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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秩的禁铜论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他的禁铜论可从三个方面介绍:一是货币是“人主之权”。刘秩继承了《管子·轻重篇》的名目论思想,认为货币产生由来已久,它的作用是“平轻重”,“权本末”。二是开禁的“五不可”论。它集中了刘秩的货币观点,最富代表性。刘秩的理论观点正处于货币数量论的雏形阶段。在刘秩看来,禁铜可以收到“一举而四美兼”的实效。

第一节 刘秩的禁铜论

刘秩(?—756),字祚卿,唐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唐玄宗开元末,历左监门卫录事参军事、尚书右丞、国子祭酒、宪部员外郎,肃宗至德初迁给事中,出为阆中刺史,贬抚州长史。著作有《政典》、《止戈记》、《至德新议》和《指要》等数十篇,已佚。

开元二十三年(734),刚刚接任宰相的张九龄为了缓解官钱短缺、通货不足的窘况。提出《议放私铸钱敕》,唐玄宗李隆基下令百官详议。黄门侍郎裴耀卿、李林甫、河南少尹萧炅等都反对,认为:“钱者通货,有国之权,是以历代禁之,以绝奸滥(2)。”左监门录事参军刘秩也上书《请禁私铸钱议》,提出自己的意见。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禁铜论。他的禁铜论可从三个方面介绍:

一是货币是“人主之权”。刘秩继承了《管子·轻重篇》的名目论思想,认为货币产生由来已久,它的作用是“平轻重”,“权本末”。即平衡物价,调节农工商关系,货币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兴衰,君王必须牢牢掌握铸币权。其所谓衡,就是调节、平抑物价,“使物一高一下,不得有常”。用今天的话讲,即统治者要利用货币调节物价,使之在高低变动中不断调整国民经济的结构,也就是调整农、工、商的比例结构,并掌握财物,管理百姓生计,平定天下。可见运用货币与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君王完全拥有运用这一手段的权利。这里引用《管子》的文字,除标明者外,未标明的则全部出自《管子·国蓄》,只是变动个别文字。而“权本末”的提法确是他的创见,为他人所弗及。“国之兴衰实系于是”——货币制度的状况,这样就把货币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作用抬到无以复加的位置。

二是开禁的“五不可”论。它集中了刘秩的货币观点,最富代表性。其中第一、二、五不可继承发挥了《管子轻重》的货币理论,第三、四不可则继承发挥了贾谊的货币理论。以下依次讲述。

第一个不可是以古代三币说为基础,指出“今之钱,即古之下币也,陛下若舍之任人,则上无以御下,下无以事上”。若听任百姓自由铸造,君王将无从治下,百姓无以奉上。言外之意,国不成其为国,君亦不成其为君,岂不是要天下大乱了吗!第五个不可是套用《管子·国蓄》的话,认为“夫人富溢则不可以赏劝,贫馁则不可以威禁,法令不行,人之不理,皆由贫富之不齐也。若许其铸钱,则贫者必不能为。臣恐贫者弥贫而服役于富室,富室乘之而益恣(放纵)”。即百姓太富就不能靠赏赐来劝导,而忍穷挨饿又不惧怕刑罚,法令将难以推行,故百姓的难以治理都是贫富不齐造成的。如若开放私铸,将促使贫富悬殊加剧。历史上文帝时的吴王刘濞不过是个侯王却“富埒(liè,同)天子”,邓通不过是个大夫,却“财侔(等)王者”,这全是放铸造成的。所以,如若一定要开放私铸,就等于是“与人利权而舍其柄”。当年贾山只是说“是与人主共操柄”,而今刘秩则更进一步,指明这等于是君王自动放弃权力,从财权上讲,就是富国裕民的权力,贫富的权力统统丧失了,都放弃了,交给了他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刘秩维护中央集权的统治者的态度更加鲜明,立场更加坚定。

