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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古代书院藏书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时间:2022-0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藏书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读书、学习,经世致用。书院讲学、讲会成为这一时期宁波书院的主要活动,藏书并没有得到书院的重视。虽然如此,明代宁波书院仍然在藏书制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包括整理、借阅、编目、保管等方面。在明代宁波书院中,院藏书籍目录是必不可少的。其一,对书院藏书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藏书分布更加广泛。藏书、祭祀、讲学一直以来都是书院的根本事业。

“藏书”一词最早出现在《韩非子·喻老》篇中,据史料记载,早在夏朝时期我国就已经出现了藏书活动,可以说,我国是最早出现藏书的国家。自出现藏书以来,各朝代对藏书都十分重视,夏朝专门设立多个处所供王室藏书使用;殷商时期特别设立了草拟、保藏“史”的官职;周朝将政府文献、史作为藏书对象。我国古代之所以对藏书如此重视,归结起来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历代统治者对“文章”的重视。文献记录了各个朝代的社会风气、政府活动、文化等方方面面,统治者通过阅读这些文献古籍,能够明得失、知兴替,不断反思自己的统治行为,赢得民心,加强统治。可以说,阅读文献是了解历史最为有效的渠道。藏书关系到国家兴衰和统治者的统治大业,作为统治者怎能不重视藏书?第二,历代藏书家的“经世致用”观。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中谈到了写作《史记》的衷心:“仆诚以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藏之名山,传之其人,这正是对历代藏书家藏书观的概括。藏书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读书、学习,经世致用。

书院藏书一个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为书院提供教学服务。对书院来说,自主学习占据了很大一部分,讲学只是辅助教学的一种手段,正是这一特点导致书院藏书数量必须能够达到学士阅读的需求。“政治之原,育才为首;学术之要,通经为先。”[7]因此,经史子集四类著作成为宁波书院乃至全国各地书院藏书的主要部分。

书院藏书的内容是对时代发展、变化的体现,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出了书院的特色。比如在清代,宁波作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书院藏书由经史百家转变为经史百家、地理、数学、外国军政、英语等,这就是书院藏书内容上的变化。

明代宁波书院尚未形成藏书规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代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大力推崇科举制度,在此影响下,书院的藏书面变得更加狭窄,藏书大多数与科举考试的内容相关。第二,湛若水、王阳明的“心学”兴起,在宁波掀起了一股心学之潮流。心学强调要重视悟性,而忽视了积累的重要性。书院讲学、讲会成为这一时期宁波书院的主要活动,藏书并没有得到书院的重视。在心学之风的影响下,导致书院学员每日空谈心性,很少读书,而不读书的学员占据了很大一部分,久而久之,书院也就不再重视藏书。虽然如此,明代宁波书院仍然在藏书制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包括整理、借阅、编目、保管等方面。

在明代宁波书院中,院藏书籍目录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在书籍分类排序上,与传统四部分类顺序就大不相同,将子部放在史部前面,充分说明了当时宁波书院对子部书的重视程度。此外,在藏书分类上也与之前有所不同。比如将藏书划分为圣制、典故、经部、子部、史部、理学部、文部、诗部、经济部、杂部和类书等11个类目,著录书籍接近三百部。而明代之前,对藏书的分类并没有如此详尽,分类方法较为简单,采取的是甲乙丙丁四部分类法。而明代宁波书院在藏书分类上将集部去掉,增加了诗部、典故、经济部等多种科目,为我国古代目录学的发展和创新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清代统治者放宽了对书院的限制,宁波民办书院再次兴起,不仅数量越来越多,而且规模也越来越大。一些名儒大师纷纷来到宁波书院讲学,前来求学的人更是络绎不绝,从而催生了对藏书数量的需求。藏书达到一定数量后,为了方便学士查阅,就必须制定相应的藏书制度。在这一点上,清代宁波书院也取得了不少令人瞩目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对书院藏书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藏书分布更加广泛。藏书、祭祀、讲学一直以来都是书院的根本事业。清代,由于政府对书院的大力支持,导致人们对书院、书籍都有了一个重新认识,将书籍放在和膏火、师长同样的位置,三者缺一不可。凡在此期间创办的书院都十分重视藏书,并且已经成为各个书院的共识,甚至已经将藏书数量当成是书院实力的象征。

