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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市养老保障城乡统筹工作的思考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几年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保障城乡群众的晚年生活筑起了安全网。市委、市政府每年将社会保险扩面考核指标列入对各乡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将其列入社会事业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此类参保人员集中表现为老年群体,且缴费档次年缴100元的占总数的90%,或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一是五费合征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关于推进我市养老保障城乡统筹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不断扩大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和惠及面,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保障事业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促进城乡社会稳定和谐。

一、我市城乡养老保障现状

当前,我市的养老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由单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走向覆盖城乡、功能比较完善、保障形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水平多层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障体系。已经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去土地的农民可以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城乡无各类保障群体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

近几年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保障城乡群众的晚年生活筑起了安全网。截至2012年11月底,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4.2万人(含退休),历年基金累计结余38.3亿元,有4.7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得到按时、足额发放,人均月养老金1927元,支付能力达到44个月,2011年共发放养老金6.4亿元。

(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情况

我市从2003年开始实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截至2012年11月底,全市有210个村(社区)的13.9万名被征地人员参加了养老保障,实际享受养老保障6.9万人,待遇平均水平358元,基金结余2.8亿元。重点参保对象参保率在90%以上。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

我市2009年9月被列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经省政府批准,制定出台了《余姚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于当年12月开始正式实施。2010年4月开始,按照“制度并轨、注重公平、平稳过渡”的要求,做好我市农民养老保障、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本办法的并轨工作,并形成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相衔接的制度体系。自工作开展以来,各级领导重视,制度设计合理,推进措施有力,通过规范化操作、人性化服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12年11月,全市累计参保总人数28.8万人,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3.7万人,其中不用缴费、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的9.8万人,农民养老保障、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累计参保分别为2.2万人、0.3万人,套改到城乡居保分别为1.9万人、0.3万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累计参保10.9万人,折算到套改到城乡居保7.2万人,参保率达92%,45—59周岁重点人员参保6.7万人,参保率为95%,已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为建立健全目前我市全覆盖、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制,我市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下达考核指标。市政府每年向各乡镇、街道下达养老等社会保险扩面人数和基金征缴的考核指标,各乡镇、街道按照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企业、村。

2.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市委、市政府每年将社会保险扩面考核指标列入对各乡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将其列入社会事业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

3.定期通报工作进度。从2001年社会保险扩面到现在,我们每年定期向各乡镇、街道印发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简报,并定期在《余姚日报》上通报扩面进度,鼓励工作先进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促动工作相对落后单位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进展。

4.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服务。编印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等宣传册子发放到企业、村,组织业务人员进村、进企业通过现场讲课、座谈等形式开展主要政策规定的宣传,实施市人力社保部门中层以上干部联系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养老保障工作开展业务指导。

5.建立部门配合机制。成立了市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养老等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财政、地税、人力社保、工商、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职责明确的同时,建立了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如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清理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6.建立五费合征工作机制。为减少办事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2006年成立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办公室,建立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五费合征” 窗口,实行一票征缴,一站式服务,大大方便了企业及参保对象办事,降低了行政事业成本,也提高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率。

三、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市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1.养老保险(保障)基金的支付能力还比较脆弱。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目前实施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部分积累模式,即积累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进入社会统筹。如果我市目前按照8%的比例做实2011年个人账户,累计结余养老保险基金由目前的38.3亿元减少到8.9亿元,支付能力由目前的44个月下降到10个月。并且我市将在2015年以后迎来人口老龄化高峰,需要积极应对。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此类参保人员集中表现为老年群体,且缴费档次年缴100元的占总数的90%,或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已经出现当年度收不抵支,养老保障基金支付能力的潜在风险已经显现。

