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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申报要求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支付的加工费,按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外贸企业收购应税消费品出口,除退还其已纳的增值税外,还应退还其已纳的消费税。外贸企业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的,可在申报截止期限内向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填写《外贸企业延期申报出口退税申请表》,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经核准后,可延期3个月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

第二节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申报要求

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1. 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

外贸企业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计税金额(不含税)和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其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计税金额 × 出口退税率

2.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应依据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计税金额(不含税)和征收率计算其应退税额。

3. 委托生产企业加工的出口货物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的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按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收购应税消费品出口,除退还其已纳的增值税外,还应退还其已纳的消费税。计算公式分别为:1.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办法

应退税款=购进出口货物的计税金额 × 消费税比例税率2.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

应退税款=出口数量 × 消费税定额税率3. 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税办法

应退税款=购进出口货物的计税金额 × 消费税比例税率+出口数量 × 消费税定额税率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资料要求

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收齐有关出口退税单证后,录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并生成申报数据,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表》,持下列有关资料到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申报出口退税:

1.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是盖有海关验讫章,注明“出口退税专用”字样的原件,出口报关单的海关编号、出口商海关代码、出口日期、商品编号、出口数量及离岸价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

2.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印章齐全,没有涂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开票日期、数量、金额、税率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匹配。

3. 委托代理出口业务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的受托方企业名称、出口商品代码、出口数量、离岸价等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内容相匹配并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

4. 出口应征消费税货物还需提供《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各栏目的填写内容应与对应的发票一致;征税机关、国库(银行)印章必须齐全并符合要求。

5. 《出口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6. 《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7. 《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8.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表》

9.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附送的其他退税凭证、资料

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凭证的装订要求

(一)一般贸易申报凭证的装订要求申报凭证的装订顺序如下:

(1) 封面;

(2)《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表》(一份);

(3) 一张注明关联号的便笺;

(4) 同一关联号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同一关联号下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出口应征消费税货物时提供);

(6) 同一关联号下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7) 同一关联号下的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申报退税时还需要附送《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一份、《出口货物退税出口申报明细表》一份、《退税汇总申报表》一份、《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表》三份以及退税申报软盘。

委托加工出口业务还需在相关的关联号后面装订委托加工合同(原件)、《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货物申报表》。

小提示

若属于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试点地区,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机关以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数据审核出口货物退(免)税。

(二)进料加工申报凭证的装订要求

外贸企业开展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可采用作价加工和委托加工两种方式。

进料作价加工是指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外贸企业将进口料件作价转售给国内的生产企业,经该生产企业加工为成品后,由外贸企业全额收购并返销出口的一种加工方式。

进料委托加工是指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外贸企业将进口料件不作价提供给生产企业并加工为成品,由外贸企业支付加工费收回货物后返销出口的一种加工方式。

1. 进料作价加工贸易方式的装订要求

除了一般贸易申报凭证的装订要求外,还需在相关的关联号后面装订以下资料:

(1)与该关联号应扣除进料税金相关的各期《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复印件);

(2)进料加工合同备案表(复印件)。

2. 进料委托加工贸易方式的装订要求

除了一般贸易申报凭证的装订要求外,还需在相关的关联号后面装订以下资料:

(1)委托加工合同(原件);

(2)《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货物申报表》;

(3)进料加工合同备案表(复印件)。

四、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办理期限

(一)出口退税申报期限

根据国税函〔2007〕1150号文的规定,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外贸企业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的,可在申报截止期限内向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填写《外贸企业延期申报出口退税申请表》(一式3份),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经核准后,可延期3个月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

(二)办理代理出口证明的期限

根据国税函〔2006〕102号文的规定,外贸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除另有规定外,须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60日内向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60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代理出口企业应在 60 天内向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填写《外贸企业延期办理代理出口证明申请表》(一式3份),申请延期办理代理出口证明。经核准后,可延期30天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

(三)出口收汇核销期限

根据国税发〔2008〕47号文的规定,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 210日内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属于远期收汇的,应按照现行出口退税规定提供远期结汇证明。

小提示

办理出口退税的“六个及时”

为切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维护出口企业利益,外贸企业在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方面应做到“六个及时”。

一是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后,应及时从供货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外贸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及时进行发票扫描认证;

三是货物报关出口后,外贸企业应及时结清相关报关、仓储、运输等费用,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四是外贸企业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后,应及时通过海关“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对出口货物报关单予以确认;

五是货物出口后,外贸企业应注意及时收汇,并及时办理收汇核销手续;

六是退税单证收集齐全后,外贸企业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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