被告完成合同后可得到一笔数额不小的收入,被告同意婴儿出生后将不再和它发生任何联系。但是,后来被告改变了主意,以孩子不能离开亲生母亲为由,拒不将婴儿交给原告。为此,原告付诸本州法庭。由于本州在试管婴儿方面尚无法可循,经过多次长时间的法庭辩论,现对此案判决如下:鉴于该婴儿在原告家庭可得到更好的抚养与教育,本法庭判定由原告对该婴儿进行监护。由于人道主义的原因,被告作为婴儿的母亲有权和婴儿发生联系,并且应被告要求,原告之妻不得收养该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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