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固定资产循环的稽核

固定资产循环的稽核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固定资产循环稽核,最主要是稽核单位整体的财产管理状况,即要稽核财产管理的组织状况、资本性支出管理状况、工程建设状况、财产管理控制状况、财产管理效能等。对资本性支出管理状况,主要稽核:资本性支出是否制订适当的、可行的计划;是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其批准程序是否合理;方案执行有无严格控制、有无记录、有无结果报告,是否有效;有无超时间、超经费预算的情况;有无随意变更计划方案的现象,如有,原因何在。

第十节 固定资产循环的稽核

一、固定资产循环稽核内容

对固定资产循环稽核,最主要是稽核单位整体的财产管理状况,即要稽核财产管理的组织状况、资本性支出管理状况、工程建设状况、财产管理控制状况、财产管理效能等。

对财产管理的组织状况,主要稽核:单位如何有组织地从事财产需求的研究,有无制定财产管理政策及程序,单位有无专设的建设单位,单位有无明细的财产记录,单位有无明确的财产管理人员职务说明书,单位对建造活动的控制、财产的收验、财产变动的授权、财产保管与维护、折旧政策与程序等是否有效,财产有无计划管理及其效果如何等。

对资本性支出管理状况,主要稽核:资本性支出是否制订适当的、可行的计划;是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其批准程序是否合理;方案执行有无严格控制、有无记录、有无结果报告,是否有效;有无超时间、超经费预算的情况;有无随意变更计划方案的现象,如有,原因何在。

对工程建设状况,主要稽核:委托外部工程决策程序如何,如何选择建设单位,合同条款考虑是否充分;如何控制工程进度、工程支出与工程质量;对违约工程及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如何进行处理;如何控制在建工程;建设合同变更有无正当理由,如何追究违约责任等。

对财产管理控制状况,主要稽核:设备是否妥善保管以免损坏,是否仔细考虑过维护成本;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权衡过风险程度与成本支出;各项设备添置是否均求其发挥最大效能,各项有无使用不当之处;各项设备是否皆经编号管理或钉牌识别;各项财产增、减变动及结存记录是否正确;财产转移、报废是否依适当程序办理;财产外借有无控制程序,如有无记录,到期是否收回,是否收取租金、损坏是否赔偿等;各项财产记录是否由第三者定期进行盘查核对;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点,清点中发现的差异是否认真处理。

财产管理效能,稽核内容主要有:财产管理政策中是否强调需求应谨慎决定,设备购置是否依其重要性决定批准程序,维护与管制各类资产的政策及程序是否完备;各种设备是否充分地发挥了其效能,有无设备不足而影响了生产力,有无设备过剩而造成了浪费;资产管理人员其能力是否适应职责的需要,其工作效率与效果是否令人满意。通过上述稽核,以明确在设备利用上有无重大困难及如何解决;效能与效率是否尚待增进及如何增进。

二、固定资产循环稽核工作重点

固定资产循环稽核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固定资产取得及折旧作业稽核重点

本作业稽核工作重点如下:

(1)查核固定资产的取得是否依规定程序办理,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及固定资产登记卡。

(2)查核资本支出与费用支出的分割是否正确。

(3)折旧计算是否正确,前后是否一致,有无固定资产已出售或报废但仍计提折旧。

(4)其他。

(二)固定资产修理及维护作业稽核重点

本作业稽核工作重点如下:

(1)查核有无将资本支出列为费用支出,或将费用支出列为资本支出。

(2)查核有无将某项大修工程预算移作他项财产的修护费用。

(3)分析各部门、各项设备的修理维护费用异常之处,并追查原因。

(4)其他。

(三)固定资产报废出售作业稽核重点

本作业稽核工作重点如下:

(1)固定资产报废、出售时,是否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说明理由及资产使用情形、目前价值等,呈准后办理。

(2)未达原定使用年限而予报废者,虽经负责人核准,仍应分析其原因。

(3)因盗窃或灾害而报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核有无失职疏忽之责以及如何防范。

(4)其他。

(四)固定资产抵押出租或出借作业稽核重点

本作业稽核工作重点如下:

(1)固定资产若需抵押,是否填财物抵押申请单呈准后办理。

(2)抵押权解除后,财务部是否主动向有关单位办理注销申请并将资料分送资产管理部门。

(3)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转移时,移出部门是否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呈准后办理。

(4)固定资产拟出租或外借时,是否已签呈详述理由呈准后办理,应收租金是否依合约规定按时收款,金额是否相符。

(5)其他。

(五)闲置固定资产作业稽核重点

本作业稽核工作重点如下:

(1)闲置固定资产范围界定是否符合规定。

(2)固定资产发生闲置时,使用部门是否详细填写开置固定资产处理表,并会同相关部门经呈准后办理。

(3)会计单位是否将闲置固定资产转入非营业资产。

(4)其他。

(六)工程作业稽核重点

本作业稽核工作重点如下:

(1)工程发包是否均依核准程序办理,并填具请购单,有无事先编列预算,是否均为业务上需要,发包申请内容是否具体完整。

(2)抽查工程个案,核对委托申请书、设计图、工程施工说明书、预算明细表等文件是否相符,有否配合工程预算进行。

(3)核对工程自招标、比价、发包至订约过程中,有关资料是否与原预算配合。

(4)合约内容是否与开标内容相符,有关合约条款及罚则是否适当合理。

(5)发包工程款的支付是否依约核付,账列预付工程款、未完工程等科目明细账、总账是否相符。

(6)查核完工决算与工程预算有无差异,如有差异,查明原因。

(7)查阅监工日志,其记录内容与有关资料是否相符,监工报告是否经确定检验后填报,对于达约或异常情况,有否随时立即据实报告。

(8)工程验收是否由各有关单位合同办理,检验不合格者有否通知补办或依约罚款。

(9)工程完工后,投资效益有否追踪分析并与原预算比较。

(10)其他。

(七)投保作业稽核重点

本作业稽核工作重点如下:

(1)固定资产的投保范围、投保申请、绩保、灾害索赔等,有无依规定办理。

(2)进口固定资产的投保是否依规定办理,保费是否正确计算。

(3)固定资产是否依单位规定办理投保,投保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足够,保费计算是否正确。

(4)其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