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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集中核算和分散核算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所制定的《会计法》以及相关的制度,是各单位组织会计工作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应该按国家对会计工作的统一要求来组织会计工作,同时也应遵守一定的原则。非集中核算组织形式可以使各部门经常地利用核算资料来领导和检查本部门的工作,但该组织形式不便于采用合理的凭证整理方法,会计人员的合理分工受到一定的限制,核算工作量较大,核算成本较高。

第一节 会计工作组织形式

一、会计工作的基本内容

会计工作组织实际上就是以总会计师为中心的企业会计组织,它是根据会计工作的特点,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制度的制定与执行等各项工作所作的统筹安排。科学地组织与管理会计工作是实现会计工作目标的重要前提。

二、会计工作组织的内容

会计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涉及面广、综合性与时效性强,要求严密的特点,这就决定了要做好会计工作,必须建立专门的人事机构,要有专职的会计人员,并要有约束会计工作的会计制度和行为规范等,即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组织。会计工作组织简单地讲是进行会计管理活动需要采取的组织措施。通过会计工作组织,把会计工作合理组织起来,使之合理化,从而有利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会计工作组织是会计工作构成内容的有机结合,它一般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置、制定会计制度的行为规范。

会计机构它是会计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和从事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设置合理的会计机构是会计发挥作用,完成任务的前提条件。

会计人员是具有一定会计技能,在会计机构中专门从事会计核算、管理的人员,配备合理的会计人员是会计发挥作用,完成任务的决定因素。

会计工作规范是正确处理会计业务,保证会计工作符合需要的一系列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等的总和,遵守会计行为规范是会计发挥作用,完成任务的基本保证。

三、会计工作组织的原则

国家所制定的《会计法》以及相关的制度,是各单位组织会计工作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应该按国家对会计工作的统一要求来组织会计工作,同时也应遵守一定的原则。

(一)会计工作的组织应遵守会计法规、财经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会计的作用,国家对会计工作的重要方面都做了统一的规定,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必须贯彻执行《会计法》,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企业、本单位的会计制度,从而保证提供能够为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所需要的重要指标。这是因为会计工作所提供的信息资料,一方面反映了各单位在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执行有关计划和预算的情况和结果,同时又是国家在管理经济方面制定方针、政策,编制有关国家预算和计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会计工作组织必须适应各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特点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在不断地扩大,国家对组织会计工作的统一要求,是针对一般情况而言的。由于各单位业务活动的内容、规模、结构等不同,因此管理具体要求就不尽相同。因此各单位应从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出发,从有利于各单位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出发,对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置,以及对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执行等,作出科学合理安排,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

(三)会计工作组织应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会计工作应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强化对企业单位的管理职能。因此,对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置,应力求精简合理;对凭证、账簿、报表的设计和会计手续制定与处理程序的规定应简洁、合理,避免重复。因此,应改进会计核算技术和方法,大力推广和应用会计电算化,以满足现代经济管理的需要,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节约会计工作时间与费用,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四、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

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一般分为集中核算和非集中核算两种形式。

集中核算就是在厂部一级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把整个企业的主要会计工作都集中在会计部门进行。企业内部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不进行全面核算,只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进行适当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送交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加以审核,并据以登记有关账簿。

集中核算组织形式由于核算工作集中,便于会计人员进行分工,便于实行核算工作的现代化,因而简化和加速了核算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核算费用,集中掌握和了解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但由于这种组织形式的核算工作不是直接在单位内部各部门进行的,因而不便于各部门的领导随时利用核算资料检查本部门的经济活动情况。

非集中核算又称分散核算。这种组织形式是对企业是对企业内部各部门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由各级部门设置并登记账簿,进行比较全面的核算。各部门可以单独计算盈亏,编制内部会计报告,定期报送给企业会计部门,以便汇总编制整个企业的会计报表。

非集中核算组织形式可以使各部门经常地利用核算资料来领导和检查本部门的工作,但该组织形式不便于采用合理的凭证整理方法,会计人员的合理分工受到一定的限制,核算工作量较大,核算成本较高。

企业对其内部各部门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采取集中核算还是采取非集中核算方式,抑或两者相互渗透,主要取决于该企业单位的特点及管理要求,要从有利于加强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方面来抉择。

在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制的情况下,企业所属各部门,特别是业务部门,都由企业核给一定数量的资金,都有一定的业务经营和管理权力,负有完成各项任务的责任,并可按照工作成果取得一定的物质利益。这些部门为了反映和考核各自的经营成果,可以进行比较全面的核算,单独计算盈亏,按期编报各种内部会计报表。但这些部门不能单独与企业外部单位签订交易合同,也不能在银行开设结算户,企业对外部单位发生的债权债务的结算,要统一由企业会计部门负责办理。因此,这些部门通常被称作半独立核算单位。

应该说,集中核算与非集中核算是相对的。在一个单位内部,对各个业务部门可以根据管理上的要求,分别采用集中核算和非集中核算形式,集中核算或非集中核算的具体内容和方法也不一定完全相同。但是,无论采取哪一种组织形式,各单位对外的货币资金收付和债权债务结算等,都应由会计部门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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