2.养老保险(保障)的覆盖面和惠及面还不够广。一是全市城乡本地户籍人口各类养老保险(障)参保率达到85.5%。离全覆盖还有一定距离。二是由于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目前企业经营比较困难,且有部分减员的态势,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保面难、扩面更难。三是被征地人员参加养老保障还不能做到“应保尽保、即征即保”。四是城乡居保的缴费档次及待遇享受标准普遍较低,还低于我市的最低生活标准。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设计上,不论缴费档次高低,缴费1年,政府补贴50元,而不能明显体现“多缴多得”,制度设计影响了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标准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3.征缴机制不够完善。一是五费合征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尽管实现了五项社会保险费合征,但是基数和参保信息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二是征缴机制有待改革。目前还在由用人单位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没有按照职工计税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缴养老等社会保险费,容易产生企业少报、瞒报、漏报缴费基数的情况,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足额征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公平的现象依然存在。

4.经办服务方式和手段还比较粗放和落后。一是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服务平台的延伸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着“小人社局”的职能,此类工作人员行政上由乡镇、街道管理,业务上由市人力社保局指导,现在看来还是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人员配备力量不足,调动频繁,对开展工作产生不利因素。

5.有限的补偿费,无法解决被征地人员经济负担。我市被征地人员参加养老保障,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金主要由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我市财政给每位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在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时,给予每人6000元补贴)。被征地人员参加保障,参保费用的主要来源是征地补偿费,现阶段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每亩的补偿费用一般不超过2.2万元,这对于一些低收入农民来说,要一下子拿补偿金参保缴费,他们感到难以承受,因此有许多被征地人员没有“即征即保”(现有约5万人应参保而未参保),或参保时也只选择较低享受标准的养老保障(险)。

6.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有一定差距。养老待遇标准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目标尚有差距。按省政府要求,被征地人员的养老待遇不应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目前余姚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465元/月。现被征地人员待遇享受分为490元/月、440元/月、390元/月三档,受高档次待遇享受需要高参保缴费的限制,80%以上的被征地人员参保选择享受390元/月的待遇标准,因此就目前来看,女性60周岁以内的被征地人员待遇享受标准离保障目标尚有一定差距。

四、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情况和问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领养老保障城乡统筹工作,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城乡各方面群体的利益,推动养老保障城乡统筹工作的新发展。

1.继续加大扩面力度。目前企业经营比较困难,我市正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临时性适当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以及下调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只有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才能稳定和提高基金支付能力,才能保障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养老保险、保障等主要政策的宣传,使参保群众对缴费基数和比例、退休后享受待遇等规定心中有数。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推动力度。继续对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下达社会保险的考核指标并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定期通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扩面工作进度,促进全市社会保险扩面任务的全面完成。三是建议市督查部门适时、定期组织开展情况督查。对各乡镇、街道养老等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

2.落实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养老保障城乡统筹工作需要公共财政来支撑,我市经济实力的不断发展壮大,使改善民生、建立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障体系有了一定的基础积累,但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于制度本身的特点,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修订现有的风险基金政策,从2004年7月1日起,我市根据宁波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余政办发〔2004〕82号),适当提高了社会保障风险基金收取额度,即对新征土地社会风险基金的收取标准为30元/平方米。社会保险风险基金列入土地出让金范畴,由全市社保基金统筹使用。

但是,由于受土地宏观调控等形势的影响,近年来土地征用明显减少,当时的风险基金政策、筹集力度与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建议市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要求,根据城乡统筹配套改革试点要求,合理确定社会保障风险基金占财政预算总收入的比率和年增长比率,并及时划入市财政专户,做到未雨绸缪,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

3.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设施和制度六个“到位”的要求,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为开展城乡统筹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机构和队伍保障。要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从改善民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实人员,落实日常工作经费,提高基层服务机构队伍的工作积极性。由于开展养老保障城乡统筹工作政策性强,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加强基层服务机构队伍建设,要保持这支队伍的相对稳定性。

4.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由于参保单位和城乡居民的经办服务要求越来越高,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养老保险、保障经办手续网上办理的办法。市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步伐,按照方便、快捷、有效的要求,做好信息化平台的完善工作。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继续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以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为平台,与争做“窗口服务明星”相结合,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热情、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品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业务政策培训,提升调研分析能力,健全内控制度,使每一位干部职工不仅是业务能手,还是老百姓心目中的服务明星。

(余姚市人民政府:诸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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