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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

时间:2022-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2年开始,各地成立了大量科委主管下的风险投资机构,它们为探索符合中国现实环境发展风险投资的道路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回顾我国大陆风险投资发展历史,政策的支持对于中国风险投资业来说比任何支持都有效。中国风险资本主要投资于企业的成长期,而对初创企业的支持力度相对不足,无法体现风险投资支持创业的目的。

二、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

中国大陆的风险投资于20世纪80年代起步。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发展风险投资,同年9月,国家科委、财政部共同出资成立的“中国新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是我国第一个专业的风险投资企业,标志着风险投资在中国的萌芽。之后几年,风险投资发展缓慢,几乎处于停滞阶段。1992年开始,各地成立了大量科委主管下的风险投资机构,它们为探索符合中国现实环境发展风险投资的道路做出了应有的贡献。1995年至1996年,风险投资发展迎来第一个浪潮。各地政府纷纷设立国有独资、合资创投机构,大公司和证券机构也参与进来,民间资金大量涌入,对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998年,民建中央在政协会议上提出《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是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一个转折点,风险投资发展由此掀起高潮。2006年,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和国家十部委联合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实施,为中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扫清了障碍。进入2007年,新《合伙企业法》和《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又获通过。同时,经由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经过一年多的研究论证,于2007年2月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凡遵照《创投企业管理办法》完成备案程序,经各案管理部门核实投资运作符合规定的专业性创业投资事业,若采取股权投资模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事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度若有抵扣余额,则可在以后纳税年度逐年延续抵扣。回顾我国大陆风险投资发展历史,政策的支持对于中国风险投资业来说比任何支持都有效(5)

长期以来,中国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来自于政府及国有大企业,真正的私人机构、外资机构及个人的资金较少,不占主导地位。在1994年以前由我国官方独资成立的创投高达50%,到了2001年降到19.08%,其原因为民间企业兴起,积极参与投资创投事业。目前,我国政府仍未完全开放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投资创投事业。根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2008年发布的研究报告,截至2007年年底,本土风险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风险资本额为466.78亿元,占风险投资机构管理资本总额的38.71%,而外资机构管理的风险资本额高达739.07亿元,占61.29%,其中,对来源于中国内地的风险资本进行分析,来源于企业的资金额最高,占本土风险资本总额的53.53%,其次是政府资金,占24.13%,另外个人资金所占比例为10.46%。而考察来源于海外的风险资本可以看出,海外机构投资者、企业集团和个人是风险资本的三个主要来源,合计比例为89.65%。其中,有65%的资金来源于海外机构投资者,来源于企业集团和海外个人的风险资本分别占15.8%和8.85%。

中国风险资本主要投资于企业的成长期,而对初创企业的支持力度相对不足,无法体现风险投资支持创业的目的。根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8年上半年,接受调查127个项目中,有52个项目处于成长期,涉及投资额4.51亿元,项目数和投资额比例分别为40.94%和26.74%;属于扩张期的项目有26个,投资额3.68亿元,比例分别为20.47%和21.82%;21个项目处于种子期,投资额1.29亿元,比例分别为16.54%和7.64%。可见,成长期企业保持投资项目数和融资额的优势,而投资于企业后期的趋势仍然不变,投资于成熟期企业金额比例上升迅速。总的来说,风险投资机构对成熟期和上市筹备期企业的投资高于成长期企业。另外,我国创投退出渠道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境外IPO上市来达到退出目的,虽然近年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一定成果,中小板市场上市标准有所放宽,创业板也已推出,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并购交易市场等多元化退出渠道的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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