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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创新与有待研究的问题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财务业绩的提升由于难以一步企及,通过结构化的程序是达到良好财务业绩的有效且稳定的保证。本人认为,这些吸纳了相应抽象规则的程序理性共同促进着企业财务业绩的提升。当然,一个严谨的关于结构理性、过程理性和行为理性与企业财务业绩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也将是非常必要。本文只不过是对企业财务业绩提升的程序路径给出了一个研究起点。

理论创新有待研究的问题

企业财务业绩的提升由于难以一步企及,通过结构化的程序是达到良好财务业绩的有效且稳定的保证。因为程序理性所强调的就是行为机制的理性而不只是仅注重结果本身,但由于结果总是一定行为程序的结果,一旦保证了相关管理和决策程序能够被各利益相关者所认可,由程序所导出的结果即可接受。在企业面临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环境下,没有人能够准确地预测未来,因此,按照结果理性的方式采取行动将是危险且不具备重复验证性的,在此情况下,如果能够依靠采用某一理性的程序来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就可以通过一个持续性的程序改进去达致一个缺乏实体标准衡量的既定目标。正是从这层意义而言,企业只能用程序理性的方式代替结果理性的方式来支持企业财务业绩水平的提升。本文指出,企业财务业绩生成的程序理性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一是企业的决策由谁制定,二是企业的决策如何制定以及需要通过什么样的流程支持决策目标,三是既定决策如何被有效执行,与以上三个方面对应的程序理性本文将其划分为:结构理性、过程理性和行为理性。

结构理性是指关于企业决策制定权合约安排的程序理性,它强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流程拥有平等的参与机会,同时能够尽可能地使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匹配。过程理性是指企业决策制定和支持过程的程序理性,它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方面,对于企业财务业绩所期望达致的目标的支撑,结构化的流程作为逻辑基础是必要的;另一方面,结构化的流程是否能有效的支持可持续的价值创造这一财务业绩目标,还需要一个有效的流程执行过程作保障。在流程执行过程中,企业需要遵循参与性规则,参与性强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性,但由此造成的利益冲突也是不可避免的。行为理性是指决策执行人按照企业规则和相关指令进行个人行动的程序理性,它要求企业在规则设计上需要尽可能地做到使决策执行人行为的外部性内部化,同时针对其行为后果给予选择性激励,一旦决策执行人的行动偏离了行为理性的范畴,其预期的损失将超过预期的收益。本人认为,这些吸纳了相应抽象规则的程序理性共同促进着企业财务业绩的提升。

本文是从程序理性的角度设计了一个企业财务业绩提升的路径,在理论上构造了一个结构理性、过程理性和行为理性的程序理性范式。我们认为,如何将法学中的“程序价值”更圆润地引入企业的内部管理需要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与此同时,企业程序理性各层面,包括结构理性、过程理性和行为理性的可操作性量化问题也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其它的细节改进的地方,包括“资产权益平衡表”和“经济利润表”的完善;“广义经济增加值” 、“广义可持续增长率”和“广义市场增加值”的实践应用等。当然,一个严谨的关于结构理性、过程理性和行为理性与企业财务业绩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也将是非常必要。

显然,将法律层面的程序问题引入微观层面的企业内部管理,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需要借鉴,需要转换,更需要创新。本文只不过是对企业财务业绩提升的程序路径给出了一个研究起点。

【注释】

[1]这一程序理性的划分层次来源于谢德仁(2000)针对会计信息真实性所应具备的三个方面的程序理性,即一是有关各方达成关于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安排的程序理性;二是会计规则制定的程序理性;三是按照会计规则及其制定权合约安排进行会计信息生产、提供的程序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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