其二,对藏书的管理更加严格,自成体系。(1)广泛的藏书渠道。宁波书院通过各种渠道搜集书籍,最主要的搜集方式就是朝廷赐书,除此之外还包括接受捐赠、募集以及自行刊刻。这一时期,最普遍的御赐方式就是用公银为书院购买书籍。乾隆元年(1736),命令各督抚用公银为书院购买“二十一史”“十三经”等书籍,要求士子熟读,掌握其中的奥义,并且督抚必须将情况如实上报、查核。在这之后,清朝历代统治者都时不时地命令各省督抚用公银为书院添置书籍,使得书院藏书数量和种类均大大增加。此外,清政府为了加强统治,积极主动地将书籍赠送给书院,宁波书院同样接受到了捐赠。从书籍类型上来看,宁波书院接受的捐赠书籍大多是为钦定、御纂或官刻的正经正史书籍。书院作为宁波当地主要的教育基地,时常会与当地官员沟通,动员他们为书院捐赠书籍。不仅如此,还会动员本地在外做官的人或者声望较高的学者为宁波书院捐赠书籍。宁波书院自刻的书籍一般不向外地书院或本地其他书院流通,而是用于本院学员学习或作为讲学参考之书。藏书中还包括本院学者自著的书籍。(2)认真登录,按类分书,编辑众多藏书目录。书院搜集到书籍之后,立即派专人对书籍进行登录,登录信息也十分详尽,不仅包括书籍名称、卷册数,还包括书籍来源、收购日期等等。当登录信息达到一定数量后要及时发布。之所以立即登录,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能够避免书籍丢失、破损等,保证了书籍的完整性;其次,便于书院及时掌握藏书情况,明确书院缺少哪些图书,以便下次购进;再次,从学员角度来说,能够更加直观地看到书院是否有自己需要的书籍,并且查找起来也更加方便;最后,通过立即登录和发布能够及时表达对捐书人的感谢。乾隆年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分类对全国各书院产生了重大影响,宁波书院受到启发,在书院藏书上按照经史子集的方法进行排列和分类,并且都编写了本书院的藏书目录。清代宁波书院藏书目录被大量编辑和刊印,有些藏书目录一直流传到今天。(3)书院安排专人负责藏书管理工作,并且建立了完善的借阅制度、保管制度等。比如登记制度规定:“取出各书交还后,司书吏即于阅书簿内注明某日交还,并查明原书有无损坏,无则归架,有则询明,呈监院官核办。”[8]限额制度对借阅书籍的地点、数量、种类等进行了规定,比如:“每次取书,不得过五卷,至迟十日交还,不得逾期,交还后再取。”[9]惩罚制度规定:“倘有墨迹,擅加丹黄,以及卷页缺少破损折绉,则斋长点检后,照原书计价倍罚。”专管查验制度规定:“诸生看书,不准径将全部携出,只准先取一二本,俟看完再向邺架调取。若此,则一部书可备数人看矣。院内之书,只准诸生在院翻阅,不准借给他人。并不准自行带出,以防遗失。斋长有管理之责,应认真稽查,毋徇情面。诸生翻阅书籍,要格外爱惜。固不可有沾污秽,即书角板口,阅时留心,以备藏之久远。各种书籍,每年于盛夏伏中晒三天。届时管书应督率谨慎将事,毋许稍有损伤。阵雨亦宜预防之。”[10]

古代宁波书院藏书通常在书院内进行借阅,当然,如果学员有特殊需要也可以借回家中阅读,对这一点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在借阅方法上,对卷册数、日期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管理人员必须要当面点清,如果发现书籍存在污损或者是残破等,借阅人必须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赔偿。在借阅内容上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比如规定哪些书籍可以借出,哪些书籍只能在书院内阅读,等等。对于手抄本、孤本等,大多数书院是不允许借阅的,只允许有需要时偶尔翻查。一般来说,借阅书籍大致包含以下几个步骤:借阅人首先要阅读藏书楼编目,这样就能够知道书院有没有自己想要借阅的书;然后填写阅书簿;借阅完书后要记明借阅日期以及借阅书名、数量等信息。还书时,司书吏详细记录还书日期等。大多数书院规定一次只允许借阅一种图书,限于十日内归还。每年年终时,宁波各书院都要进行催书,无论是否在借阅期内都必须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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