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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中银行存款采用什么方法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做好清查工作,应该根据财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相应的财产清查小组,配备必要的财产清查人员。财产清查小组成员主要由单位负责人、会计、业务、保管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必要情况下还应派职工代表参加。在财产清查之前,会计人员除将所有经济业务登记入账以外,还要对有关往来款项实施必要的核对,取得相关单证,以便查对。因此,即使采用永续盘存制单位,仍然需要对各项财产物资定期进行清查,以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节 财产清查的方法

一、财产清查前的准备工作

财产清查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涉及的人员多。为了使财产清查工作能够使之发挥就有的积极作用,有组织、有步骤和有秩序地顺利进行,保证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在财产清查之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一)组织准备

为做好清查工作,应该根据财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相应的财产清查小组,配备必要的财产清查人员。财产清查小组成员主要由单位负责人、会计、业务、保管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必要情况下还应派职工代表参加。清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1)在财产清查工作之前,根据管理制度、财产清查的目的和要求,制定出财产清查工作的详细步骤,确定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安排清查工作的时间进度,配备适当的清查人员,明确清查工作人员的分工与责任,确定清查方法。

(2)在财产清查过程之中,检查和督促有关工作,研究和解决清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在财产清查工作结束之后,提出清查结果的处理意见,出具财产清查工作的书面报告。

(二)业务准备

为了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做好清查前的各项业务准备工作,具体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准备账簿。会计部门应在财产清查前,将截至清查日止的全部有关业务登记入账,同时结出余额,并将总分类账与有关明细分类账的余额进行核对,保证账簿记录资料完整准确,做到账证、账账相符,为清查人员进行账实核对提供可靠依据。

(2)整理实物。财产物资保管部门、应在截至清查日止,将全部业务填好凭证,登记入账,结出余额,并将各种财产物资堆放整齐,挂上标签,标明品种、规格、数量,以便进行实物盘点。

(3)核对往来款项。在财产清查之前,会计人员除将所有经济业务登记入账以外,还要对有关往来款项实施必要的核对,取得相关单证,以便查对。如银行存款应取得银行对账单。

(4)准备计量器具。清查前一定要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度量衡器具,并进行检查和校正,保证计量的准确性。

(5)其他方面的准备。除上述物品准备之外,还应当根据清查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其他需用之物,如清查用的账表、记录用具等。

二、实物资产的清查

(一)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

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包括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两种。

1.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又称为账面盘存制,是指以账簿记录为依据来确认财产物资结存数量的一种方法,即平时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都要根据会计凭证在有关的账簿中进行连续登记,随时结出期末账面余额的一种方法。其账面余额可按如下公式计算:

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采用永续盘存制时的账簿记录如表8-1所示。

采用永续盘存制,平时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都有严密的手续,且随时结出账面余额,能够及时反映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有利于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其不足之处在于核算工作量大,同时由于账簿中记录的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都是根据有关会计凭证登记的,其账面结存数与实存数有可能不符。因此,即使采用永续盘存制单位,仍然需要对各项财产物资定期进行清查,以确保账实相符。

2.实地盘存制

表8-1 原材料明细分类账(永续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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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批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不尽相同,发出材料的成本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多种,结存材料的成本会随发出材料成本计价方法不同而有差异,本例为简便假设所有材料单价均为每千克10元。

实地盘存制又称为定期盘存制,是指在会计期末以具体盘点实物的结果为依据来确定财产物资结存数量的一种方法。即平时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中登记财产物资的增加额,不登记减少额,月末通过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实地盘点,以实地盘点所确定的实存额作为账面结存额,倒挤出本期财产物资的减少额,并据以登记账簿的方法。财产物资的本期减少额可按如下公式计算:

本期减少额=期初账面余额+本期增加额-期末盘点实存数

采用实地盘存制时的账簿记录如表8-2所示。

表8-2 原材料明细分类账(实地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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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实地盘存制,平时对财产物资的减少额不做账簿记录,大大简化了核算手续,减少了工作量。但核算手续不严密,不能及时反映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所确定耗用数额也不够准确,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易发现,难以利用账簿记录来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不利于实行会计监督。因为,倒挤出的各项财产物资的减少数除了正常耗用的外,可能还有毁损和丢失的财产物资,所以,该方法通常只适用平均数量较多、变动频繁、平时难以计算耗费数量的物资。

