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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目标与内容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企业货币开支的合理和货币回收的安全可靠,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确保企业库存现金安全,预防其被盗窃、诈骗和挪用。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规定货币资金核算和管理的流程及手续制度;设定货币资金的控制点及其控制措施。月末,由稽核员或其他非记账人员核对现金日记账和有关明细账及总账。

第一节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目标与内容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流动性很强的一种资产,其收付涉及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贯穿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是企业生产与发展的基础,任何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拥有货币资金。由于货币资金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和极高的控制风险,容易滋生舞弊、非法挪用等违法犯罪行为,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核算与监控,保证货币资金安全完整和合理有效使用,显得尤为重要。

一、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目标

内部控制目标是企业管理当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根本出发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有以下几个:

(1)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性。货币资金是企业经营活动的“血液”,离开了资金,企业将无法正常运转,同时货币资金的流动性极强,易招致违法犯罪行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企业货币开支的合理和货币回收的安全可靠,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确保企业库存现金安全,预防其被盗窃、诈骗和挪用。

(2)保证货币资金的完整性。企业资产是对企业未来经济效益有用的经济资源,实现资本保值增值也有赖于资产的安全完整,因此,财产安全完整是企业各部门的共同内控目标和职责。对于货币资金来说,它要求企业严格保管现金,安全放置现金,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严格管理银行存款,妥善保管结算票据、专用印鉴和支票;检查企业收到的货币资金在当期是否全部入账,预防私设“小金库”等侵占企业收入的违法行为的出现。

(3)保证货币资金的合法性。主要是针对货币资金收入与支付业务,按照严格的授权审批、支付制度,合规合法地办理各项支付业务,重点控制大额资金的支付,通过严密的内部审计监督,及时发现不合法的货币资金收、付行为,即检查货币资金的使用、取得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收支规定,办理各项收付手续是否完备,进而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4)保证货币资金的效益性。企业一切管理活动的最终目的都是在符合社会准则的条件下获取最大的利益,促使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因此效益性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中十分重要的一项。一方面企业为降低财务风险,必须保持一定量的现金以满足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应降低货币资金使用成本,保证企业资产的获利能力,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快速运转,即合理调度货币资金,提高资金周转速度,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内容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控制的主要目的是实现企业货币资金支付的合理、合法和回收的安全可靠,防止贪污舞弊行为,保证资产的安全,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满足生产和经营的需要。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规定货币资金核算和管理的流程及手续制度;设定货币资金的控制点及其控制措施。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可以具体划分为现金内部控制和银行存款内部控制。

(一)现金的内部控制内容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的现金,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外币。现金是企业资产中最具流动性的资产,极有可能被挪用或侵吞。为了防范风险,保护企业资产安全,既能使现金合理畅通流转,又能避免发生现金的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不仅要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接受开户银行对其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更要从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加强对现金的管理。

1.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有:

①职工工资、津贴;

②个人劳务报酬;

③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④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⑤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⑥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⑦零星支出;

⑧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①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

②企业不能直接从自己的现金收入中直接办理现金支出,即坐支现金。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③企业不能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④企业不能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把单位收取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账户;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

3.现金收支的控制流程

现金收支核算的一般控制程序如下:

①授予权限。企业管理部门或业务部门规定或指派业务人员办理有关现金结算的经济业务,对于大宗或特殊现金收支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应专门批示。

②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对发生的有关现金收支业务,应取得或填制相关的原始凭证作为收付现金的书面证明。

③审核原始凭证。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应在现金收支原始凭证上签字盖章以明确有关责任,会计部门收到现金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后,由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的分管人员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编制记账凭证。单位分管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收款或付款凭证,签章后由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事项。

⑤收付现金。出纳人员复核收付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按凭证所开列金额收付现金,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⑥复核记账凭证。由单位稽核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查收款或付款记账凭证,审查合格后在凭证上签章并进行传递。

⑦登记账簿。单位出纳人员根据经过复核的收付记账凭证,按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分管会计人员根据审签合格的收付凭证登记相关的明细分类账。总账会计按照规定的核算形式登记现金总账。

⑧清点现金。单位出纳人员在每天业务终了时,结出“现金日记账”的收支发生额和余额,清点库存现金实有数,相互核对。对于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由出纳员登记现金送存簿后,及时送存银行,并收取现金送存回单作为记账依据。

⑨核对账簿。月末,由稽核员或其他非记账人员核对现金日记账和有关明细账及总账。如发生记账误差报经批准后予以处理。

⑩清查库存。单位应组织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根据清查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填列账存数与实存数的核对情况。如发现账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4.现金控制要点及其控制措施

