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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实质及其现实土壤

时间:2022-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马克思地租理论揭示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的一般规律,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治理中深入实施农民持股计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马克思曾经认为,在完全社会主义阶段不存在土地级差收入,级差地租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存在不仅有社会原因,而且还包括其经济土壤和经济机制。马克思认为级差地租来源于农产品生产过程,但实现却发生在交换过程。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是马克思产权理论的核心思想。

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论述了资本主义地租理论:“农业资本家为了获取利润而向大土地所有者租地,由此产生了土地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经济关系。联结这个经济关系的纽带就是地租。”[3]马克思地租理论揭示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的一般规律,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治理中深入实施农民持股计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

根据地租产生的原因和条件,马克思把它分为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两种形式。马克思认为,在农耕发展的不同阶段,因土地自然肥力的差别就产生了级差地租,级差地租分为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Ⅰ以土地肥力或自然生产力不同为前提;级差地租Ⅱ则以技术条件或技术生产力不同为基础。级差地租Ⅰ是级差地租Ⅱ的前提基础,级差地租Ⅰ标志着土地的粗放经营,级差地租Ⅱ表现的则是集约化经营。

马克思曾经认为,在完全社会主义阶段不存在土地级差收入,级差地租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存在不仅有社会原因,而且还包括其经济土壤和经济机制。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是把市场作为基础配置资源,这就使得所有农产品都必须打上价值量标签,使得土地级差收入可能通过级差地租形式表现出来。

(二)马克思土地定价理论

马克思认为级差地租来源于农产品生产过程,但实现却发生在交换过程。土地资源的有限性迫使人们必须把所有的土地都利用起来,不论优劣,这就构成了按劣等地上的劳动消耗决定农产品社会价值的客观必要性。

首先,马克思主义认为土地价值首先是地租资本化,其计算公式为:

①土地价格=地租/利息率

如果流转土地用途被限定在耕地范围之内,可用下式计算其价格:

②土地价格=(总收入-利润-税金-补贴)/利息率+耕地附加资产值

如果流转土地的用途是非农用地,可用如下方法计算其价格:

③地价=建筑物价格-建筑成本-利润-税金+建筑物价格×通货膨胀率

其次,土地使用期限影响土地价格。使用权区别于所有权,使用期长对经营者有利,使用期短则可通过多次转让使土地所有者获得更多收益,但过短的使用会使经营者丧失对土地投资建设的积极性,甚至掠夺性经营。

再次,相对地理位置影响土地价格。一般而言,在级差地租理论范畴城镇中心区土地价格最高,其他地块地价会参考距离中心区远近而渐减,这已在前期开展农民持股计划的实践中得以证实。

(三)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

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是马克思产权理论的核心思想。马克思认为由于商品生产所有权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所有者让渡使用价值,形成独立经营权利,由市场作用引起的土地流转必然导致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马克思深刻论述借贷资本、土地资本所有权的两重性,即法律所有权属于货币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经济所有权属于企业经营者和产业资本家。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混乱,使农民土地财产长期处于隐性状态或无保护状态,由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不明确、不完善,土地流转所得租金极低甚至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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