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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企业的成本核算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汽车运输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是企业所属的客车和货车的运输业务,需要分客运和货运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按照运输车辆的车型作为成本核算具体对象进行成本核算。汽车运输营运业务成本分为车辆费用和营运间接费用。由于这些费用不能计入客车、货车的成本,财会部门应根据有关记账凭证和费用汇总表,按照费用发生的先后,序时登记入账,归集“营运间接费用”。月终,企业将发生的营运间接费用,应分摊完毕,不留余额。

一、汽车运输企业的成本核算

汽车运输企业是在公路上以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对旅客或者货物进行空间位置移动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单位。

(一)汽车运输企业成本核算的特点

1.成本核算对象

汽车运输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是企业所属的客车和货车的运输业务,需要分客运和货运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按照运输车辆的车型作为成本核算具体对象进行成本核算。

2.成本核算单位

客车运输成本核算的单位是元/千人·公里,货车运输成本核算的单位是元/千吨·公里。如果是客货混合运输(混合运输是指将客车附带捎运货物或者货车捎运载客),则应将按照一定换算比例将其换算为统一的运输量进行核算。一般货物周转量和旅客周转量的换算比例为1吨·公里=10人·公里。

3.成本核算期

汽车运输企业的成本核算期按照月份、季度、年度来计算企业的运输成本。

4.成本项目

汽车运输企业营运业务成本分为车辆费用和营运间接费用。

(1)车辆费用是指企业直接从事营运生产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司、助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有固定车辆的汽车司机和助手,其工资和职工福利费应按照实际发生数直接计入运输成本,没有固定车辆以及后备的司机和助手,其工资、职工福利费应按营运车日或营运车吨(座)日分配),企业在营运生产过程中实际耗用的燃料、材料、润料、动力及照明、备品配件、轮胎、各种物料和低值易耗品等支出,折旧费,修理费,车辆保险费以及事故损失费等。

(2)营运间接费用是指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成本计算对象的各种费用。包括分公司及站、队、场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和折旧费等,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费用。

(二)汽车运输企业成本核算

汽车运输企业总成本分为客运总成本、货运总成本和客货混合运输综合成本。总成本除以总运输量即为单位运输成本。汽车运输营运业务成本分为车辆费用和营运间接费用。

1.车辆费用的归集

汽车运输企业应按照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来归集车辆的费用。由于汽车运输企业一般按业务类别(客运和货运)或者车型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因此,凡属于某对象的直接费用应直接计入营运成本,对一些共同性质的费用也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配,计入各自的成本。

2.营运间接费用的归集

汽车运输企业应按车队、车场归集各车队、车站为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由于这些费用不能计入客车、货车的成本,财会部门应根据有关记账凭证和费用汇总表,按照费用发生的先后,序时登记入账,归集“营运间接费用”。月终,按实际发生数进行分配,应按受益对象的直接费用比例计算分摊,分别计入各受益对象的营运成本。月终,企业将发生的营运间接费用,应分摊完毕,不留余额。然后编制“间接费用分配表”,据此记入各成本或费用核算对象的明细分类账。

汽车运输企业月末应编制运输成本表,以反映运输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情况,汽车运输成本表的格式见表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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