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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财政资金管理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针对不同的资金类型和资金运用方式,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在账务处理上,我国《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属于专项经费补助的,应当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第四节 各类财政资金管理

其他财政资金管理主要包括各类国家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政府转贷、弥补亏损等财政性资金的管理。

一、各类国家投资

国家投资,是国有企业筹集资本金的主要渠道。国家投资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由此形成国家资本金。目前,除了国家以拨款形式投入企业所形成的各种资金外,用利润总额归还贷款后所形成的国家资金、财政和主管部门拨给企业的专用拨款以及减免税后形成的资金,也应视为国家投资。

(一)国家投资的范围

国家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央政府投资除本级政权等建设外,主要安排跨地区、跨流域以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如国家投资用于基本建设,即指用于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基本建设有偿使用、拨款、资本金支出以及经国家批准对专项和政策性基建投资贷款,在部门的基建投资额中统筹支付的贴息支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指国家预算内拨给的用于企业挖潜、革新和改造方面的资金。它包括各部门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企业挖潜改造贷款资金,为农业服务的县办“五小”企业技术改造补助,挖潜改造贷款利息支出。地质勘探费用:指国家预算用于地质勘探单位的勘探工作费用,包括地质勘探管理机构及其事业单位经费、地质勘探经费。

(二)国家投资资金的管理

编制政府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等。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确定出资人代表。要针对不同的资金类型和资金运用方式,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在账务处理上,我国《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三)专项经费补助

如我国财政部、工商管理总局于2005年1月20日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是指中央财政为加强和促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基本装备、执法办案以及特殊业务等补助支出。并在该《办法》中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的补助范围及分配办法;经费的申请、审批和下达;财务管理与监督检查等,以切实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又如国家为了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加强研究与开发活动,设立了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同时,制定了《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所谓研发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活动的资金。同时在该《办法》中对申报企业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以及研发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支出范围、监督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以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这些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或抵顶地方财政预算拨款。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属于专项经费补助的,应当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二、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

(一)相关概念

所谓投资补助,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均为国家无偿投入。

(二)使用范围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主要包括: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应按照项目安排,并明确资金用途。

(三)资金管理

投资补助根据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需要和国家确定的重点进行安排。对具体项目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并一律按投资补助或贴息方式管理。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在账务处理上,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属于贷款贴息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对于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资金超过2亿元的,以及不超过2亿元但超过3000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均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安排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时,原则上应首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投资补助和贴息的目的、预定目标、实施时间、支持范围、资金安排方式等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投资补助和贴息标准。

投资补助主要采用货币补助方式,也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项目具体情况,采用设备、材料等实物补助方式,由有关部门采用招标方式统一购置后配备给接受补助的项目单位。对于投资补助资金超过项目总投资80%的非经营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可以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采用“代建制”方式进行建设,将建成后的项目移交使用单位。

贴息率不得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贴息资金总额根据投资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总额、当年贴息率和贴息年限计算确定。原则上按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和贷款的实际发生额分期安排贴息资金。项目单位收到贴息资金后,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

三、政府转贷

所谓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是指经财政部批准,银行将外国政府提供给我国政府的优惠贷款转贷给国内客户和项目,以帮助其购买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服务的行为。它的功能在于,使用外国政府转贷款的项目,最高可获得贸易金额100%的融资;贷款期限较长、利率低且条件相对比较优惠,有效避免项目经营期间客户集中还贷的压力。财政部作为我国双边政府贷款的对外窗口,负责与外国政府签署贷款协议或委托转贷银行与国外贷款机构签署贷款协议,各级发改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等;地方财政、发改部门将转贷项目材料逐级上报,由财政部根据借款人的选择委托转贷银行审批后转贷。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政策主要用于交通、通讯、电力、水利、农业、环保等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同时可以积极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经济建设,支持企业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促进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在账务处理上,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

此外,还有企业获得的政府为弥补亏损所获得的资金,也应当遵照相关规定。如财政部给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次性补偿人民币50亿元,以弥补政府控制下国内成品油价格低于国际水平所导致的亏损。一年前,该公司也获得了政府给予的94.2亿元人民币补贴。又如宁波市海曙区2005年共调拨37万元经费,专门对老小区的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这两项物业管理内容进行补助,用于弥补物业亏损等。中国建设银行多次获得政府资助用于弥补累计亏损。对于这些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应当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综合本章所述,资金筹集是企业主要的财务活动之一。企业筹集的资金包括股权资金和负债资金。筹集股权资金的主要方式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等,筹集负债资金的主要方式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形式。企业筹资管理的目标就是:(1)进行适当的融资组合,以使得所筹资本的成本最低;(2)选择合适的融资种类,以使资产与负债间存在良好的搭配,减轻负债压力。股权资本管理主要包括初始资本筹集、增资配股、资本转让等重要环节。企业筹集资金时,应当拟定筹资方案,确定筹资规模,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必要的报批手续,控制筹资成本;资本变更和转让也要符合法定程序。企业依法以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债务资金的,应当明确筹资目的,根据资金成本、债务风险和合理的资金需求,进行必要的资本结构决策,并签订书面合同。企业对于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要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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