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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保险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9·11”恐怖事件使美国保险业受到严重打击,布什政府为了挽救处于困境边缘的保险业,于2002年11月26日签署了《恐怖主义风险保险法案》,提出了应付恐怖活动的3年综合保险计划。剩余的赔偿金,由政府承担90%,保险公司承担10%。《恐怖主义风险保险法案》自2001年“9·11”恐怖主义袭击发生以来,一直作为全美保险商的“保护伞”,分摊恐怖主义风险对保险公司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节 世界保险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一、世界保险业发展的现状

(一)保费收入

现代保险业从欧洲发源以后几百年,特别是20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而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Sigma杂志的统计资料,1987年全世界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0 000亿美元大关;1995年突破20 000亿美元;2004年突破30 000亿美元,达到32 439亿美元,其中寿险业保费收入18 487亿美元,占56.99%,非寿险业保费收入13 952亿美元,占43.01%。2004年,工业化国家保费收入为28 717亿美元,占全球市场份额的88.53%;新兴市场保费收入为3 722亿美元,占11.47%。2004年,保费收入最多的国家是美国,为10 978.36亿美元,占全球市场份额的33.84%;其次是日本,为4 924.25亿美元,占15.18%;然后依次是英国(2 948.31亿美元,占9.09%)、法国(1946.24亿美元,占6.00%)、德国(1907.97亿美元,占5.88%)。中国的保费收入为521.71亿美元,占1.61%,在全球排名第11位。详见表3-1。

表3-1 一些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保费收入统计(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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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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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深度

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以2004年保险深度比较,全球平均为7.99%。居全球前五位的国家或地区依次为南非(14.38%)、中国台湾(14.13%)、英国(12.60%)、瑞士(11.75%)和日本(10.51%)。中国的保险深度为3.26%,排名全球第42位。详见表3-2。

表3-2 一些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保险深度(%)统计(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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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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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密度

保险密度是指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它反映了一国国民受到保险保障的平均程度。

以2004年保险密度比较,全球平均为511.5美元。居全球前五位的国家或地区依次为瑞士(5 716.4美元)、英国(4 508.4美元)、爱尔兰(4 091.2美元)、日本(3 874.8美元)和美国(3 755.1美元)。中国的保险密度仅为40.2美元,排名全球第72位。详见表3-3。

表3-3 一些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密度(美元)统计(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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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世界保险业发展的趋势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保险业的发展明显呈现出如下趋势。

(一)保险保障范围日益扩大,创新产品层出不穷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尖端科技日新月异,各种新型风险不断出现,一些传统不可保风险正在成为可保风险。尤其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保险的经济补偿从有形财产的损失补偿,逐步发展到贸易经济活动、技术开发、责任信用及人身等领域的各种补偿,所承保的业务范围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大。保险产品结构也出现了较大程度的转变,如在财产保险领域,传统的险种以货物运输、船舶、汽车、飞机、房屋等为对象,如今发展到了以海洋开发、人造卫星、航天飞机、核电站等为承保对象;在人身保险领域,投资连接产品和万能产品等的需求越来越大,打破了过去传统险一统天下的格局。

(二)巨灾风险加大,保险市场面临巨大挑战

瑞士再保险公司的研究报告显示,损失以10亿美元(通货膨胀指数计算在内)计的自然灾害,从20世纪70年代的7起增加到80年代的9起,到90代则高达32起。造成巨灾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不断上升的原因,既有地震、风暴、洪水等自然因素,也有火灾和卫星损失等人为因素,还包括受灾地区人口密度增大、财富不断集中而导致的保险价值增高等间接因素。特别是2001年9月11日,美国世贸中心大厦和五角大楼遭恐怖分子袭击,造成的已保财产损失和已保营业中断损失达到190亿美元,成为有史以来保险业最大的非寿险损失事例之一。如果把责任险和寿险保单也算进去的话,则损失额将达到300亿~770亿美元。这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为已保损失第一次构成总损失额中的大部分(占70%),而以往都是由自然巨灾损失构成总损失额中的大头。这给全球保险业和各国政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类巨大风险成为一个新型的课题。