第二个不可认为:“善为国者,观物之贵贱,钱之轻重。夫物重则钱轻,钱轻由乎钱(原作“物”)多,多则作法收之使少;少则重,重则作法布之使轻。轻重之本,必由乎是,奈何而假于人?”首先国君要注视物价的贵贱,货币轻重的变动。在商品货币条件下,提出这个观点十分重要,至今不失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状况稳定与否的综合性指标。物价水平高低,币值、即货币购买力稳定与否不啻是经济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不啻统治者关心,百姓人人都关心。其次是“物重则钱轻”,出自《管子·山至数》:“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直到东汉张林“钱少则物皆贱”,东晋孔觊“籴不贵是天下钱少”,讲的都是货币与物价的关系。只有刘宋时期的刘尚之第一次触及货币数量与货币价值、物价间的关系,他说:“数少则币重,数多则物重”。同样刘秩先通过物价高低来测定货币价值的高低,再通过货币价值的高低来测定货币数量的多少,从而把货币数量与货币价值联系起来。在这里物价反映货币价值是第一层次的联系,货币价值高低与货币数量多少是第二层次的联系。货币数量与货币价值被直接联系起来考虑,“钱轻由乎钱多”,“少则重”,即钱少则钱重,钱多则钱轻,这较之《管子·轻重篇》及其追随者已是向前跨进了一大步。可他仍以货币价值与物价的联系为前提,未能完全脱离《管子·轻重篇》的供求价值理论窠臼。与典型的货币数量论不同,尚未直接表述为货币数量决定货币价值,货币价值被物价反映。刘秩的理论观点正处于货币数量论的雏形阶段。

他又以李悝“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为本,改写为“物贱则伤农,钱轻则伤贾”。原意改变了一半,粮贵伤民变成钱轻伤贾,全句的意思随之改变为,由重农一变而为农商兼顾,即农产品便宜了会损害农业,货币贬值就会损害商业。反映的不再是轻商抑末,恰恰相反,倒是维护中小商人利益的鲜明立场跃然纸上。因为在货币贬值中,受害最深的并非大商人,首当其冲的该是自耕农兼小手工业者、小商贩等。

依上两条他提出自己对国家控制调节货币流通量的具体措施,货币多了就该收回,以减少货币流通量;相反货币少了,货币购买力提高,就该投放,以降低货币购买力(“多则作法收之使少;少则重,重则作法布之使轻”)。这一措施脱胎于贾谊的“钱轻则以术敛之,重则以术散”。

第三个不可认为放铸是“设陷阱而诱之入”。道理是“铸钱不杂以铅铁则无利,杂以铅铁则恶,恶不重禁之,不足以惩息。且方今塞其私铸之路,人犹冒死以犯之,况启其源而欲人之从令乎!”而私铸不掺假就不可能赚钱,在利益驱动下,禁都禁不住,怎么可以放开自由铸造呢!开禁却又要求人们遵守法令,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四个不可否认铸钱会驱人弃农。“夫许人铸钱,无利则人不铸,有利则人去(离)南亩(农田)者众。去南亩者众,则草不垦,草不垦,又邻(近)于寒馁(něi,饥)。”

上述两条早为贾谊论证,亦为崔沔述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刘秩重申,并陈述得更为清晰而有条理。

在刘秩看来,禁铜可以收到“一举而四美兼”的实效。“夫铜不布下,则盗铸者无因而铸,则公钱不破,人不犯死刑,钱又日增,末复利矣。是一举而四美兼也,惟陛下熟察之。”这本来也是贾谊提出来的,可一直没有遇到像刘秩这样虔诚的推崇者,何况他还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结合新的历史条件作了深入地阐发。

