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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系统复杂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一方是劳动者,即劳方。双方通过一定的结合方式,形成企业的劳资关系。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从形式上都已建立了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银行行长是代表股东利益的经营者,但其本身也是雇员。在分行与支行之间,支行行长由分行任命,也存在类似委托代理关系,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银行的劳资双方归纳为银行的资方和劳方。商业银行的劳资双方各自的构成相当复杂。

三、劳资关系系统复杂

现代企业制度下,生产要素构成包括资本、企业的经营和劳动。资本包括土地、资金、原料和设备等所有生产资料,资本与经营分离是现代企业制度与传统企业制度的区别之一。在企业的实际运作中,资本是通过经营者的活动来实现增值,企业的经营者是资本的代表,反映、代表和维护资本的利益,对资本负责。因此,企业资本与经营者一起通过企业法人制度共同构成了企业生产中生产资料的代表,也就是所谓的资方。另一方是劳动者,即劳方。双方通过一定的结合方式,形成企业的劳资关系(常凯,1995)。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从形式上都已建立了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但银行劳资关系系统非常复杂,并不是简单的资方与劳方之间的关系。银行行长是代表股东利益的经营者,但其本身也是雇员。总行与分行之间又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分行的行长是由总行行长任命的。在分行与支行之间,支行行长由分行任命,也存在类似委托代理关系,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银行的劳资双方归纳为银行的资方和劳方。普通员工属于劳方,支行行长对于普通员工是资方,代表资方的利益,但是相对于分行的行长,又是属于劳方,而分行的行长相对于总行来说又是劳方。商业银行的劳资双方各自的构成相当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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