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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规律与主观意志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假如存在着客观规律的话,它与人类的主观意志的关系又如何加以理解?另一种观点认为,人类历史是受隐蔽的客观规律的支配的。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并不否认,在历史现象与自然现象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别。实际上,这正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向我们揭示的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第二节 客观规律与主观意志

人类历史的发展是完全偶然的,还是受客观规律(objective law)支配的?假如存在着客观规律的话,它与人类(作为历史的创造者)的主观意志(subjective will)的关系又如何加以理解?毫无疑问,对于任何一个史学研究者来说,这些问题也是无法回避的。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通常存在着以下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完全是由偶然性所主宰的,没有任何客观规律可言。比如,德国历史哲学雅斯贝尔斯认为:“历史不时表现为一团乌七八糟的偶然事件,像急转的洪流一样。它从一个骚动或是一个灾祸紧接到另外的一个,中间仅间隔短暂的欢乐,就是瞬息间出现的一些小岛,它们终究也必然会被吞没的。一切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的那样,一条被恶魔铺满了毁坏的价值的道路。”[13]为什么历史是充满偶然性的?通常的理由是:自然现象是普遍的、重复出现的、无意识的;而历史现象则是个别的、只出现一次的且蕴含着预期目的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国历史哲学家雷蒙·阿隆主张:“物理学着眼于规律,历史科学致力于特殊。”[14]尽管雷蒙·阿隆没有明确地否认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但按照他的想法,历史科学与物理学完全不同:后者的任务是探索自然界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前者的使命则是以准确生动的笔触描述并展示每个历史事实的特殊性。

另一种观点认为,人类历史是受隐蔽的客观规律的支配的。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并不否认,在历史现象与自然现象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别。与自然界不同,在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自我意识的、经过深思熟虑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几乎任何历史事实的发生、发展和终结都伴随着某些人或某些团体的预期的目的。

然而,这种外观上呈现出来的目的性和纷繁复杂的偶然性并不能证明历史进程是不受客观规律支配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不管这个差别对历史研究,尤其是对各个时代和各个事变的历史研究如何重要,它丝毫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因为在这一领域内,尽管各个人都有自觉预期的目的,总的说来在表面上好像也是偶然性在支配着。人们所预期的东西很少如愿以偿,许多预期的目的在大多数场合都互相干扰,彼此冲突,或者是这些目的本身一开始就是实现不了的,或者是缺乏实现的手段的。这样,无数的单个愿望和单个行动的冲突,在历史领域内造成了一种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中占统治地位的状况完全相似的状况。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是行动实际产生的结果并不是预期的,或者这种结果起初似乎还和预期的目的相符合,而到了最后却完全不是预期的结果。这样,历史事件似乎总的说来同样是由偶然性支配着的。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在于发现这些规律。”[15]显然,恩格斯的上述论断以十分明确的口吻肯定:人类历史的发展是服从内在的客观规律的支配的。事实上,这正是马克思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众所周知,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曾对这一客观规律做过经典性的叙述。

然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常常遭到它的追随者和反对者们的曲解,其中最常见的曲解方式是把它解释成一种简单的经济决定论。晚年恩格斯曾以十分严厉的口吻批判了这种经济决定论,他在1890年9月21日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政治形式及其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确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的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和事变,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于确定,以致我们可以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忘掉这种联系)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16]在恩格斯看来,历史发展进程是错综复杂的,表现为一切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在所有这些因素中,在“归根到底”的层面上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则是经济因素。实际上,这正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向我们揭示的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也就是说,经济因素通常是以间接的、曲折的方式为历史事实的发生、发展和终结提供内在动力的。假如一个史学研究者曲解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试图跳过一系列中间环节,直截了当地用经济因素去解释一切历史现象,那么,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他必定会把这种理论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既肯定了人类历史的发展是受内在的客观规律的支配的,又肯定了偶然性在错综复杂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显而易见,不承认偶然性,历史理论就会蜕变为宿命论,一切关于历史的描述都会变得单调而乏味;同样地,不承认必然性(客观规律),历史理论则会蜕变为偶因论,一切关于历史的描述都会显得杂乱无章、毫无头绪。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从外观上看,人类历史发展进程是充满偶然性的,它体现为一切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但就其实质而言,这些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归根到底是在经济因素的制约下展开的。从哲学上看,恩格斯在这里说的“归根到底”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因为所谓“经济因素”,用通俗的话语来表达,也就是恩格斯前面提到的人类每天都无法回避的“吃、喝、住、穿”这一简单事实。无庸讳言,人类所有的其他活动,包括历史发展进程中一切其他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都是奠基于这一简单事实之上的。正如马克思一再告诫我们的:“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7]而任何个人要存在下去,就必须解决“吃、喝、住、穿”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人类就必须从事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而“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18]。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经济因素在归根结底层面上决定着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观点,正是从本体论上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总之,只要我们信奉的不是被曲解的历史唯物主义,而是马克思所创立的、原初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就必定会承认,人类历史的发展是受客观规律的支配的,而这一客观规律的核心内容是: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经济因素始终作为基础性的因素“在幕后”发挥着隐蔽的作用,但决不应该把这种因素曲解为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唯一决定性的因素”。

