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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的社会分层及其流变

时间:2022-0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一时成为研究者关心的热点。本节首先解释20世纪上半叶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研究及其对当今一些基本史学概念的影响;其次分阶段阐述传统中国的社会分层及其发展演变状况与背后的原因。究其原因,在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和研究环境,以及中国学术研究的特定心态。然而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学界所接触到的能够对整个社会历史研究进行指导的理论,只有马克思主义。

文化运动以来,新思潮涌入,反思传统成为一时风尚,整理国故的论调风行思想学术界。革故鼎新、通鉴资治,仍是研究者从事传统问题研究的基本旨趣。有识之士纷纷运用西方的思想、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国的传统思想和社会。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一时成为研究者关心的热点。本节首先解释20世纪上半叶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研究及其对当今一些基本史学概念的影响;其次分阶段阐述传统中国的社会分层及其发展演变状况与背后的原因。

▶一、历史之争

20世纪上半叶,以西方的思想、理论和方法为指导,研究中国传统的思想和社会蔚然成风。在西方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学界关于传统社会的研究蔚为大观。在思想激荡的时代,学术思想论争成为常态,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研究也是如此。

研究者首先对中国的社会历史发展进行了阶段性划分,他们指出,中国历史在商朝以前属于原始社会,而商周特别是周朝则属于典型的奴隶社会,春秋战国属于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型时期,而秦汉以后以至于明清则是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了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时期。

在对历史进行划分之后,则是对周朝的奴隶社会和秦汉以降的封建社会进行阶级分析。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奴隶社会分为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封建社会则主要包括地主阶级和农民。商周把奴隶当牛马,甚至可以用于交换,是典型的奴隶社会。秦汉以后,封建地主占据了统治地位,依靠农民的地租过活。明末清初,中国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但是被清朝野蛮落后的封建统治者摧残压迫。这些研究者,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框架,对中国历史进行整齐地切割,从而形成了最早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其中的多数观念至今仍然是主流。

这类研究一出,立刻在思想学术界产生激荡,赞同反对者都大有人在,引起争论在所难免,反驳频出。首先,有的研究者指出,商周并非奴隶社会,恰恰相反,中国的商周,特别是周朝,是典型的封建社会。这些研究者根据欧洲封建的原意,将封建制理解成整个政治社会的分封建制,而非经济上的地主与农民的生产关系。根据分封建制的原则,周朝是封建社会,而秦汉则结束了封建社会,使中国的历史进入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国家。

其次,研究者指出,各种形式的奴隶一直存在于中国历史的各个时期,而且从奴隶数量上看,商周的奴隶数量及其在社会中所占的比重远远少于东汉末期至魏晋南北朝这一历史时期。商周不仅奴隶数量少,而且在社会中所占比重不大,在社会上所起的作用也不大,根本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阶级,更谈不上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

第三,中国历史上不存在严格的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无论商周还是秦汉以降的中央集权时期,阶级划分并不明确,所谓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压迫以及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并非历史主流。各种形式的农民起义以及随之而来的王朝更替并不是阶级斗争的表现,因为这些起义的领导阶层并非农民阶级,恰恰是地主和知识阶层。而且这些起义无论成功和失败,都没有也不愿意改变原有的政治经济结构。因此,阶级斗争的说法并不成立。

尽管在具体历史问题的解释上遭遇一些挫折和困境,尽管很多研究者在应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史学研究的过程中不得不削足适履,但马克思主义仍成为那一时期历史研究的主流。究其原因,在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和研究环境,以及中国学术研究的特定心态。

在反传统的传统研究中,研究者们最需要的就是西方理论。然而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学界所接触到的能够对整个社会历史研究进行指导的理论,只有马克思主义。那个时候,马克斯·韦伯籍籍无名,涂尔干也只是泛泛之辈。唯有马克思,提供了一整套系统理论。这套理论对人类社会历史提供了全景式观察,并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在中国学术界极其渴望理论指导的时候,马克思主义的到来,无疑是福音。而很多研究者亟须通过西方理论的指导,以摆脱中国传统思想、方法的束缚,因此对马克思主义如饥似渴,全盘接受,囫囵吞枣,生搬硬套,这是初学者无法避免的研究轨迹。

