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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分析方法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说到过程分析方法,似乎并非马克思的独创,社会学在研究社会发展中不就运用过社会进化论的方法吗?社会进化论的方法把社会仅仅看作是自然界的延续,认为进化是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同时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马克思的过程分析方法正是通过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形而上学方法的批判而实现的。总之,用资本主义社会来说明整个人类社会,前者也就变成了后者的代名词。

三、过程分析方法

说到过程分析方法,似乎并非马克思的独创,社会学在研究社会发展中不就运用过社会进化论的方法吗?表面上来看,社会进化论的方法与过程分析方法并没有什么不同,均是一种历史性的研究,其实,二者还是大有区别的。社会进化论的方法把社会仅仅看作是自然界的延续,认为进化是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同时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用自然规律解释社会规律,实际上就等于取消了社会规律,否定了人类社会自身发展的特点。因此,社会进化论虽然也讲社会进化,其实并没有真正从社会的角度来研究进化,这样的研究方法自然与过程分析方法大相径庭。至于现代社会进化论,虽然不像早期社会进化论那样对社会发展作狭窄、粗浅的理解,而把重点放在研究不同社会发展的变化模式上,但这种研究只是寻求社会平衡发展的均衡论范式,致力于社会均衡状态的理论构造,并未真正阐述社会的进化与发展,所以与过程分析的方法也相距甚远。

如果说在社会学领域中至少还谈论社会进化,那么,在早期的经济学领域中,占主流的倾向则是反历史主义。马克思的过程分析方法正是通过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形而上学方法的批判而实现的。

开始于17世纪中叶的古典经济学,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后出现的,其任务就是研究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和交换规律。“它从批判封建的生产形式和交换形式的残余开始,证明它们必然要被资木主义形式所代替,然后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相应的交换形式二者的规律从正面,即从促进一般的社会目的的方面来加以阐述。”[10]古典经济学家的研究到此就算为止了。而在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中,“经济学家们在论断中采用的方式是非常奇怪的。他们认为只有两种制度:一种是人为的,一种是天然的。封建制度是人为的,资产阶级制度是天然的。……以前是有历史的,现在再也没有历史了”。[11]这种反历史主义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个是超历史性,一个是无差异性。就前者来看,既然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天然的,那么也就把它看成了一种超时空、超历史的永恒制度,从而也就把资本主义的特殊规律当成了适用于一切生产方式的普遍规律。就后者来看,既然资本主义制度是亘古不变的,那么,存在于该制度中的各种因素和现象就毫无生成的历史,无发展的差异。正由于这种形而上学方法的运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成、发展及其未来演化趋势也就在研究的视野中消逝了,最后所看到的社会,就是资本主义式的社会;社会存在的各种现象,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呈现出来的现象;社会的秩序,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然状态”;社会发展的规律,就是资本主义的运动规律。总之,用资本主义社会来说明整个人类社会,前者也就变成了后者的代名词。

这种反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显然同17—18世纪哲学上的人本主义有着密切的关系。17—18世纪哲学运动关注的中心是人,但这种人不是历史地发展着的人,而是一种抽象的人。这种抽象的人本主义深深浸透到了古典经济学,其影响只要看一看斯密的《国富论》一书就可得到印证。在该书里,斯密提出了引起劳动分工的原因问题,并作了这样的回答:“产生这种利益的劳动分工……是人的天性的一定倾向……即倾向于交换、贸易,倾向于一种物品交换另一种物品的后果——虽然是非常缓慢而逐渐发展着的后果。”[12]在这里,斯密显然把劳动分工、交换、贸易看作是由人的天性产生的,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关于启蒙学者所说的话,也适用于当时的经济学家。在他们看来,新的科学不是他们那个时代的关系和需要的表现,而是永恒的理性的表现,新的科学所发现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不是这些活动的历史地规定的形式的规律,而是永恒的自然规律;它们是从人的本性中引伸出来的。”[13]正是这种方法上的缺陷,导致了理论上的诸多错误,因而古典经济学尽管对现代社会发展作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许多合理的见解,但这种经济学最终不能算作是一种科学的理论。桑托斯曾经讲过:“发展的科学唯有当它放弃要达到某种形式化目标的假设而试着去了解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时,才能变成科学。凭空去描述一个不甚了解的社会如何演变到另一个不再存在的社会,决不是科学的发展理论。”[14]

同古典经济学这种排斥差异、排斥发展的反历史主义方法相反,马克思自始至终把现代社会放在人类历史长河中来研究,所运用的基本方法就是过程分析或历史分析。马克思明确讲:“我们的方法表明必然包含着历史考察之点,也就是说,表明仅仅作为生产过程的历史形式的资产阶级经济,包含着超越自己的、对早先的历史生产方式加以说明之点。”[15]

