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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论文化权利的特点

时间:2022-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对文化权利的相关论述反映了人们反抗文化特权,反抗资产阶级在文化上的压迫、限制,实际上是对资产阶级特权的抗诉。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文化权利是虚伪的幻象,具有虚伪性和狭隘性,脱离了人的本质的权利。作为人权的一部分,文化权利反映了马克思主义追求全面人权、追求实质权利的特点。要真正得到充分的文化权利,必须争取“文化领导权”。马克思十分重视民族平等,主张民族之间不存在优劣之分。

三、马克思主义论文化权利的特点

(一)批判资产阶级虚伪文化权利,追求实质文化权利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对文化权利的相关论述反映了人们反抗文化特权,反抗资产阶级在文化上的压迫、限制,实际上是对资产阶级特权的抗诉。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文化权利是虚伪的幻象,具有虚伪性和狭隘性,脱离了人的本质的权利。作为人权的一部分,文化权利反映了马克思主义追求全面人权、追求实质权利的特点。文化权利反映了争取人权、摆脱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权利。要真正得到充分的文化权利,必须争取“文化领导权”。从某种程度而言,文化是统治阶级利益的观念表现,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思想工具,是一种“软统治”工具,遮蔽社会真实关系,是“虚假的观念体系”,是对人民文化权利的侵犯。

(二)注重民族文化(权利)的保护

马克思十分重视民族平等,主张民族之间不存在优劣之分。每个民族文化都有其优越性,每个民族都为人类文明作出了独特的贡献,不存在优劣之分。保护民族文化(权利)必须平等对待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对少数民族的权利保护尤其是对民族语言的保护是文化权利的重要内容之一。1914年列宁在《关于民族平等和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法律草案》中提出:“各个少数民族根据平等的原则,有权要求无条件地保护本民族语言的权利……破坏少数民族语言平等的措施应被认为无效,必须根据国家公民提出的抗议予以废除。”[6]

(作者为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博士)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23页。

[2]《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51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3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73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75页。

[6]《列宁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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