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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贴现的分析评价方法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投资报酬率法,是根据投资报酬率的大小来评价投资方案优劣的一种方法。所谓投资报酬率,是指达产期正常年度净利润或年均净利润占投资总额的百分比。而在有多个方案的互斥方案选择时,应选择投资报酬率最高的方案。

(一)投资回收期法(payback period)

投资回收期法是根据投资回收期的大小来评价投资方案优劣的一种方法。所谓投资回收期,是指项目预期的现金流量总额等于项目初始现金流出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以几年来表示)。换句话说,投资回收期是企业收回初始投资所需要的时间,它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和“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两种形式。

确定投资回收期指标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1)如果某一项目的投资均集中发生在建设期内,投产后各年经营净现金流量相等,可按以下简化公式直接计算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

不包括建设期的回收期(PP′)=原始总投资÷投产后若干年相等的净现金流量

包括建设期的回收期=不包括建设期的回收期+建设期

(2)通过列表计算“累计净现金流量”的方式,来确定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进而再推算出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的方法。因为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来确定静态投资回收期,因此,此法又称为一般方法。

该法的原理是:按照回收期的定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满足以下关系式,即:

这表明在现金流量表的“累计净现金流量”一栏中,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恰好是累计净现金流量为零的年限。如果无法在“累计净现金流量”栏中找到零,必须按下式计算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

[例7-7]资料如[例7-2],用投资回收期法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价。

根据[例7—2]资料,整理得到表7-6。

表7-6

投资回收期(PP)=3+22.5÷392.5=3.057年。

企业一般会确定一个回收期标准,如果某方案的回收期与标准比,较短,该方案就可行,否则不可行。如果几个方案都达到回收期标准,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方案时,应该选择回收期最短的方案。

[例7-7]中,如果标准回收期为2.5年,则该项目不符合标准。

投资回收期法的优点:

(1)计算简便,易于理解;

(2)能显示出各方案的相对风险;

(3)能衡量出各投入资本的回收速度,即变现能力,对资金短缺的企业很实用。

投资回收期法的缺点:

(1)忽略了现金流发生的时间,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2)忽略了回收期后的现金流量,注重短期行为,忽视投资的长期收益。

(二)投资报酬率法(记作ROI )

投资报酬率法,是根据投资报酬率的大小来评价投资方案优劣的一种方法。所谓投资报酬率,是指达产期正常年度净利润或年均净利润占投资总额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上述计算公式的分子也可采用年均现金流量指标,即:

[例7-8]资料如[例7-2],用投资报酬率法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价。

根据[例7-2]资料,按(2)式计算:

投资报酬率=202.5÷1200×100%=16.875%

按(3)式计算:

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将投资方案的投资报酬率与企业预先确定的期望报酬率相比较,只有高于期望报酬率的方案才能采纳。而在有多个方案的互斥方案选择时,应选择投资报酬率最高的方案。

投资报酬率法的优点是计算简单;缺点是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不能正确反映建设期长短及投资方式不同和回收额的有无等条件对项目的影响,分子、分母计算口径的可比性较差,同时,该法不能显示方案的相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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