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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莱与休谟

时间:2022-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贝克莱主教反对他的说法,认为洛克这样来分析知识,恰好证明:物质无非只是我们的意识,即说,物质只是感官经验。贝克莱这么一说,认识论便从唯物变成唯心了。有人认为佛家的唯识学可以赞同贝克莱的观念,因为唯识家说“唯识无境”。由是贝克莱所说的经验是否能够成立,真的可以怀疑,难怪贝克莱的经验主义其实应该归入怀疑论的范畴。

十 洛克、贝克莱与休谟

欧洲由十七世纪后期开始了自由主义。这可能起端于新教的思想,他们主张宽容,甚至认为教会也可能有错,所以比较尊重教徒的个人意志,这就有了个人自由的色彩。

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是“个人”这一概念在哲学层次的建立,是“我思”故“我”在,那就是自我的独立意志,并不从属于教会,也不从属于国家与社会。这样,由“个人”的建立自然就令自由主义有了哲学的根据。

虽然,笛卡尔的哲学亦并非因“我思”而走向纯粹唯心,他亦承认肉体,只是精神与肉体各自独立,互不相涉,他说,一如有两个时钟,当这个时钟响起讯号时,另一时钟就会应和,因此肉体感到饥饿,精神就会产生识感,这即心物二元的辩证。然而这毕竟仍是个体的自由意志,因此笛卡尔的学说后来可以影响两派,一派唯心,一派唯物,能够让两个立场截然不同的哲学流派都能各取所需,恐怕便跟笛卡尔的“个人”思想有关。接着,莱布尼兹(Gottfried W.Leibniz,1646-1716)的《单子论》(Monadology),提出物质是由众多独立实体合并而成,这些独立实体便叫做“单子”。由于单子独立,不能与其他单子互起作用,所以,这就有了“个人”和“自由”的意念。伊壁鸠鲁也提出过“原子”,可是他却没有给原子赋予“独立”的赋性,而且它弥漫全身,所以不能说为物质,那就不是“个人”的因素了,莱布尼兹显然等于将他的“原子”物质化,由是便可以成为实在的个体,那才是自由主义者所需的哲学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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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布尼兹(Gottfried W.Leibn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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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John Lockes)

洛克(John Lockes,1632-1704)是唯物论者,所以他的学说,可以说是经验主义唯物论。但同时,他也是哲学上自由主义的创始人。他的学说在英国如日中天,在法国,由于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的介绍,也有很大的影响力,改革派完全相信洛克,与相信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的革命派隐然成为两股对立的力量。时至今日,“新自由主义”已成国家工具但仍然要借用洛克的招牌,来推销他们的文化扩张、经济扩张政策,同时制约他们心目中的敌国。

在认识论方面,他说,物质有“主性质”和“次性质”,前者跟物体不可分离,例如充实性、广延性、形状与动态等。后者则仅为从属,如颜色、声音、气味之类。

他接着提出了相当精辟的见解。主性质存在于物体之中(所以不可分离),次性质则仅是观察者的知觉,没有眼就没有颜色,没有耳就没有声音。所以,例如颜色,它是可以变化的,戴上蓝眼镜的人所见的颜色就异于没戴这种眼镜的人,黄疸病人看见的颜色都带黄。

他提出黄疸病者的例子,其实是佛家常用的例,说白螺的白没有本质,黄疸病人见到的白螺便是黄色。同时,也可以说人常有错见,例如黄疸病人坚持说自己所见的白螺,黄色是实在。不过,佛家是从“所见”与“能见”两边来阐释这论题,洛克则只从“所见”这一边来阐述。

所以,这在佛家看起来是落于边见的思想,便只能影响落于物质边的物理学。物理学实在是承认洛克所说的物体主性质的,尤其是关于动态,光学、声学、热学、电磁学,无一不在物体动态这一点上立足,从而观察其充实性与广延性。

这在佛家一些派别中,很可能否定洛克的思想,但如来藏思想却可以对他作有条件的肯定。在识境中的人,绝对可以从认识来肯定识境的真实。因此,他们可以为自己的世间成立物体的充实性与广延性等等,否则他们就无法在识境世间中生活。所以问题只在于,他的成立是否正确。而不在于他为识境的性质作成立。至于把他们引导到“智识双运界”,那是离识境的层次,不应该动辄就把这层次引入识境世间,加以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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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

然而在这论题上,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1685-1753)却跟洛克有争论,他认为根本没有“主性质”这回事,一切物体只能有洛克所说的“客性质”。那是从经验主义出发的否定,即说,他认为洛克的经验论不彻底。

洛克主张人的一切观念都来自经验。他对“理性”的定义是:理性包含两部分,一是人对事物的考察,一是对一些主张的研究。那即自己的经验,与旁人的经验。

这问题也许牵涉到知识的起源。唯心论者一定会认为人有与生俱来的各种先天观念,譬如印度教所说的“梵性”,西方宗教所说的“原罪”,这可以增进人的信仰。洛克虽然是忠实的基督教徒,但他却认为:一切知识皆从经验而来,感官之所得亦唯有感官的经验。初生婴儿的心空无所有,但随着他成长,感官经验便令他有了思想。

这样一来,洛克的认识论便可归结为唯物,因为感官所得的经验,来源只能是物体,绝对不可能是上帝。所以贝克莱主教反对他的说法,认为洛克这样来分析知识,恰好证明:物质无非只是我们的意识,即说,物质只是感官经验。既然这样,便没可能说物质有存在于它自己之中的性质,全部物质性质,都只是观察者的知觉。