按照这种说法,马克思首先将现代社会看作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产物。因为现代社会并不是一下子形成的,而是在历史上发展起来的。如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建立的基础是雇佣劳动,而雇佣劳动的出现则需要一极是货币所有者,另一极是自己劳动力的所有者。“但是有一点是清楚的。自然界不是一方面造成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而另一方面造成只是自己劳动力的所有者。这种关系既不是自然史上的关系,也不是一切历史时期所共有的社会关系。它本身显然是已往历史发展的结果,是许多次经济变革的产物,是一系列陈旧的社会生产形态灭亡的产物。”[16]因此,要使劳动力变为商品,“单是这一历史条件就包含着一部世界史”。[17]这部“世界史”只有通过回溯性的研究才能看得清楚。

马克思认为,在中世纪,曾经有过自由的商品生产者,例如行会匠人,他们拥有生产资料并出卖自己的劳动产品;也有过农奴,他们同样拥有生产资料,不过没有人生自由。但兼有两方面“自由”的人,即自由的失去生产资料和自由地处理自己的人还没有,因为此时劳动者和劳动条件还保持着直接的结合,劳动者依靠自己的小私有经济,并不需要出卖劳动力。在古代社会,主要的生产者是奴隶,但奴隶既无生产资料又无任何自由,所以也不会有自由劳动力的出现。诚然,在古代世界,特别是在罗马帝国末期,已经出现了无产者,即出现了人身完全自由甚至形式上享有政治权利但失去了生产资料的人,但他们毕竟还不是雇佣劳动者,因为尽管这时劳动者与劳动条件发生了完全分离,但奴隶主对这些无产者的劳动还没有需求,当时的经济主要靠奴隶劳动维持。马克思曾嘲笑那些人,他们硬说在古代世界资本已经充分发展,只是还没有自由劳动者和信用制度。其实,自由劳动者是大量存在的,只是在奴隶经济的基础上他们不能成为雇佣劳动者。至于在原始社会,既没有什么资本,也没有什么雇佣劳动者,因为当时是共同生产、共同消费,无所谓剥削。真正雇佣劳动者的出现是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劳动者完全与生产资料分离,并且彻底摆脱了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可以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而变为雇佣劳动者。对劳动力商品起源的考察,实质上揭示了不同劳动结合方式的演变过程,进一步证明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决不是什么“自然形式”,而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马克思不仅将现代社会看作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产物,同时把现代社会本身也看作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因为现代社会的出现并不等于现代社会的稳固确立,从前者到后者还要经历长期的发展过程。如作为现代社会基石的雇佣劳动,并不是一开始就在现代社会中占居统治地位的,只是伴随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的发展,雇佣劳动才真正确立起来。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曾详细分析了劳动对资本形式上隶属到实际上隶属的转变过程。最初在简单协作阶段,劳动者之间并无分工,其手艺还是全面的,具有独立生产一件产品的能力,并且这种手艺在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一旦有可能,他们就会离开资本家的作坊去从事独立的小商品生产。所以,这时资本对劳动的支配权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劳动只是形式上隶属于资本。到了工场手工业时期,由于实行了分工,劳动者变成了只会从事一种局部性操作的局部工人,逐渐失去了独立生产一件成品的能力,同时失去了离开资本家的工场而独立谋生的能力,这样就比较难于摆脱资本的控制了,资本对劳动的统治也随之加强了。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出现,劳动终于完成了从形式上隶属于资本向实际上隶属于资本的过渡。因为,如果说从简单协作到工场手工业时期,劳动者还能凭借其手工技术独立谋生的话,那么现在由于机器的使用,使得工人重新从事小生产已经没有可能,工人完全成了机器的附属物。劳动者离开机器、离开资本就无法生产,劳动实际上完全隶属于资本了。正是这种实际隶属关系的形成,才使雇佣劳动制度稳固确立下来。当然,雇佣劳动一旦稳定下来,便又开始了它的新的矛盾运动,并将被新的劳动制度与劳动方式所代替。所以说,现代社会本身也有一个孕育、形成、发展以及向新社会形态演化的自我发展过程。

对现代社会发展所作的这种过程分析,同时也是马克思理解以往其他社会的一把钥匙。因为现代“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18]当然,这种透视性的理解总是有条件的,条件就在于对现代社会能够进行自我批判。“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已经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的、古代的和东方的经济。”[19]缺少这种自我批判,对于以前社会的理解必然是片面的、扭曲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之所以对以往社会各种经济现象如地租、土地所有权、高利贷等缺乏正确的理解,原因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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