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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观念与休谟问题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8世纪最重要的经验主义哲学家是洛克、休谟,都是英国人。所以我们通常区分“英国的经验主义”与“欧陆的理性主义”。这是对经验主义的最佳说明。经验主义哲学家认为,仔细检视人类所有的观念,以确定它们是否根据实际经验而来,乃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在这方面他承认受到笛卡尔等大哲学家的影响。休谟是经验主义哲学家中最重要的一位,也是启发大哲学家康德,使他开始走上哲学研究道路的人,其主要作品是《人性论》。

理性主义是17世纪哲学的特征,柏拉图与苏格拉底也有这种倾向。但在18世纪,理性主义思想受到的批判日益严重。当时有些哲学家认为,如果不是通过感官体验,我们心中将一无所有,这种观点被称为“经验主义”。

18世纪最重要的经验主义哲学家是洛克、休谟,都是英国人。17世纪的理性主义哲学中,笛卡尔是法国人,斯宾诺莎是荷兰人,莱布尼兹则是德国人。所以我们通常区分“英国的经验主义”与“欧陆的理性主义”。

经验主义者就是那些从感官经验获取一切关于世界知识的人。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我们的心灵中所有的事物都是先通过感官而来的。”这是对经验主义的最佳说明。经验主义哲学家认为,仔细检视人类所有的观念,以确定它们是否根据实际经验而来,乃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一)洛克(John Locke,1632—1704)

代表作品:《论人之理解力》,他在书中试图澄清两个问题:第一,我们的概念从何而来?第二,我们是否可以信赖感官经验?

洛克称,我们所有的思想和观念都反映我们曾看过、听过的事物。在我们看过、听过任何事物之前,我们的心灵就像“一块空白的板子”。后来我们开始经验一些事物,我们看到周遭的世界,我们闻到、尝到、摸到、听到各种东西。其中又以婴儿最为敏锐。这是洛克所谓的“单一感官概念”。然而,我们的心灵除了被动接受外界的印象之外,同时也积极地进行某种活动。它以思考、推理、相信、怀疑等方式来处理它所得到的各种单一感官概念,因此产生了洛克所谓的“思维”(Reflection)。所以说,他认为感觉(Sensation)与思维是不同的。

洛克强调,我们唯一能感知的事物是那些“单一感觉”。例如,当我吃一个苹果时,我并不能一次感知整个苹果的模样和滋味。事实上,我所感知到的是一连串的单一感觉,如它是绿色的、闻起来很新鲜、尝起来脆又多汁等。一直要等到我吃了许多口之后,我才能说,我正在吃“苹果”。

当我们还是婴儿,初次尝到苹果时,我们并没有这种复合概念。我们只是看到一个绿色东西,尝起来新鲜多汁,好吃……还有点酸。我们就这样一点一滴地将许多类似的感觉放在一起,形成“苹果”、“梨子”或“橘子”这些概念。但根本上,使我们得以认识这个世界的所有材料都来自感官。那些无法回溯到某种单一感觉的知识便是虚假的知识,我们不应该接受。

洛克将感官性质分为“主要”与“次要”两种。在这方面他承认受到笛卡尔等大哲学家的影响。所谓“主要性质”指的是扩延世界的性质,如重量、运动和数量等等。我们谈这类特质时,可以确定我们的感官已将它们客观再现。

但事物还有其他性质,如酸或甜、绿或红、热或冷等,洛克称它们为“次要性质”,因为它们并不能反映事物本身的固有性质,而只是反映外在实体在我们感官上所产生的作用。

在尺寸、重量等性质上,每个人都会有一致看法,因为这些性质就存在于事物本身之内。但类似颜色、味道等次要性质就可能因人而异。

也就是说,当牵涉到“扩延”的实体时,洛克同意笛卡尔的说法,认为确实有些性质是人可用理智来了解的。洛克认为每个人都有相同的一些道德原则,换句话说,他相信世间有所谓“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的存在。另外,他相信人类凭理性就自然而然可以知道上帝的存在。这正是理性主义者的特征。

洛克还是首先倡导“政权分立”原则的人。“政权分立”的观念最初是由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哲学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提出。但洛克最早强调立法权与行政权必须分立,以防止专制统治。洛克的观点是:为确保国家法治,必须由人民代表制定法律,而由国王或政府执行法律。

(二)休谟(David Hume,1711—1776)

休谟是经验主义哲学家中最重要的一位,也是启发大哲学家康德,使他开始走上哲学研究道路的人,其主要作品是《人性论》(Treatise on Human Nature)。

休谟比任何哲学家都要能够以日常生活为起点。他建议,人应回到对世界有自发性感觉的状态。他说,没有一个哲学家“能够带我们体验日常生活,而事实上哲学家们提示的那些行为准则都是我们对日常生活加以省思后,便可以领悟出来的。”

例如:在休谟那个时代,人们普遍相信有天使。他们的模样像人,身上长着翅膀。根据休谟的说法,“天使”是一个复合概念,由两个不同经验组成。这两个经验虽然事实上无关,但仍然在人的想象中结合在一起。换句话说,这是个不实的观念,应该立刻受到驳斥。同样的,我们也必须以这种方式厘清自身所有的观念。