就第二个问题而言,其难解之处在于:一方面,我们承认,历史活动总是由有预期目的的、有自由意志的人类的活动构成的。换言之,历史与自然界不同,它是人类主观意志活动的产物;另一方面,我们也承认,历史发展是受内在的客观规律的支配的,而这一规律之所以被称为“客观规律”,因为它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假如我们既赞成历史发展是服从客观规律的,又赞成历史进程是人类主观意志的产物,这里有没有矛盾呢?我们认为,并没有什么矛盾。

在前面提到的致约·布洛赫的同一封信中,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出发,十分巧妙地解答了这个难题。他写道:“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19]从这段重要的论述中,至少可以引申出下面四点结论:

其一,应该把人类的主观意志区分为“单个意志”(individual will)和“作为合力的意志”(will as joined forces)。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意志都是作为“单个意志”进行活动的,但这些相互冲突的意志不可能都获得成功,通常出现的结果总是与“单个意志”的主观愿望之间存在着差异,甚至会出现完全相反的结果。也就是说,每一个拥有主观愿望的“单个意志”,在它参与历史活动的过程中,在与其他“单个意志”的冲突中,必定会作为一种因素被整合进“作为合力的意志”中,而这一意志导致的结果与所有“单个意志”的主观愿望之间,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差异。这就启示我们,尽管“单个意志”在现实生活中实实在在地发挥着作用,但在与其他“单个意志”的冲突中,最后消融在“作为合力的意志”中,而“作为合力的意志”所导致的结果是不以任何“单个意志”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

其二,假如说,“单个意志”的活动造成了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种种偶然性,那么,“作为合力的意志”所导致的结果则印证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揭示的一个基本真理,即人类历史的发展是受隐蔽的客观规律的支配的。我们不应该像通常的哲学教科书那样笼统地说:客观规律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这个表述之所以是含混不清的,因为它没有把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与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严格地区分开来。无庸讳言,自然规律(natural law)确实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因为整个自然界的发展完全处于无意识的状态下。但与此不同的是,人类历史本身就是人类主观意志活动的产物。换言之,历史规律(historical law)是奠基于人类主观意志的活动之上的。因此确切的表述应该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不依任何“单个意志”(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但它却是“作为合力的意志”的产物。事实上,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之所以是客观的,正因为它奠基于同样具有客观性的“作为合力的意志”之上,因为这种意志扬弃了所有“单个意志”的主观随意性。

其三,历史过程之所以类似于在无意识状态中发生的自然过程,因为在历史过程中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有预期目的的“单个意志”,而是融合成无意识状态的、客观化的“作为合力的意志”。也就是说,有意识的“单个意志”在参与历史活动的过程中被融合为无意识的“作为合力的意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类历史本质上成了自然史。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所说的:“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20]尽管马克思这里说的是“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但其结论对整个人类历史的研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既然人类史本质上就是自然史,历史上的个人也就无须对历史的结果负过多的责任了。

比如,当路易·波拿巴于1851年12月2日发动政变后,维克多·雨果在《小拿破仑》一书中把这场政变描绘成晴天霹雳,并无限地夸大了路易·波拿巴在政变中的作用。而蒲鲁东的《政变》一书则试图把这场政变解释成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但却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对政变主人公行为的辩护。这两部著作的共同特点是把政变理解为突如其来的偶然事件,并以不同的方式夸大了路易·波拿巴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消极作用或积极作用)。而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只是证明了“法国阶级斗争怎样造成了一种局势和条件,使得一个平庸可笑的人物有可能扮演了英雄的角色”[21]。为什么只有马克思的著作对这场政变做出了客观的、忠实的描写?正如恩格斯在该书第三版序言中所说的,因为马克思发现了历史运动的客观规律,而“这个规律在这里也是马克思用以理解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历史的钥匙。在这部著作中,他用这段历史检验了他的这个规律;即使已经过了33年,我们还是不能不说,这个检验获得了辉煌的成果”。[22]

其四,人类历史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以“经济的情况”作为内驱力的。无论是“作为合力的意志”,还是“单个意志”,实际上都是由经济因素,即吃、喝、住、穿这样的生存活动和愿望所驱动的。也就是说,只有通过对“经济的情况”的深入研究,才有可能发现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并把它准确地阐述出来,而这个工作正是由马克思完成的。

总而言之,在对上述两个难题的解答中,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主张,人类历史发展是受隐蔽的客观规律的支配的,这个客观规律的核心内容是:经济因素在归根结底的层面上决定着历史发展进程的展开。然而,肯定历史发展具有客观规律,并不意味着否定历史上出现的种种偶然性。事实上,必然性(即客观规律)正是通过无数的偶然性(奠基于“单个意志”的主观愿意之上)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还教导我们,不能笼统地说:客观规律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应该把自然规律与历史规律严格地区分开来,后一种规律虽然不依任何“单个意志”的主观愿望为转移,但它本身却是奠基于客观的“作为合力的意志”之上的。马克思主义者要探索并掌握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目的就是要促使革命阶级的意志(代表全社会绝大部分人的意志)自觉地成为客观的“作为合力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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