①授权批准。为保证现金收支业务符合授权要求,现金业务真实合法,业务经办人员办理现金收支业务,须得到一般授权或特殊授权,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经办现金收支业务。经办人员须在反映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签章,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原始凭证并签字盖章。

②审核。为保证现金收付凭证真实合法及核算准确,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指定人员应审核原始凭证填制的合规性、处理手续的完备性、经济业务内容的合法性,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方可办理现金收付记账凭证。

③收付。为保证现金收付正确及时、现金业务会计记录完整及资产的安全,应建立严格的出纳责任制,由出纳员复核现金收支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按照凭证所列数额收付现金,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并签字盖章。

④复核。为保证现金收支业务的正确性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应由稽核员审核现金收支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内容的完整性、一致性、合法性,处理手续的完备性,并签字盖章。

⑤分工记账。为保证现金收支业务有据可查,保证现金业务账簿之间相互制约,及时提供准确的现金核算信息,出纳员根据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分管会计根据收付凭证登记相关明细账,总账会计登记总分类账。

⑥清点。为保证账实相符,出纳员应每日清点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结存表及库存现金的实存金额,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及时查明原因,报经审批后予以处理。

⑦清查。为保证现金完整正确,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应由财务部门主管、审计人员和稽核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根据清查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填制账存与实存的符合情况,如有误差需报批准后予以调整处理。

(二)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内容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应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等结算。企业绝大部分收支业务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结算,而且所涉及的一般是大额款项的收支,一旦出现问题,对企业来说,损失将是巨大的。因此,应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加强对银行存款的控制,保证企业银行存款安全完整。

1.银行存款管理

①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要根据规定并有正式的批准手续,自觉接受银行监督,银行账户的使用要合法,不能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账户。

②企业应加强各种票据管理,明确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

③企业应当指定专人定期将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总账进行核对,同时还应与银行账户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防止错账、乱账的发生。

④企业应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2.银行存款的控制流程

银行存款收支程序与现金业务流程大体上相似,但由于银行存款结算方式不同,其收支程序和业务环节有一定差别。银行存款收支核算一般有以下环节:

①授权。业务部门负责人根据业务需要,按照规定授权有关业务人员办理涉及银行存款收支的经济业务事项。

②签订结算合同。经办人员同对方签订合同,就收付款项的结算方式以及结算时间等内容作出规定。

③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业务经办人员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作为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书面证明,如购货发票等。

④审核原始凭证。会计主管或指定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及其反映的经济业务,批准办理银行存款收支结算,对于不合规定的凭证,应拒绝受理或责成经办人员补办手续。

⑤填制或取得结算凭证。出纳人员根据已审核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规定要求填制或取得银行存款结算凭证。例如,出纳人员根据商品销售的发货单、运费单和销售发票等原始凭证,填制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办理货款托收。

⑥审核结算凭证。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核银行存款结算凭证回单联,并同原始凭证进行核对。

⑦编制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的银行存款结算凭证及原始凭证,编制银行存款收款或付款凭证。

⑧复核记账凭证。稽核人员或指定人员对记账凭证及所附银行存款结算凭证与原始凭证进行复核。

⑨登记账簿。由出纳人员根据经过复核的收付款记账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分管会计人员根据审签合格的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明细分类账,总账会计按照规定的核算形式登记银行存款总账。

⑩核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非出纳人员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查清未达账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⑪对账。在稽核人员监督下,各个账簿记录人员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有关明细分类账及总分类账。如有差错,报经批准后予以处理。

3.银行存款控制要点及其控制措施

①审批。为保证银行存款业务符合授权要求,业务人员办理有关银行存款的业务时,需审核原始凭证内容并签章,而后交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章。超出业务部门权限规定的,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签章。

②审核。为保证银行存款结算正确有效,真实合法,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人员应审核原始凭证或结算凭证,签章同意办理银行存款结算。

③结算。为保证银行存款收付正确及时,银行存款安全完整,出纳员应根据审核的凭证,或按照授权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非出纳员不得经管银行存款业务。结算凭证应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出纳员私章。收付款项后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④复核。为保证银行存款核算正确,稽核员应审核银行存款收付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及结算凭证,结算金额是否一致,记账科目是否正确,有关人员是否签章等,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

⑤记账。为保证银行存款收支业务有据可查,银行存款业务账簿之间相互制约,出纳员根据银行存款收付记账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人员根据收付凭证登记相关明细账,总账会计登记总分类账,各记账人员在记账凭证上签章。

⑥核对。为保证账账相符、证证相符,由稽核员或其他非记账人员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有关明细账、总分类账,如有误差,报经批准后予以处理,核对人员应签字盖章。

⑦对账。为保证银行存款业务会计信息准确及时,应由出纳人员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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