休谟首先断定人有两种知觉,一种是印象,一种是观念。“印象”指的是对于外界实在的直接感受,“观念”指的是对印象的回忆。例如,你被热炉子烫到,你会马上得到一个“印象”。事后你会回想自己被烫到这件事,这就是休谟所谓的“观念”。二者的不同在于“印象”比事后的回忆要更强烈,也更生动。“印象”是在我们心灵中形成“观念”的直接原因。

休谟认为,我们有时会将物质世界中原本并不共存的概念放在一起,如“飞马”,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心灵很擅长剪贴拼凑的工作。因为这些概念中的每一个元素都曾由我们的感官体验过,并以真正“印象”的形式进入心灵这个剧场。事实上没有一件事物是由我们的心灵创造的,我们的心灵只是把不同的事物放在一起,创造一个虚假的“观念”罢了。

休谟希望审查每一个观念,看看它们是否以不符合现实的方式复合而成。他会问:这个观念是从哪个印象而来?遇到一个复合观念时,他要先找出这个观念是由哪些“单一概念”共同组成的,这样他才能够加以批判、分析,并进而厘清我们的观念。休谟强调,组成一幅想象画面的各个元素必然曾经在某一时刻以“单一印象”的形式进入我们心灵。否则一个从未见过黄金的人又怎能想象出黄金街道的模样?

那么,休谟又是怎样凭理性解释上帝存在这个观念的呢?假设我们想象上帝是一个无限“智慧、聪明、善良的事物”,那么“上帝”这个观念就是由某个无限智慧、无限聪明与无限善良的事物共同组成的一个“复合观念”。如果我们不知道何谓智慧、何谓聪明、何谓善良的话,我们绝不可能形成这样一个对上帝的观念。当然也有些人认为,上帝是一个“严厉但公正的父亲”,但此观念同样是由“严厉”、“公正”、“父亲”等元素所组成。

休谟之后的许多宗教批评人士都指出,人类之所以对上帝有这些观念,可能与我们孩提时代对父亲的感觉有关。他们认为我们对父亲的观念导致我们对”天父“的概念。总之,只要是无法回溯到特定感官认知经验的思想与观念,休谟便不接受。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使用一些复合观念,而不去思考这些观念是否站得住脚。

1.不可知论者

所以说,以为自己有一个不变的自我事实上是一种不实的认知。你对自我的认知实际上是一长串你同时体验过的单一印象造成的结果。正如休谟所说,这个自我”只不过是一束不同的知觉以无法想象的速度接连而来,不断改变并移动的过程。“他说,心灵是一个剧场。在这个剧场里,不同的感官认知在各种位置和情况下轮流出现、经过、再现、消退及融合。

休谟指出,我们心中有的只是这些来来去去的知觉与感觉,并没有一定的“自我同一性”(Personal identity)。这就好比我们看电影一样,由于银幕上的影响移动得如此之快,以至于我们无法看出这部电影事实上是由许多不相连的单一图像所组成。实际上,一部影片只是许多片刻的集合而已。

许多理性主义者因为认定人有一个不变的自我,所以也理所当然地认为人有一个不朽的灵魂。休谟认为人类没有必要去证明灵魂不朽或上帝确实存在,这并不是因为他认为人没有不朽的灵魂或上帝不存在,而是因为他认为要用人类理性来证明宗教信仰是不可能的。

休谟不是一个基督徒,也不是一个无神论者,他是我们所谓的”不可知论者“,即怀疑上帝是否存在的人。休谟临终时,有一个朋友问他是否相信人死后还有生命。据说他的回答是:“一块煤炭放在火上也可能不会燃烧。”

休谟的心灵没有任何成见。他只接受他用感官所认知的事物。他认为除此之外,一切事情都有待证实。他并不排斥基督教或奇迹,但他认为二者都属于信仰范畴,与知识或理性无关。可以说在休谟哲学影响下,信仰与知识的关系终于被切断了。

2.习惯性期待

休谟认为,所谓“自然法则”或“因果律”,实际上只是我们所期待的现象,并非“理当如此”。我们出生时对这世界的面貌和世间种种现象并没有什么期待,世界本来这样,我们需要慢慢去了解它。

我们的期待往往使我们妄下结论。休谟并不否认世间有不变的自然法则,但他认为,由于我们无法体验自然法则本身,因此很容易做出错误结论。一件事情跟着另外一件事情发生,并不一定表示两者之间必有关联。哲学的目的之一就是教人们不要妄下定论。

在伦理学方面,休谟也反对理性主义者的想法。理性主义者一向认为,人的理性天生就能辨别是非对错。但休谟认为,我们的言语和行为并不是由理性而是由感情决定的。比如,当你决定要帮助某个需要帮助的人时,是出自你的感情,而不是出自你的理智。每个人都能感受别人的悲喜苦乐,所以我们都有同情心,但这和理智没什么关系。我们之所以做出负责任的举动并不是因为我们的理智发达,而是因为我们同情别人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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