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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计算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出口企业出口不同税率的货物,应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的,一律从低适用退税率计算退税。先计算当期出口货物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最大退税额,然后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与其比较,以较小的数额为退税额。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

二、出口退税计算

(一)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1994年我国出口退税率实行“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的政策,由于骗税的加重,1995年7月1日起,国家调低了部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由于出口订单减少,国家从1999年7月1日起,调高了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2003年10月国家对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进行了结构性的调整,鼓励出口的货物不降,一般性的出口产品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者取消退税,出口退税率平均降低了3%。出口企业出口不同税率的货物,应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的,一律从低适用退税率计算退税。

(二)出口货物退税额的计算

出口货物退税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1.免、抵、退法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以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出口货物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从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计入出口产品的成本。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条例规定的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二,出口货物当期准予抵扣或退税的数额。

当期准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第三,当期应纳税额。用当期准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抵扣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为正数,则为纳税人当期应缴纳增值税;如果应纳税额为负数,表示尚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当存在未抵扣完的税额时,如该企业出口货物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上的,则可给予以退税,否则应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四,增值税的退税额。先计算当期出口货物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最大退税额,然后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与其比较,以较小的数额为退税额。当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或=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时,退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当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时,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先征后退法

(1)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商品的企业已经纳的增值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或5%。

从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公司购进的货物出口,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征收率计算办理退税。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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