专栏3-2

美国的《恐怖主义风险保险法案》简介

“9·11”恐怖事件使美国保险业受到严重打击,布什政府为了挽救处于困境边缘的保险业,于2002年11月26日签署了《恐怖主义风险保险法案》,提出了应付恐怖活动的3年综合保险计划。这是一部联邦政府与保险业之间关于公共与个人风险共享的法律,其目的是确保有充足的资源提供给企业恢复与重建,如果他们成为恐怖分子袭击的受害者。这一法律的特殊规定包括:

(1)由财政部官员确认为恐怖主义行为,事件造成的累计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损失至少在500万美元以上。

(2)本法只限于对任何外国人或在美国本土的外国利益遭受国际恐怖主义袭击(造成航空运输、或在美国之外的船只、或美国代表团的场所的损坏)。

(3)每一保险人负责支付索赔的某个数额,超过部分由联邦政府提供。

(4)高于保险公司免赔额度的损失,由联邦政府承担90%,保险人只承担10%。

(5)2004年保险业的累计自留额为125亿美元,2005年为150亿美元。

(6)由这一规划提供的损失保障总计为1 000亿美元。

(7)本规划除外项目:个人限额(汽车和房子)、预定的再保险、联邦农业、抵押保证、财务保证、医疗失误、洪水保险和人寿健康保险。

据此法案,从2003年开始,一旦保险公司支付最初的100亿美元的保险赔偿金后,联邦基金将支付最高至90%的因恐怖袭击而造成的损失。2004年保险公司将负责赔付125亿美元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到2005年将上升至150亿美元。政府资助金的最高金额为1 000亿美元。这项法案没有追溯力,它不包括对在“9·11”袭击事件中被毁坏的纽约世贸中心的赔付。它规定,对恐怖袭击导致的超过500万美元的理赔案,保险公司要拿出前一年保费收入的7%先行赔付,这一比例将在此后两年有所增加。剩余的赔偿金,由政府承担90%,保险公司承担10%。但法案规定,在2003~2005年的3年内,政府理赔总金额不能超过2 625亿美元。

《恐怖主义风险保险法案》(TRIA法案)自2001年“9·11”恐怖主义袭击发生以来,一直作为全美保险商的“保护伞”,分摊恐怖主义风险对保险公司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TRIA法案将于2005年12月31日到期,敦促参、众两院通过对该法案的沿用,成为保险公司这一年工作的重中之重。2005年12月,美国众议院终于通过沿用该法案的请求,延长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这无疑是2005年全美保险业的一件大事。

(资料来源:圈中人保险网)

(三)非代理化与个性化服务成为保险业发展的趋势

非代理化是目前国内外保险界普遍关注的一个话题,即保险公司通过代理商以外的销售渠道来推销保险产品,代理人的角色正在由传统的保险推销员向财务顾问转变。非代理化将增加银行和非传统交易者的参与,而代理人则通过向客户提供财务咨询等增值服务来获取利润。

随着客户收入的提高和投资渠道的增多,客户对于保险产品及服务的期望值也日益提升。新的财务产品层出不穷,使客户对金融顾问服务的需求大大增加。客户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份保险合同,而是全方位的信息和服务。目前国外保险公司正在倡导实施“24/7”的服务理念,即通过建立呼叫服务中心等措施,使客户每天24小时、每周7天随时都可以与保险公司联系。保险公司还在电脑网络中建立了客户信息库,通过分析客户的心理及购买行为来估计客户个性化的需求,主动向客户推荐保险产品。

(四)保险监管的国际化和放松监管的势头不断加强

保险资本和服务的国际化导致了保险监管国际化的呼声不断提高,其核心是要解决监管的协调化和相互认可问题。1993年成立的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已经在加强各国监管机构之间交流、协调各国保险监管政策、制定某些国际标准方面发挥出了作用。此外,在欧盟、经合组织国家以及美国,都已开始了推动保险监管协调化的努力。

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金融自由化浪潮不可避免地波及到了保险业。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是过去对保险业采取严格监管的国家,还是采取相对宽松式监管的国家,目前都出现了放松监管的趋势,保险监管开始了由事前监管为主向事后监管为主、由合同条款和价格监管为主向偿付能力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为主的转变。那些曾经身处高度保护、严格监管市场中的保险公司,随着自由化和放松监管趋势的发展,会面临无数全新的挑战。

