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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深入实施农民持股计划的几点启示

时间:2022-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经济实现形式上有其特殊性,因此马克思地租理论在当下仍可以指导我们深入开展农民持股计划的实践。依据马克思地租理论,土地是土地所有者的资产,具有价值和商品属性,在发展农业经济中参与流通和交换,故农地经营权进行有序流转为深入实施农民持股计划提供保障。根据马克思地租理论,立足于我国现实情况,经过多次实践分析,制定出分配地租合理标准,协调好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三者间的利益关系。

马克思地租理论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应归农民占有,国家征收农业用地时农地非农化增值收益应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6]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经济实现形式上有其特殊性,因此马克思地租理论在当下仍可以指导我们深入开展农民持股计划的实践。

(一)完善管理程序,促进土地有序流转

依据马克思地租理论,土地是土地所有者的资产,具有价值和商品属性,在发展农业经济中参与流通和交换,故农地经营权进行有序流转为深入实施农民持股计划提供保障。为此,要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中介机制,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提供供需双方双向信息,减少土地流转成本;强化登记管理,对每项农村土地流转都要依法及时办理承包合同变更和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证变更登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情况登记台账,妥善保管土地流转发生的一切合同、文件、文本等资料;搞好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和鉴证,指导流转的双方签订好流转合同和合同鉴证工作,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

(二)建立高效灵活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集约化经营

马克思地租理论认为,经济急速发展使得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尤为突出,土地价格日益走高,促使土地经营者顾虑过高地价而不得不通过改进农业技术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生产效率,从而实现粗放式、低效率经营方式向集约式、高效率经营方式的转变。高效灵活的土地流转机制使土地合理流转,发挥市场配置土地的作用,也可以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益,提高土地利用率及生产率,从而实现土地保值增值,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7]有条件的地方应该试行政府整体租赁模式,即由政府出面把整存土地整体租赁下来,然后转包给规模经营者。[8]

(三)完善征地制度,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依据马克思地租理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地租是土地价值的实现形式,地租分配也是土地利益调整,这一理论在我国有极大的实践意义。应严格区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两种情形,完善征地制度;建立规范的征地补偿标准,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考虑人均耕地面积分布,消除因区域间人均耕地面积差别带来的补偿性不公平,并因地制宜建立市场化征地补偿办法;建立农村社会风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及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个人与社会相结合的“低收入农民生活保障”“农民失业保险”“农民养老保障”等保障机制,解决农民对土地入股的后顾之忧。

(四)建立政府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调控作用

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及种养大户和合作社的大量涌现,农村土地转出需求和土地转入需求增加,促进了农地流转向规模化发展。要把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与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主导产业基地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结合起来,与土地整理和综合开发结合起来,与农业的综合利用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结合起来。建立支持农业的特种资金,建立土地流转的风险基金,进一步增加农资综合直补,提高良种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种类;增加农民业务培训专项投入,使农民掌握公司入股、分红、核算,使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综合效益真正发挥。

(五)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体系

完备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对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提供法律依据。要明确农村土地流转的范围、年限,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协议等。根据马克思地租理论,立足于我国现实情况,经过多次实践分析,制定出分配地租合理标准,协调好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三者间的利益关系。要建立与市场发展接轨的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体系,在保证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地租、地价等手段来调节土地供求,实现土地资源最大化利用,促进农村土地入股经营。

【注释】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求是》2012年第22期。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http:// 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3/content.2332767.htm。

[3]《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35—138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5]《农业部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2008-12-05。

[6]袁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一个基于地租理论的分析框架》,《贵州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

[7]曾光荣:《马克思地租理论及其现实意义》,《南华大学》2012年第5期。

[8]李红波,刘亚丽,刘晓霞:《云南省土地流转问题及对策建议》,《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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