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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学与物种问题

时间:2022-0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体而言,对于约翰·雷的分类思想,学者们的兴趣集中在两点:其一,是约翰·雷的分类法与林奈分类法之间的差异和优劣。物种概念在分类学中具有重要地位,科学史家通常将“物种”首次成为分类单元的功劳归之于约翰·雷。不仅如此,分类学并不能代表这一时期全部的博物学活动。由此,本章将首先界定分类学的定义与范畴,指出这一学科的特点及其在生物学史上的重要地位。
分类学与物种问题_约翰雷的博

正如前一章节所说,十七、十八世纪被视为分类学的鼎盛时期。相对其他方面而言,约翰·雷在分类学方面的贡献受到科学史家较多的关注。有些科学史家认为“约翰·雷的工作之所以值得一提,是因为它第一次列举了重要的植物自然类群或者目”(沃尔夫,1985:461)。而在相关传记材料与论著中,阐述最多的往往也是约翰·雷在分类学方面的研究。玛格纳、斯特恩等人对约翰·雷的分类体系进行了阐述,并予以较高的评价。瑞温也进行了详细的叙述。然而正如凯恩所说,瑞温过于注重寻找约翰·雷的物种观念中的“现代性”,未能公正地评估约翰·雷在思想史上的地位(Cain,1999:223-238)。总体而言,对于约翰·雷的分类思想,学者们的兴趣集中在两点:

其一,是约翰·雷的分类法与林奈分类法之间的差异和优劣。约翰·雷与林奈常被视为近代经典分类学中两种不同分类学进路的代表人物,前者提倡自然分类学,后者则以植物花朵的特征为主要依据,提出一套在当时极其有效的人为分类法。对此瑞温声称:“没有约翰·雷,就不会有林奈。”斯特恩承认林奈的体系是一种用起来更容易的“人为体系”,但他声称“即便没有约翰·雷,林奈的工作也是有可能的,只不过约翰·雷的工作给林奈带来极大的便利”(Stearn,1986:118)。自然是无间断的连续统,“自然分类”意味着彻底了解这一整个知识网络,无疑是“植物学家的最初和最终愿望”。然而,在找到可靠的自然分类方法之前,“人们只有确实地建立了一个人工体系(至少在某些植物或动物领域中)以后,才能最终进入一个自然体系”(福柯,2002:186-187)。

其二,约翰·雷的“物种”一词,究竟是中世纪经院学派的本质主义概念,还是现代意义上的“生物种”。物种概念在分类学中具有重要地位,科学史家通常将“物种”首次成为分类单元的功劳归之于约翰·雷。他对“物种”的鉴定标准及对子叶形态的描述,也对后来分类学乃至生物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作为约翰·雷博物学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分类思想以及“物种”概念都极其复杂,需要进一步分析。

在剖析约翰·雷的分类学研究及其分类思想之前,有必要指明一点:正如“博物学”一样,“分类学”本身存在概念和内涵上的争议。从概念上来说,分类学与命名学、系统学等范畴间的界限并不明晰。从历史发展过程来说,很多人倾向于将分类学视为十七、十八世纪的产物。然而事实上,尽管这一时期被公认为“分类学的时代”,对分类的关注却并非始于十七世纪。不仅如此,分类学并不能代表这一时期全部的博物学活动。就分类学所探讨的问题而言,无论是林奈的性系统还是后来在生物学史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进化论,都未能一劳永逸地解答早期分类学家们争论不下的论题。现代化学分类学、数量分类学,以及分子分类学等分支学科的建立,仅仅是从不同层面提供新的分类依据,而远远未曾取代经典分类学。

由此,本章将首先界定分类学的定义与范畴,指出这一学科的特点及其在生物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在此基础上结合约翰·雷在不同著作中体现出的分类思想,探讨其分类思想的发展过程,以及他关于“物种”概念的阐述,为下一章中关于约翰·雷博物学与自然神学之间关系的讨论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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