中国学术研究,始终以资治美俗为重点,研究为现实服务,研究为改造服务,是大多数学者们的共同特点。对于有些研究者来说,这样的研究态度还可以具体到,研究为特定的政治社会主张,甚至为特定的政治社会组织服务,只要他们认为这样的政治社会主张是正确的,这些政治社会组织是正义的。因此,很多马克思主义的信徒,特别是一些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将中国历史研究作为证成马克思主义的工具,意在将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事业合法化。

虽然遭遇各种各样的驳斥,但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对中国历史提供了全景解读,这令所有的反对者都无法企及。反对者们虽然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具体结论提出了各种令人信服的批评,但是他们未能提供一种与马克思主义相媲美的理论解释,因而在影响上始终稍逊一筹。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马克思主义史学成为无可争议的主流史学,其研究范式甚至研究结论的主流地位无可置疑,但一些具体的问题仍值得探讨研究。

▶二、阶级与阶层

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阶级斗争理论,阶级分化和阶级斗争是马克思主义对中国历史解释的重大贡献。在这一史学流派看来,中国历史就是从商周的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之间的斗争,经过春秋战国的转型时期,过渡到秦汉以后地主阶级之间与农民阶级之间的斗争。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立场来说,这就是整个中华文明几千年历史发展的基本主轴。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阶级。

中国历史上是不是存在明确的阶级分化,中国历史的发展是否为一部阶级斗争史,这是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关键问题。理解这一问题,首先有必要明确阶级与阶层的区分。阶级这一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阶级的概念在西方学术系统中的含义十分复杂,阶级与阶层在英语中都以class统称。在中国的语境下,由于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而阶级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中举足轻重,因此区分两者十分必要。

在中国语境中,阶级的含义主要由马克思主义所规定和限制。阶级具有经济、社会、政治、文化方面的多重含义。阶级的经济意涵主要包括下述内容,在一个生产方式单一的社会,通过生产方式将社会分化为两个不同的阶级,这两个阶级由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程度完全相反,而生产资料的占有导致了经济剥削的产生,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泾渭分明。由于经济剥削的马太效应,剥削者越来越富,被剥削者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加剧,且被剥削阶级无法转化成剥削阶级。

阶级的政治含义如下,经济的剥削必然导致暴力反抗,因此剥削阶级以国家暴力作为镇压被剥削阶级的工具。国家权力必然完全掌握在剥削阶级手中,成为维持经济剥削和社会秩序的手段。对统治阶级来说,维持剥削地位是第一位的。统治是为了剥削,国家政权只是统治阶级的工具。

阶级的社会含义则强调,社会生活是为了维系阶级统治。因此社会生活一方面要突出对立的阶级之间的界限,另一方面也要加强阶级内部的团结。婚姻、仪式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用来为维护阶级地位服务。在文化方面,文化和观念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其统治地位的工具。统治阶级创造并使用文化,而被统治阶级则接受文化。文化将经济剥削合法化,让被统治和被剥削的阶级安于现状。

阶层的含义则主要源于马克斯·韦伯的理论,阶层理论认为任何社会都有社会分工,社会分工就会造成经济收入的差距。经济收入的差距会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社会地位,这就形成了阶层。阶层的划分不是泾渭分明的,其界限有时候容易模糊。不同的阶层之间可以流通,人们可以从一个阶层转向另一个阶层。不同的阶层之间在利益上会有一些差异,但经济利益上的差异不是阶层的全部,甚至不是阶层划分的主要内容。不同的阶层之间仍能共享一些思想、观念和习俗,不同的阶层之间可以互补进而和平相处,但仍可能出现紧张。

