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企业所得税概况

企业所得税概况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我国长期分置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建立了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的、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选择了法人组织。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将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其基本税率为25%。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况

一、我国新企业所得税具有法人所得税性质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我国长期分置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建立了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的、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选择了法人组织(1)。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法律用语。法人,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组织结构,享有独立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从范围上讲,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相应设立法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不仅符合法理依据,而且能够涵盖所有纳税人。笼统的来讲,凡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就征收法人所得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属于自然人性质的,就征收个人所得税。相比企业所得税,法人所得税将法人作为该税的纳税人易于认定;相比公司所得税,法人所得税涵盖了一些从事营利活动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纳税主体的确定

法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可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缴纳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国境之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法人所得税中所谓“居民企业”的概念,是从“住所”、“居所”的基本概念中延伸出来的。就法人单位而言,各国通行的认定居民的标准大体有三种:一是登记注册标准,即依法人注册地点而确定的纳税人的身份。也就是说,在某国登记注册就是该国的居民纳税人;反之,均系非居民纳税人。

二是总机构标准,是依据法人总机构设立地点而确定纳税人身份。也就是说,若总机构设在某国,就是该国的居民纳税人;反之,均系非居民纳税人。

三是管理中心标准,即依据实际控制或实际管理中心的所在地确定纳税人的身份。也就是说,若法人的实际控制或实际管理中心在某国,就是某国的居民纳税人;反之,均系非居民纳税人。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将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其中,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从上述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界定来看,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判断采取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认定方法。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其基本税率为25%。但对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之间没有实际联系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

为了照顾众多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困难,在确定25%比例税率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规定,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