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

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每一种信用衍生产品都是以某一特定的债务发行者的支付契约为标的资产的。同时,在信用衍生产品出现以前,信用风险也不能通过买卖衍生产品对信用风险进行对冲。在利用传统的方法分散信用风险的同时,还可以通过信用衍生产品对信用风险进行转移和对冲。信用违约互换通过签订互换协议直接将保护性买方所暴露的信用风险完全转给保护性卖方。事实证明,信用衍生产品对信用风险的防范能够起到十分有效的作用。

三、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 手段——信用衍生品

(一)信用衍生工具及其产生与发展

信用衍生品(Credit Derivatives)是由交易双方签订的一种合约,是20世纪9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一种用于规避信用风险的新型金融衍生工具。它在保留资产的前提下,将信用风险从其他风险类型中剥离出来,并提供风险转移机制,使得信用风险管理第一次拥有了和市场风险管理同样的对冲手段,从根本上改变了信用风险管理的传统特征。合约的双方即买方和卖方通常称为保护性买方和保护性卖方。每一种信用衍生产品都是以某一特定的债务发行者的支付契约为标的资产的。这种支付契约可能是债券、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合约同时还规定了标的资产中的债务人违约的标准、违约后的交割方式等等。债务人称为信用参考性主体。第一份转移信用风险的合同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早期,但一直没有得到发展。20世纪90年代下半叶,市场快速发展,根据英国银行家协会(BBA)的报告,信用衍生品交易业务从1997年的1700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17.3万亿美元,2005年全球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s)交易业务就增长了105%。《新巴塞尔协议》明确指出:“信用衍生品的近期发展使银行风险管理的水平大幅度提高。”信用衍生产品在短短的几年内得到如此迅速的发展,主要因为在短期内人们就对这一产品有了迅速深入的了解,并对其投资兴趣高涨。同时,交易成本的降低也使得众多机构增加了对信用衍生产品的出售。而信用衍生产品合约的标准化更直接地促进了该产品的交易。

(二)信用衍生产品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风险管理的技巧与科学现代金融领域最为重要的课题之一。从传统的角度看,风险管理有三种方法:风险分散、风险转移和对冲风险。风险分散是根据投资组合原理,将资金投入到不同的资产上去;风险转移主要表现为购买保险,通过购买保险,事先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从而将风险完全或部分地转移给保险公司;所谓对冲又称为套期保值,是指利用与现货收益相关的远期、期货等衍生产品组成特定的组合,当风险因素的变化导致现货亏损或盈利时衍生产品的损益反向变化,从而抵消了风险因素变化所产生的影响。这种相互抵消即是对冲。

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时,传统的方法是尽量减少违约的概率,也就是对贷款者进行选择,尽量避免给有可能违约的借款者进行贷款。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一些金融机构纷纷建立了不同的模型来对信用风险进行度量。这些模型中很多是内部模型,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希望事先对贷款者进行有效区分,从而减小违约的可能性,它侧重于对信用风险的事前防范。这种管理信用风险方法的局限性在于事前评价和管理,尽量回避风险或对于风险资产要求更高的回报。同时利用投资组合原理分散风险,即通过将贷款发放给不同的客户,从而进一步降低违约风险。因为信用风险不是可保风险,因此保险公司一般不会对该类风险进行保险,从而不能实现风险转移。同时,在信用衍生产品出现以前,信用风险也不能通过买卖衍生产品对信用风险进行对冲。因此,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十分单一。

信用衍生品的出现刚好能弥补上述的不足。在利用传统的方法分散信用风险的同时,还可以通过信用衍生产品对信用风险进行转移和对冲。

第一,风险转移。对于单个现金流的信用风险,可以通过购买信用期权来转移风险,因为期权具有与保险完全相同的功能——期权费相当于保险费,当保护性卖方支付一笔期权费后,便取得了在亏损出现时向保护性买方索取补偿的权利。例如,某金融机构的风险与某一利率价差有关,当价差上升到一定的水平时开始出现亏损,此时可以购买上述的价差期权,当价差上涨到协定水平时,其亏损可以得到来自期权的买方的补偿。对于来自多个现金流的信用风险,则可以利用互换产品来转移风险。信用违约互换通过签订互换协议直接将保护性买方所暴露的信用风险完全转给保护性卖方。而总收益互换则将保护性买方所暴露的信用风险部分地、临时性地转给保护性卖方。值得说明的是互换协议的维持本身就是依赖于协议双方的信用基础。此外,信用联系票据和首联信用票据是将信用风险证券化的结果。这种证券化将信用风险分散地转移给广大的该证券的投资者。证券化的不足之处在于成本较高,同时还存在标准化的问题。

第二,风险对冲。通常可用来对风险进行对冲的产品是远期、期货等衍生产品。因此,所有的信用远期和期货都可以用来对冲信用风险。此外,价差产品一般是以政府债券为基准而构造的产品。政府债券通常被认为无违约风险,同时也是其他债券定价的起点。差价产品是用来防范风险证券的到期收益率对政府债券到期收益率之差的过度波动。因此,差价产品一般是用来从宏观上对信用风险进行对冲。

第三,信用衍生产品可以是柜台交易产品(如互换、远期),也可以是交易所内交易的产品(如期货、期权)。当我们利用衍生产品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时,保护性买方可以是标的物中的债权人,此时产品将违约风险直接转移给卖方。保护性买方也可以不是标的物中的债权人,此时选择任何产品都存在基差风险。为了减小基差风险,买方应选择与其债权高度正相关衍生工具。事实证明,信用衍生产品对信用风险的防范能够起到十分有效的作用。因此,信用衍生品市场才得到迅速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