综上所述,无论采用哪一种盘存制度,都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

(二)存货的清查

存货的清查是指对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进行的清查。由于存货的形态、体积、重量、堆放方式等不同,采用的清查方法也不同,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实地盘点法

实地盘点法是指对被清查的实物,采用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来确定其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此方法数字准确可靠,清查质量高,但工作量大,对实物管理工作要求高。

2.技术推算法

技术推算法是指通过量方、计尺等技术方法来推算财产物资实存数的一种方法。此方法工作量较小,但盘点数据不够准确,只适用大量成堆难以逐一清点的财产物资的清查,如露天堆放的煤、砂、石等。

为了明确经济责任,进行实物财产清查时,有关保管人员必须在场,并参加盘点工作。详细记录各项财产物资的编号、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并由盘点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分别签字盖章。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填制“盘存单”。

“盘存单”既是实物盘点结果的书面证明,也是反映财产物资实存数的原始凭证,其格式如表8-3所示。

表8-3 盘 存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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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完毕,会计部门应根据“盘存单”上所列示的财产物资的实存数与账面结存记录进行核对。若发现财产物资账实不符时,应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确定财产物资盘盈或盘亏的数额。

“实存账存对比表”是财产清查的重要报表,是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也是分析盈亏原因,明确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其格式如表8-4所示。

表8-4 实存账存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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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8-4中的“实存”栏的数量和金额,应根据盘存单记录填列;“账存”栏的数量和金额,应根据各种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填列。账存数小于实存数,填列在“盘盈”栏内;反之,账存数大于实存数,填列在“盘亏”栏内,“备注”栏填列盘盈、盘亏的原因及处理意见。

(三)固定资产的清查

固定资产的清查是指对单位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实施的清查。由于固定资产的特点,在清查时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将固定资产明细账(或固定资产卡片)上的记录与固定资产实物进行逐项核对,以确定其账实是否相符。

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前,应当将固定资产总账的期末余额与固定资产明细账相核对,以保账账相符。在核对完固定资产的有关账簿记录后,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盘点时,可按固定资产明细账(或固定资产卡片)上所列固定资产的名称、类别、编号等内容与实物逐一进行核对,确认账实是否相符。盘点结束后,清查人员应对盘点的结果进行登记,根据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是明确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状况及其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同时也是明确经济责任的重要证据,是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其格式如表8-5所示。

表8-5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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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货币资金的清查

(一)现金的清查

现金的清查,通常采用实地盘点法进行,即通过实地盘点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

为了明确经济责任,在进行现金清查时,出纳员必须在场,并会同清查人员进行盘点。现金清查时,应注意审查:

(1)有无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的收支,是否发生坐支现金的行为。

(2)有无存在白条抵库的情况,即是否存在使用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借条、收据等充抵库存现金的情况。

(3)是否有超限额库存现金。

(4)账款是否相符。

现金盘点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及现金日记账核对情况,填制“现金盘点报告表”。“现金盘点报告表”是重要的原始凭证,它既起到了“盘存单”的作用,又起到了“实存账存对比表”的作用。既表明了现金盘点的结果,又确定了现金盈亏的数额。“现金盘点报告表”必须由盘点人员和出纳员共同签字盖章才能生效。其格式如表8-6。

表8-6 现金盘点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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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即将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对账单进行逐笔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

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相等,但在实际工作中,两者往往不一致。究其原因有两种:一是双方记账有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

对于记账差错,凡属于银行对账单差错,应由银行核查更正;若属本于单位记账的差错,应按错账更正方法进行处理。

在双方记账均没有错误的情况下,银行对账单上的存款余额与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存款余额,仍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这是因为存在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取得凭证的时间不同,导致记账的时间不一致,从而引起一方已取得结算凭证登记入账,另一方由于未取得结算凭证而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就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未达账项来说,一般有以下四种情况。

