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出口退税大调整的回顾

出口退税大调整的回顾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4年1月1日起国家第3次调整出口退税率为5%、8%、11%、13%和17%五档。2008年8月1日第6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第7次调整就是从2008年11月1日实施的上调出口退税率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税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历经了7次大的调整,近来的几次调整都是以“节能减排”思想为指导,坚决限制高污染、高能耗产品的出口。

1995年和1996年进行了第1次大幅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由原来的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调整为3%、6%和9%三档。1998年为促进出口进行了第2次调整,提高了部分出口产品退税率至5%、13%、15%、17%四档。此后,外贸出口连续三年大幅度、超计划增长带来了财政拖欠退税款的问题。2004年1月1日起国家第3次调整出口退税率为5%、8%、11%、13%和17%五档。2005年进行了第4次调整,分期分批调低和取消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适当降低了纺织品等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出口退税率,提高重大技术装备、IT产品、生物医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2007年7月1日执行了第5次调整的政策,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经过这次调整以后,出口退税率变成5%、9%、11%、13%和17%五档。2008年8月1日第6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第7次调整就是从2008年11月1日实施的上调出口退税率政策。此次调整涉及3486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税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