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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休谟的反响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持有不同看法的人已经对休谟的分析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反驳。个别的因果判断显示出休谟理论所遇到的第二个困难。反对休谟的哲学家以几种方式应付他的异议。至少,这是康德对于休谟的反应。总之,对于休谟的一种反应是,坚持因果关系的模态特征,但是,把它当作一种先验的或者先天的概念。对休谟的一种多少不同的反驳不一定要求全盘地否定经验主义,然而,只是拒绝休谟所表达的那种严格的经验主义。

第三节 对于休谟的反响

休谟认为,凡当我们具有一个因果系列,我们就有两类事件之间的不断连合的某个模式的一个实例,这个模式使得精神从某个经验或者某类事件之一的观念导向了另一类事件之一的观念。这样,因果性完全不是一个模态关系。持有不同看法的人已经对休谟的分析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反驳。其中之一是,休谟的解释太广泛了。譬如,批判者指出了这样一些非因果的模式,即某个种类的事件总是跟随着另一个种类的事件这种模式。里德(Thomas Reid)提出,白天和夜晚的系列就是这样一种模式(7)。夜晚的到来总是跟随白天的结束,但是,我们不会说,白天引起夜晚,因为我们同样也可以说,夜晚引起白天。然而,这种说法导致了这种后果,对于另一个事件,同一个事件既是原因又是结果。但是,我们相信,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是非对称性的。也就是,我们相信,如果事件c是事件e的原因,那么,事件e就不是事件c的原因。埃文格(A.C.Ewing)勾画出另外一个例子(8)。每天早晨八点整,伦敦的某个工厂鸣笛,在这之后,曼彻斯特的另一个工厂的工人就进厂工作。当然,该鸣笛表明伦敦的这个工厂开始上班,并不表明曼彻斯特的那个工厂开始上班。埃文格论证说,如果休谟的解释是正确的话,我们就不得不说,伦敦的鸣笛既是伦敦的这个工厂开始上班的原因,也是曼彻斯特那个工厂的工人进厂工作的原因。

个别的因果判断显示出休谟理论所遇到的第二个困难。假若休谟是正确的话,所有这些因果判断都隐然地变成了一般判断。因为当我们说某个个别事件c引起了另一个个别事件e时,这种说法的真理性预先假设了确定两类事件K1和K2的可能性,并且,c和e分别是K1和K2的成员,还有,K2的实例总是跟随K1的实例。然而,对于许多完全恰当的因果判断,假定其背景内存在这些种类乃是可笑的。斐迪南大公被谋杀引起了第一次世界大战这个说法是一个真实的因果判断,但是,它几乎不可能被合理地扩展成休谟所谓的一般判断。

此外,如果休谟在因果性和规则性这方面是正确的,那么,在经验了单一的事件连续的基础上,我们就永远没有理由作出一个因果判断。恰恰相反,我们需要经验大量的实例。然而,批评者指出,仅仅在单一的事件连续的基础上,我们经常能够作出一个因果判断。譬如,假定我呈现给你一个你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某个很奇怪的新发明,并且,假定我敲打了这个新发明,铃声、哨声和亮灯都从其中发生了,你当然有理由肯定了我的敲打引起了这些反应(9)

有些哲学家同情传统形而上学学者的观点,因果性与能力、力量、能量或者必然性这些概念有关。他们通常认为,上述反驳很生动,然而,他们需要回应休谟对他们所赞同的那种途径的攻击。休谟的重要异议是,既然因果关系由所谓的能力、力量、能量或者必然性来表征,然而,我们却没有经验它们,所以,我们必须否定传统形而上学学者的解释。反对休谟的哲学家以几种方式应付他的异议。一种反应是,承认因果性这个观念并不来源于经验,但是,拒绝休谟从这个事实推出的结论。有人论证道,我们所谓的经验预先假设因果关系的强烈模态性,他们断定,这个观念是先验的,也就是,它并不来源于经验。至少,这是康德对于休谟的反应(10)。康德认为,我们事实上所具有的某种统一的或者连贯的经验预先假设了,分离的事件由某些规律性相联系,而这些规律性使得我们有可能从某个事件的发生推出另一个事件的发生。所以,对于我们,没有一个事件可能是经验的对象,除非它同其他事件处于一种强烈的模态关系。康德接受休谟的论证,任何模态概念不来源于经验,但是,他断定,因果性是先天的。它是十二个先验的概念或者范畴之一,人的知性把这些范畴加之于内部感觉和外部感觉(感觉和反省)所提供的原始材料,从而,产生了我们所谓的经验对象。