(五)亚洲保险市场的迅速发展和欧美保险市场的承保力量过剩

亚洲经济发展的起步较欧美各国晚,保险的发展自然也晚些。亚洲三个保险大国,日本是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才有较大的发展,韩国还要晚些,而中国直到1997年保费收入才突破100亿美元,但亚洲保险市场的发展速度相当快。1986年,亚洲的保险费为北美洲(美国和加拿大)的49.3%,还不到一半,1995年已经是114.3%;此后由于日本经济的不景气以及日元汇率的贬值,虽然其他亚洲国家(如中国)的保险业在飞速发展,但整个亚洲的保险费与北美洲的差距却在拉大。到2004年,亚洲的保费收入为7 360.36亿美元,仅为北美洲保费收入11 675.76亿美元的63%。

欧美各国保险市场竞争激烈,承保力量超过保险市场的需求,主要反映在财产保险及海上保险的范围之内,有些保险公司经营困难被大公司大集团趁机兼并,许多保险公司开始寻求在全球范围内,尤其是在亚洲等新兴市场开展业务。

(六)保险业的全球一体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服务的保险业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全球化趋势。全球化意味着地理位置对保险人、保险中介人、监管部门和客户来说,越来越不重要了。导致保险全球化的本质原因首先是客户保险需求的全球化,全球化的公司希望能在世界范围内安排它的保险计划,对巨灾保险的需求导致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去利用国际保险资本乃至国际资本市场;其次,保险人出于自身的原因,也迫切需要在国际范围内寻求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近十年来,保险业加快了国际化的趋势,通过国际间的保险资本运作、战略联盟等多种形式,出现了许多国际化的保险集团,可以在国际范围内为客户提供全球化的保险服务。这一趋势仍将持续下去,而且其重点将表现为国际保险资本向新兴市场国家的大量涌入。

(七)国际保险业兼并收购愈演愈烈,行业集中度日益提高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保险业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并购风潮,保险公司为了确保其市场份额的稳步增长和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进行了更加频繁且交易额巨大的行业整合活动,这种兼并与收购不仅出现在同一性质的保险公司之间,而且出现在寿险、财产险和再保险等不同性质的保险公司之间。1990~2001年,全球已有1.3万亿美元被用于收购保险公司,总交易次数达9 912件,并呈现出逐年递增的发展态势。其中,较大规模的并购案有美国国际集团(AIG)收购美国太阳公司,英国商联保险公司(CGU)与诺威奇联合保险公司(NU)合并组成英国最大的保险集团CGNU,英国保诚(Prudential)收购Scottish Amicable人寿等。行业整合的直接结果就是市场集中度增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工业化国家,排名前5位的大型保险公司都占据该国寿险业市场较大的份额。1998年,英美法三国位于世界排名前15位的寿险公司占这三国市场份额高达37%。1999年,亚洲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寿险业的市场集中度均超过50%。与此同时,面对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负债估值以及动态风险管理等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所带来的挑战,小型保险公司要么退出市场,要么被大型保险公司兼并,留存下来的个别小型保险公司主要服务于专门业务领域。

(八)保险业与银行业进一步走向融合

为了顺应金融服务一体化的历史潮流,1999年11月,美国正式通过了《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取消了对金融业混业经营的限制,建立了一套允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服务提供者之间可以联合经营、审慎管理的金融体系,明确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框架和法律范畴。与美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改革交相呼应的是英、日等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的以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和从严格监管向放松监管转变为基本特征的金融改革。

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表明,世界保险资本正在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资产重组和调整,总的来说,全球保险资本呈现一种过剩的趋势,但其在全球的分布却不均匀。这种保险资本分布不均匀的现象又导致了大量保险资本向保险尚不发达的国家、地区流动。随着全球金融服务业自由化的进程加快,这种国际保险业的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态势已经形成。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险业将不可能完全处于一种封闭及半垄断的状态,这种状态将不利于该地区保险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中国的民族保险业来说,一方面,要加紧弥补和缩短我们与国际保险业发展趋势客观存在的差距,在日益变化的国际环境中,稳步发展自己的民族保险业;另一方面,则应根据中国国情,谨慎地立足于长期发展战略,制定迎接挑战的策略。只有这样,我国保险业才能在21世纪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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