1.企业已收,银行未收

企业已根据取得的结算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而银行还未取得结算凭证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增加。如企业销售产品收到支票,送存银行后即可根据银行盖章后的“进账单”回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增加企业银行存款的金额,而银行不会马上登记增加企业银行存款的金额,要等款项收取手续办完后再登记增加。如果此时对账,就会形成企业已收、银行未收的情况。

2.企业已付,银行未付

企业已根据取得的结算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但银行还未取得结算凭证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减少。如企业已开出一张支票支付材料款,企业根据支票存根,发货票及收料单等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减少企业银行存款的金额,而销货方还未到银行办理进账手续,因而银行由于未接到支付款项的凭证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减少。如果此时对账,就会形成企业已付、银行未付的情况。

3.银行已收,企业未收

银行已根据取得的结算凭证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增加,但企业未取得结算凭证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增加。如外地某单位给企业汇来款项,银行收到汇款单后,马上登记了企业银行存款的增加,但企业由于还未收到汇款凭证而未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增加。如果此时对账,就会形成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情况。

4.银行已付,企业未付

银行已根据取得的结算凭证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减少,但企业未取得结算凭证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减少。如银行代企业支付电话费,银行已取得支付款项的凭证扣减了企业的银行存款,但企业由于没有及时收到付款凭证而未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减少。如果此时对账,就会形成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情况。

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发生,都会使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一致。出现上述1和4两种情况会使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大于银行对账单账面余额;出现2和3两种情况则会使企业的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小于银行对账单余额。为了消除未达账项的影响,企业应根据核对后发现的未达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如没有记账错误,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等。

例8-1 某企业2008年5月末,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为42 000元,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为43 800元,经双方核对,存在以下未达账项。

(1)企业于5月30日从其他单位收到转账支票一张计2 000元,企业已作为银行存款增加入账,银行尚未入账。

(2)企业于5月30日开转账支票支付货款2 900元,企业已作为银行存款减少入账,收款单位尚未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3)银行5月30日收到某公司汇给企业的销货款2 000元,银行已作为企业存款的增加入账,企业尚未收到收账通知。

(4)银行5月31日计算企业借款利息1 100元,并从企业银行存款账户划走,企业尚未收到付款通知。

根据上述未达账项,企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表8-7所示。

表8-7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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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7经过调整后的存款余额相等,表明企业与银行的账目没有错误。若经过调整后的存款余额仍不一致,说明双方记账还有错误,应进一步查明原因,予以更正。

此外,还应当注意,上述经过调节后重新得出的余额,既不等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也不等于银行对账账面余额,它是本单位可以动用的银行存款实有数。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不能作为调整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对于银行已经入账而本单位尚未入账的未达账项,企业应在收到有关原始凭证之后,才能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再登记入账。

四、往来款项的清查

往来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各种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与对方单位核对账目的方法。具体的方法有电函、信函或查询等方式,由于往来款项既有与外单位发生的结算款式项,也有与本单位内部各部门和职工个人发生的结算款项,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在对往来款项的清查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清查。

(一)外部往来款项的清查

对于与外部各单位发生的往来款项,一般采取“函证核对法”进行清查,清查单位应首先检查本单位各项外部往来款项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然后按外部单位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送交对方单位进行核对。对账单应按明细账逐笔抄列,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作为回单,对方单位如核对相符,应在回单上加盖公章后退回,表示已核对,如核对不符,应将不符情况在回单上注明或另制对账单退回,作为进一步核对的依据。“往来账款对账单”的格式和内容如表8-8所示。

在收到对方回单后,应填制往来账款清查工作表,其一般格式如表8-9所示。

对外部往来账项的清查,得出清查结果后,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避免和减少坏账损失。

(二)内部往来款项的清查

对于内部各部门的应收、应付款项,可以确定时间定期由各部门财产清查人员和会计人员直接根据账簿记录核对,一般不需要再编制对账单和调节表。但对有关部门保管的定额备用金,应当同库存现金一样采取实地盘点办法进行清查;对于职工的各种代垫代付款项,通常可以采取抄列清单与本人核对或者用定期公布的办法加以核对。

表8-8往来款项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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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9 往来款项清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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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部往来款项的清查,最后应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内部往来款项清查报告表”,对于拖欠款项的情况,应分析拖而不结的原因,以便报请上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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