二十世纪早期的唯心主义者同情康德的观点,他们认为,因果性是一个强烈的模态关系,但是,它并不来源于经验。他们企图发展这种观点,对于因果关系,他们提供了一种独立的表征。他们告诉我们,因果关系多少类似于蕴含这种逻辑关系(11)。正如一个永真论证的前提必然导致它们的结论,一个原因也必然引起它的结果。我们被告之,因果关系类似于这种逻辑关系可由两个事实来说明,第一,我们能够从原因推出其结果,第二,原因为我们提供了其结果的理由或者解释。仅当因果关系类似于蕴含这种逻辑关系,上述事实方才能够被理解。

总之,对于休谟的一种反应是,坚持因果关系的模态特征,但是,把它当作一种先验的或者先天的概念。赞同这种反应就是否定这样一个论点,即经验主义充分地解释了能够在人的认识内起作用的一切观念的来源。对休谟的一种多少不同的反驳不一定要求全盘地否定经验主义,然而,只是拒绝休谟所表达的那种严格的经验主义。根据这种反驳,休谟所确认的只是,因果关系的模态性不是一个观察的概念,也就是,它的运用不完全基于感觉经验或者反省。休谟要求我们在经验内(无论是内部的还是外部的经验)确定某种东西,我们能够合理地把它当作必然的联系性或者因果的有效性,但是,拥护第二种反驳的人认为,没有满足这种要求不一定要怀疑因果性最终是模态的。他们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一般化休谟的挑战,其结果乃是,几乎所有的理论概念都没有任何一种合理性了。电子、夸克、中间子和胶子诸如此类的概念都没通过休谟的检验,尽管如此,对于最好的物理学来说,这些概念的使用是十分重要的,并且,物理学代表了成功的科学研究之典范。

这样,理论概念并不符合关于概念形成的休谟模式,这种模式是经验主义特殊形式的核心,并且,按照第二种反驳,因果性是一个理论概念(12)。我们从来没有直接经验因果关系,它只不过是我们所假设的关系。如同一切理论概念一样,因果性来源于一大群相互联系的理性活动,它们包含推测、比喻、推理直至最好的解释等等这些活动。它的辩护来自它的解释效用。所有这些理性活动可以被一种比较不严格的,开明的经验主义所容纳。根据第二种反驳的拥护者,除了其他方面之外,因果关系这个假设所解释的正是以下一种现象,休谟却错误地把它等同于因果性。根据这种观点,当休谟把连续的规则性同因果性相连时,他并没有错。至少,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导致了规则性的系列,但是,系列的规则性并不等同于因果性,它只是因果性这个强烈的模态关系之存在的一个征兆。我们被告之,那种关系是不可观察到的,但是,它造成了可以被观察的规则性系列,以及它被用来解释这种系列。

最后,传统解释的辩护者坚持认为,因果性是一种强烈的模态观念,并且它是一个可以被观察的观念。这种反应的拥护者主张,事实上,我们能够观察因果关系的有效性,我们可以直接地经验某个事物使得另一个事物发生。赞同这个主张的有些人坚持,休谟的错误仅仅在于同意志有关的现象。他们认为,当我们从事导致行动的意志行为时,我们反省地意识到因果的有效性(13)。但是,其他人却坚持,事实上,我们能够感觉周围世界内的因果性(14)。这些理论家指出以下这些通常的经验,某个事物推动、拉动或者敲打另一个事物。他们告诉我们,在所有这些实例中,一个事物或者事件造成、产生和导致另一个事物或者事件。这种观点就是,这些实例代表了一个事物使得另一个事物发生的典范。根据这个观点,正是由于休谟忠诚于理解感觉的一种枯竭的模式,他才否定我们能够在感觉上意识到因果性。他认为,感觉经验的对象是颜色、声音、气味和形状。如果我们把感觉经验局限于这些对象的话,那么,我们就不仅仅否定我们能够经验必然联系,而且,我们不得不否定我们可以感觉台球、木材和岩石这些事物,然而,休谟告诉我们,正是这些事物进入了规则性的系列,他称之为因果系列。为了容纳我们关于世界的经验,我们必须较为广泛地理解感觉,这种理解容许我们说,我们不仅感觉熟悉的具体个别,而且感觉物理变化、过程、事件以及它们所进入的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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