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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增加业务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①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在租赁期内,银行只拥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租赁期满后银行将固定资产退还给出租人,所以,经营性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不是银行的固定资产。因此,银行应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作为一项自有资产计价入账管理,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计提资产的折旧。

第二节 固定资产增加业务

一、购入固定资产

银行购入的固定资产,有的需要安装,有的不需要安装,在会计核算上应按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

(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这种情况是指银行购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就可以直接交付使用。购入这类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固定资产原价入账。其会计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这种情况是指银行购入的固定资产需要经过安装以后才能交付使用。购入这类固定资产时,安装前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以及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安装费等均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待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1.购入这类固定资产等待安装时,其会计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2.安装固定资产发生安装费用时,其会计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3.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其会计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是指银行自行建造房屋、建筑物、各种设施以及进行大型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等,也称为在建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在建工程按其实施的方式不同,分为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两种。

(一)在建工程的计价

(1)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以及分摊的工程管理费计价。

(2)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计价。

(3)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用等计价。

(4)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毁损,在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的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工程成本。

(二)在建工程的账务处理

1.自营方式建造

凡在自营方式下建造固定资产,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下按不同的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户,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记在该科目的借方,工程完工结转的工程实际成本从该科目的贷方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结清手续的各项工程的实际支出。

(1)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项材料物资时,应按购入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入账。其会计分录是:

借:工程物资——工程用材料物资户

  贷:银行存款

(2)领用工程材料物资时,按领用的工程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入账。其会计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工程户

  贷:工程物资——工程用材料物资户

(3)建造过程中发生其他有关工程费用时,按实际发生金额入账。其会计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工程户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4)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时,其会计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工程户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先估价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等竣工决算手续办理完毕后,再按照竣工决算的实际成本调整原估价。

2.出包方式建造

凡采取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工程成本的具体支出在承包单位核算,在这种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实际成为银行与承包单位的结算科目,银行应将与承包单位结算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1)银行按合同或协议规定预付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时,按预付的实际金额入账。其会计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工程户

  贷:银行存款

(2)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账单,银行补付工程价款时,按补付的实际金额入账。其会计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工程户

  贷:银行存款

(3)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入账。其会计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使用中××固定资产户

  贷:在建工程——××工程户

三、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银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证的,按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加上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证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入账价值:

①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②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③受赠的是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新旧程度估计的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银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未来应缴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减去未来应缴所得税的余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其会计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

  贷:递延税款

    资本公积

    银行存款

四、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

银行对投资者投入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方面反映银行固定资产的增加,另一方面要反映投资者投资额的增加。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记账,其会计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五、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临时性经营活动需要,或出于融资等方面的考虑,对于经营活动中所需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租赁的方式取得。租赁按其性质和形式的不同,可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两种。

经营性租赁是为了解决临时性经营活动的需要从外单位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银行只拥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租赁期满后银行将固定资产退还给出租人,所以,经营性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不是银行的固定资产。

融资性租赁是出于融资的考虑从外单位租入固定资产。与经营性租赁相比,融资性租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租期较长,二是租约一般不能取消,三是支付的租金包括了设备的价款、租赁费和借款利息等,四是租赁期满后承租方银行有优先选择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所以,银行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从法律形式上资产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仍然属于出租方,但由于资产租赁期基本上包括了资产有效使用年限,可以说承租方银行获得了租赁资产所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因此,银行应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作为一项自有资产计价入账管理,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计提资产的折旧。

在会计核算上,为了区别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和银行的自有固定资产,现行制度规定应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银行应在租赁开始日,按当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时,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户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户

在租赁期内按租赁合同或协议每期支付融资租赁款时,其会计分录是: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户

  贷:银行存款

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银行,应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户转入有关明细账户。此时,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使用中××固定资产户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户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分摊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但是,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银行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则在租赁开始日,银行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此时,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户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户

银行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等,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此时,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业务及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

六、改扩建固定资产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建、扩建时发生的实际支出,扣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确定的金额作为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原价。

(1)进行固定资产改扩建时,其会计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2)改扩建过程中发生各项支出时,其会计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银行存款

(3)改扩建过程中拆除原有固定资产产生变价收入时,其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在建工程——××工程

(4)改扩建工程结束,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其会计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工程

借:固定资产——使用中××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七、盘盈固定资产

银行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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