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结构之间的关系区别很大。尽管如此,阶级的概念在中国历史中的运用仍然要遭受挫折,而阶层概念则更确当。首先,中国的社会划分往往不是以经济地位为基础,非经济地位的社会分化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抛开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时期不说,元清两朝,民族分化显然在经济分化之上。知识与文化造成的读书人与白丁之间的分化,入仕造成的官僚与庶人之间的分化,以及士农工商及其他低贱职业造成的分化,这些分化的政治经济影响比单纯的地主农民的分化更重要;其次社会流动频繁,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可以互相流动。农民可以通过勤劳和代际财富累积,变为地主,而地主也很有可能通过其他变故和代际财富分散而变成农民。除极少数豪门世族之外,地主与农民之间的身份流通比较频繁。“千年田,八百主”,土地流通不是单向的土地垄断。更重要的是,虽然有一定的困难,但庶人可以通过科举考试成为官僚,进而成为地主;第三,阶层之间的合作关系大于斗争。民族斗争、氏族斗争、宗族斗争远远多于阶级斗争。属于同一个宗族、氏族和民族的地主与农民之间合作多于斗争,他们往往联合起来与其他的宗族、氏族和民族作斗争。中国人的“差序格局”是以血缘为纽带,这也就决定了血缘区隔超越于经济分化之上,成为社会竞争的主要形式。

总而言之,与阶级概念相比,阶层的概念更能反映中国传统社会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分层的基本事实。对中国传统社会分层的认识和研究,应该从历史发展的阶段性和阶层的角度加以认识。

▶三、传统中国社会分层的流变

传统与现代相对立,所以人们往往认为传统是确定不变的某种具体事物。实际上,传统是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变迁的。中国的传统社会,并不是某种确定不变的制度和社会结构。恰恰相反,从社会结构与社会分层的角度来看,所谓的中国传统社会,其社会结构经历不断的流变。这些流变不仅仅是王朝更替所显示的超稳定的循环结构,而具有实质性的变化。

由于整个社会结构的差异,中国的社会分层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一是先秦的封建社会时期;二是秦汉到隋唐时期;三是两宋至晚清。这样的历史时期划分,主要是根据不同的社会结构而来的。

先秦时期主要是周代的封建社会以及春秋战国的封建社会逐渐解体,社会及其结构逐渐转型。先秦时期以周代的封建社会结构最稳定,因此也最为典型。周代实行分封建制,天子与诸侯共治天下。通过分封建制,形成一个层层递推的社会层级。此一时期的社会分层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名义上天下一统,所有的权力和社会资源都归属于以天子为代表的统治集团。“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子或者王,是整个统治集团的领袖和象征。从权限范围的角度来说,上级对下级的权力是无限的。

其次,分封建制的统治结构和递推式社会分层。这一时期的社会分层主要由分封建制所确定。封建社会并没有两个截然对立的阶级,恰恰相反,它是从天子到庶人的复杂等级。天子是象征意义上的全国性统帅,而他并不亲自管理全部领地,而是通过分封的形式来实现。天子只保留居于中心地位的都城及其领地,而将其他的绝大部分领地分封给兄弟、子侄和其他诸侯,这就形成了天子与诸侯之间的附庸关系。而诸侯在其领地之内,也模仿天子的分封模式,只直接管理中心都城及其附属领地,将其他的绝大部分领地分封给诸子和大臣,从而形成了大夫。大夫也会依葫芦画瓢,继续分封下去,直至分封的领地足够小到他们可以直接管理。而在其直接管理的领地之内,各个层级的封臣们对上有义务,对下有权力。所以封建时代的社会分化并不是根据土地的所有权而进行二元对立,而是层层递推的社会分层关系。这样的社会分层,实际上构成了一个严密的社会分层结构和清晰的礼制秩序,每个人处在这个社会结构中的一个特定位置。在稳定的封建社会,社会结构既稳定,又和谐。

然而中国的封建社会注定要崩溃,其原因植根于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之中。西周的封建分层主要以血缘为纽带,维持天子与诸侯之间、诸侯与士大夫之间和谐关系和礼制秩序的一个核心因素,就是血缘亲情。由血缘亲情构建的分封关系,最初往往是十分稳固的,却无法长时间维系。因为血缘关系随着代际更替会越来越淡漠,越来越疏离。一旦分封时间过长,经过多代以后,先辈之间的血缘亲情不再,封臣对封主的内在服从以及维持礼制秩序的内在动力就会消失。礼制一旦失去了内在动力,就只能被利益所利用操控,成为利益博弈的工具。一旦利益结构发生变化,利益博弈就会产生。