贝克莱这么一说,认识论便从唯物变成唯心了。他认为,一切经验只来自内心的感觉。因此经验便只是许多感觉与许多记忆的组合。

有人认为佛家的唯识学可以赞同贝克莱的观念,因为唯识家说“唯识无境”。可是唯识宗的祖师———瑜伽行古学却不会这样。瑜伽行古学其实是成立事物如何而成为有(存在与显现),例如一般人,由种种分别来观察事物(遍计),于是计度事物是绝对真实的存在,那便是“遍计有”了。贝克莱的反对洛克,可以说是反对“遍计有”(依计度广延性、充实性等而成为有),但是,贝克莱却没再说明,事物到底是如何依内心而成为有(唯识学则说明了这一点,而且说得异常详细),因此,贝克莱其实也是“遍计”,可是他遍计的对象却是内在的心识,用心识的功能来建立实在。在佛家瑜伽行派,这心识的功能虽可承认,但心识的本质却不能说为实在,因此,便不能说不实在的心识可以成立真实的认知。由是贝克莱所说的经验是否能够成立,真的可以怀疑,难怪贝克莱的经验主义其实应该归入怀疑论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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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David Hume)

跟贝克莱对立的认识论哲学家是休谟(David Hume,1711-1776),他完全否定内心。他说,人不可能平白无故就产生意识,一定要当见到物质的时候,意识才会发生。这倒可以说是真的,一个婴孩没被火烧过指头,也没用过火来加热食物,他对火有什么意识呢?所以休谟断言,我们根本没可能见到自己的内心本身,我们所认识的无非是一大堆来自经验的观念,本质是记忆与感觉。因此所谓心者,本来不含有各种观念、知觉、记忆,或者加上感情,那就是心。因此我们在思想,也只是这些因素在起功能,并非有一个灵魂在操控一切。所以,休谟便破坏了西方所有的宗教。也许他便因此而成为后来费尔巴哈(Ludwig A.Feuerbach,1804-1872)的先导。费尔巴哈认为,一切宗教的本质只在于人对神的依赖。这其实很符合佛家思想,对此我们将在下面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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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巴哈(Ludwig A.Feuerbach)

现在我们看看洛克、见克莱、休谟三位认识论哲学家的分别。贝克莱完全否定了“物”,休谟完全否定了“心”,物质与精神都给他们两人分别破坏掉,那么,我们到底还有些什么可以“认识”?所以比较起来,洛克还是中庸一点,将物体的主性质归于物,将次性质归于心,那才可以说是一个不破坏物质、亦不破坏内心的认识世界,但认识则是内心的绝对功能,世人由此可以思想,可以信仰(不一定是宗教信仰),可以在悲欢哀乐中生活。

休谟最激烈的边见是否定因果律。他并不认为一件事物随着另一件事物而来时,二者之间有必然的关联性。他说,我们绝对没有办法见到“原因”以及“原因的法则”,我们只见到一事物随一事物而来这现象,由是我们便推断其原因,推断其必然性,于是定义为因果。事实上对于因果,只是人心理上的期待,当得知某些事物总是互相关联时,于是见到先来的事物,便已期待后来的事物。所以没有因果律的必然性,一切都只是经验的总结。是故我们不能保证观察各种事物之所得,一定会出现关联。也即说,我们不能保证已往的事物关系,在未来会同样出现。

这样地对因果律作否定,实际上是对科学的否定。科学其实是将因果视为自然的法则,然后依着因果律去探讨自然。如果否定因果,就没有“风的成因”、“机械运动”等等,我们不能预测天气,也不能用一个力来改变物体的运动方向(于是车、船、飞机都无法运作,因为不可以拐弯)。

他用“必然性”来否定因果,实在过于武断,以为成“果”只有一“因”,那实在机械。前面已经说过,佛家认为因之外还需要缘(植物种子之外还要种植,以及阳光、雨水),如果缘改变,同样的因就会生成不同的果。例如同样的种子,一加上“基因改造”这个缘,就会结成不同的果。所以因果并不依“必然性”而成立,绝不需要保证于已往与未来中,事物的关联性会重复出现。

他说,必然性例如数学,1+2=3,这是必然的,因为这可以不断地重复出现。

然而就正在这例子,就证明他不懂“缘起”。1+2=3其实就已经落于缘起,在相碍缘起中,这算式是适应十进制的局限而成立,否则就不能成立。如果局限换成二进制,这算式就会变成是1+10=11。甚至,在二进制的领域,根本不可能有3这个概念。我们因此可以说,不是什么必然性,只是依着缘起法则而成的概念与事实,那便即因果。

休谟提出一个名词:恒常连结(constant conjunction)来代替因果。不是由一事物造成另一事物,只是一事物与另一事物在“恒常连结”。我们可不可以这样质疑:为什么它们总是在恒常连结呢,难道人类的心理惯性居然可以支配事物“连结”?若这样时,他又凭什么来反对贝克莱的唯心论。

在中国,颇有些赞同休谟的声音,甚至将“因果”视为迷信,原因恐怕在于佛家将因果归于业力,于是便有人将业力推入迷信的范畴来牟利,由是引起有识者的反感。然而这却并不是因果律的错,只是误导者的错。因果律是自然的法则,是一切识境(一切时空世间)成立之所依,不能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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