首先他第一次将货币购买力与人口数量相联系,认为流通中的货币需要量应与人口数量联系起来考察。货币购买力高是由于“人日滋于前,而炉不加于旧”,这一观点的确新颖。刘宋时的沈演之曾因“王略(疆界)开广”,提出“用弥广而货愈狭”的观点,讨论了商品流通规模的扩大对于货币流通需要量的影响,然而尚未涉及人口因素。马克思说:“决定流通手段量的一切要素……都依赖于商品世界的形态变化的过程,而后者又依赖于生产方式的总的性质。人口数、城乡关系、运输工具的发展,依赖于分工的粗细、信用等等(3)”。从统计史料看,他的立论有充分的根据,唐高祖武德年间(618—626)全国户数二百万有余,到刘秩奏议时业已超过八百万,百年间户籍增加近四倍;中宗神龙元年(705)全国人口3700万有余,奏议时已超过4500万,30年间人口增长百分之二十二(4)。人口尽管有所增长,货币铸造量却没有增加,因而“钱重”问题就会自然出现了,刘秩结合货币流通中出现的新情况在理论上作出正确表述,为货币理论补入新鲜内容,作出自己的贡献。

其次,他针对当时官铸钱重,其购买力与铜价相等,重钱被砸碎,改铸轻钱的情况,指出官府如放宽禁令则轻钱流通,管严则轻钱不流通而被人丢弃,“公钱重,与铜之价颇等,故盗铸者破重钱以为轻钱。钱轻,禁宽则行,禁严则止,止则弃之矣,此钱之所以少也。夫铸钱用不赡者,在乎铜贵,铜贵,在采用者众。”

最后,官铸的费用之所以不能自给,“在乎铜贵。铜贵,在采用者众。”采用者众,大体由于铜是制作军用器械和生活用品的材料。可是制造武器铜不如铁,制造日用器物铜不如漆,故“禁之无害”。如果大家都不使用铜,铜自会“益贱”,则“钱之用给矣。”定能收到“一举而四美兼”的效果:铜不流散到民间,则百姓无从盗铸,“公钱不破”;人们不会因盗铸而触犯刑罚,“不犯死刑”;公钱不被砸破,集中铜材铸造,使“钱又日增”;通货紧缩趋于和缓,工商得以发展,还可获利,即“末复利矣”。

他的禁铜方案源于贾谊的禁铜论。不过贾谊的禁铜有七福,刘秩的禁铜有四美;贾谊的禁铜是为了根治私铸,刘秩的禁铜则为了降低铜价;而且刘秩所说铜制造兵器不如铁,制造日常器物不如漆也是事实。可人们的日常生活还不可能没有铜,权贵的发财致富离不开铜,最高统治者的宗教活动更是离不开铜,百姓的日常生活也未能完全离弃铜。在这种情况下,刘秩讲:“若许其铸钱……臣恐贫者弥(更)贫而服役于富室,富室乘之而益恣”。由于众卿都认为“纵民铸为不便,于是下诏禁恶钱而已(5)。”张九龄的不禁铸钱方案被搁置了。从而奠定了唐玄宗李隆基的“开元之治”盛世的经济基础。禁私铸钱,对维护中央统治集团的财力,对稳固和发展全国、乃至国际间的贸易都能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当时唯独唐玄宗的弟弟信安郡王李祎再次以“国用不足”为由,重提“请纵私铸”。《新唐书·食货志四》记道:“议者皆畏祎帝弟之贵,莫敢与抗,独仓部郎中韦伯阳以为不可,祎议亦格(阻抗)。”足见禁铜好处再多,实施的条件再便利,在权贵富室为着自身私利千方百计地阻挠反对下,尽管禁铜的构想不错,在为少数人服务的集权社会里也有可能或明或暗地将它束之高阁。

刘秩的禁铜主张较之裴耀卿、李林甫、萧炅等单纯地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禁止私铸,以杜绝伪造滥制,实在高明了许多。过了70年,刘秩的思想才渐为当局接受,变为现实的经济政策。发布禁铜令,贞元九年(793)张滂奏称:“伏请准从前敕文,除铸镜外,一切禁断”。此后,禁铜政策为历代所遵循,只是私铸与劣币从未根绝和消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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