生产力、交通技术和文字的发展,都会改变整个社会的利益结构。封建时期天子之所以不直接管理整个国土,与当时的行政管理能力有关。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包括交通、文字等在内的沟通效率低下,天子根本不可能实现大面积领土的直接管理。当直接管理的领土面积超过一定的规模,管理成本就会增加、收益就会降低。封主没有动机扩大直接管理的领地,现有的领地规模已是最优的,因而没有破坏封建秩序的必要。但是随着生产技术的提高,直接管理所能带来的收益在增加,而随着包括交通、文字在内的沟通技术增长,直接管理的成本降低。这就会扩大封主的最优领地规模,各级领主便有动机扩张直接领地。而分封之下,封主只会越来越多,土地空间却会越来越小。在这样的条件下,诸侯相征伐就理所当然,封建制的崩溃只是时间问题。

封建制的崩溃必然导致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天子通过官僚机构对整个领土执行直接管理。这一制度的产生,关键因素是交通技术的发展、社会交往和行政管理成本降低。然而秦汉到隋唐之前,虽然形式上实现了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封建制瓦解,但却形成了新的社会结构,那就是天子与豪强共存的社会结构。

从秦汉到隋唐,各种性质的豪强普遍存在,加上边疆民族的武力入侵,形成了一个非常复杂的历史时期。从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层来看,这一历史时期的主要特点就是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与地方豪强共存。一方面,随着秦汉统一帝国的兴起,分封建制已经不可能形成稳定的社会结构,中央集权取而代之,复杂的官僚体系兴起从而导致全国性的中央集权产生。生产力的发展、交通技术的发展,形成了一个地理上幅员一统的帝国;另一方面,统一的官僚体制并不成熟,官僚体系运行成本高,上级对下级,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能力仍然很弱。官僚制常常失灵,中央权力并不稳固,中央对地方控制能力太弱。并不成熟的官僚管理体制,虽然无法对整个国家形成有效的管理,却能够在特定的地方形成有效的管理。这导致的结果,就是地方集权兴起,中央无法对地方形成有效地控制。这就是中央集权与地方豪强共存的社会结构。

中央集权与地方豪强共存的社会结构,其稳定性较差。一旦中央层面的控制力突然削弱,就非常容易导致地方割据,进而形成全国性的豪强集团混战。而且,中央统治者往往受豪强政治势力的影响,也非常不稳定。这种不稳定结构的逐步消除,有赖于中央官僚机构对地方统治能力的加强,这就表现在官僚制度的更新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唐宋(特别是宋)开始,逐步进入到中国社会历史的第三阶段,那是真正的中央集权政府的全面控制时期。这一新的时期与前期相比,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豪强政治彻底消失,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已经完全实现,门阀氏族已经根本无法对政治发生巨大作用。除皇室外,其他稳定的政治家族都不复存在。相对而言,地方割据势力再也不是问题。王朝的威胁大都是外部敌人入侵的结果。

第三期的出现,一是社会经济技术发展的结果。唐宋、特别是宋代以后,中国的农业技术产生了变革,水稻大面积种植,南方经济地位的提高,实际上都说明生产水平的巨大提升。这一提升以及相应的交通技术发展,如大运河以及全国性交通要道的修建,意味着中央对地方控制能力大大提高,区域性的豪强已经失去了生存空间。二是官僚制度的变革,那就是科举制的诞生及其大规模运用。科举在唐代所发挥的作用仍不算大,到了宋代,科举已经成为选官的根本渠道。科举制一方面加强了整个官僚体系的行政能力,因为这个官僚体系具有统一的价值标准,有统一而成熟的文字系统,有大量的高素质人才,行政管理能力大大提高,地方豪强已经失去了任何生存的空间。科举制比以前的所有选官制度都更公平,更容易将权力分散化,让权力的分配更加公正,避免权力的世袭制。科举制意味着权力的获得必须依靠知识,虽然这仍然受到经济社会地位的影响,但是与金钱、声望、地位等等相比,知识是最不可能世袭的。从宋代开始,中国真正进入了一个权力分配相对公平的社会。正是在这一阶段,中国的社会结构出现了急速的中央集权化和社会扁平化。

总结来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从层层递推的分封建制,经历中央集权与豪强共存的豪强政治时代,最终发展到一个中央集权社会扁平的社会结构。这样的结构变迁,是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整个官僚制度的优化紧密相关的。从这一视角而言,中国传统社会绝非一个固定的传统,而在逐步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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