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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国家出台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让个人和企业享受到相应的补贴政策,起到一定的减税作用,还能重新分配收入,从而缩小高低收入和大小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同时,还能最大化地享受到国家提供给个人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有效减少个人或企业的税收负担。

税务会计管理中,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税收范围,是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市场并非一成不变,国家就需要根据市场的变化,对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扣除以及优惠政策做出适当的调整,以便实现增加国家收入的目的。同时,国家出台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让个人和企业享受到相应的补贴政策,起到一定的减税作用,还能重新分配收入,从而缩小高低收入和大小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那么,对于个人或企业来说,能够享受到哪些税收的优惠政策呢?

1.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主要有法定免税、其他免税和减免征税三种,具体如下:

(1)法定免税项目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符合下列几种情况的,可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医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或者经由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③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而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④个人所取得的福利费、抚恤金和救济金,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⑤个人获得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可免税。

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和离休生活补助费,可免税。

⑧按国家法律规定,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应予免税的,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⑨对于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如果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其所得可免税。

(2)其他免税项目

自1994年实施新税制后,相关部门对一些个人所得项目做出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具体如下:

①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或者由国家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利息的,可免税。

②经由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的组织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和奖品,其所得均免税。

③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可免税。

④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且向指定的金融机构为个人缴付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对于超过相关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则应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进行计税。但是,个人领取原来提存的上述款项及其利息时,可以免税。

⑤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其所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可定期免税。

⑥军队干部取得的一些特殊补贴、津贴,例如:军粮差价补贴或夫妻分居补助费等,可免税。

⑦个人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相当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⑧对于国有企业的职工,企业按法律相关规定宣告破产,且其所得是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可免税。

(3)减免征税的项目

如果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况的,可减免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①个人所取的是独生子女补贴,可免税。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时,对于那些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可免税。

③个人所得的托儿补助费,可免税。

④个人所得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可免税。

⑤股份制企业以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时,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则不作为个人所得,可免税。

⑥个人取得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只要经由主管地税机关的批准,可在两年内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⑦个人由于严重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的,经由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后,可在一年内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般减征幅度是在50%~80%。

⑧对于稿酬的所得,个人所得税可减征30%。

⑨经由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可免税。

2.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主要有免税收入、法定减免和其他减征三种,具体如下:

(1)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就目前而言,企业免税收入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①国债利息收入,其中不包括持有外国政府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虽然,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但并非与国债相关的收入都可以免税。一般来说,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具体如下:

a.纳税人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b.企业购买(包括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国债到期或分期兑付所取得的国债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而一些相关税费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c.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在付息日或持有国债到期前交易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②企业的证券投资基金是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可享受暂时免税的优惠政策;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或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中所得的收入,均可享受暂时免税的优惠政策。

③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主要是从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只要符合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均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主要包括: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除相关税法规定的财政拨款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包括在内),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2)法定减免项目

①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的项目,可减免企业所得税。

②企业从事由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3年内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起,可享受减半的优惠政策;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则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③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的项目,其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3年内可享受免税政策;自第4年起,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符合技术转让所得的减免税条件的,对于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低于500万元的部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对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则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其他减征项目

①企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型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进行征收。

②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主要是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而发生的,没有形成无形资产被计入当期损益中,可以在按照相关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以扣除;如果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已经形成无形资产,则要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④企业是非居民的,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联系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按照10%的所得税税率进行征收。

⑤企业综合利用的主要原材料是在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资源,其所生产的产品是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按照90%的所得税税率计入收入总额中。

以上就是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只有我们掌握了这些,才能更好地进行纳税工作。同时,还能最大化地享受到国家提供给个人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有效减少个人或企业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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