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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方事由引起的医方义务的免除和患者权利的受阻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可见,差异性、多样性是导致复杂性的主要因素,也是医方义务的免除和患者权利的受阻的一个原因。当今医疗水平对一些绝症和重症,如恶性肿瘤、艾滋病、某些家族性遗传性疾病进行尝试性治疗的风险,也是医方义务的免除和患者权利的受阻的一个原因,这就要求医师在完全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患者的症状、体质、医院条件、医生能力及必要的抢救措施等情况。

二、因医方事由引起的医方义务的免除和患者权利的受阻

(一)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以上规定都是因医方事由导致医方义务的免除和患者权利的受阻的主要法律依据。

(二)因医方事由引起的医方义务的免除和患者权利的受阻的具体情况

1.患方个体差异导致的诊疗复杂性。每种疾病的诊治都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患方体质差异,禁忌症、并发症、诊断结论、治疗方案、药物特性均不一样,同病异症、异病同症,不同的医师会有不同的诊疗方法。由此可见,差异性、多样性是导致复杂性的主要因素,也是医方义务的免除和患者权利的受阻的一个原因。这就要求医师依照专业标准而非一般标准进行判断。

2.尝试性治疗的风险性。当今医疗水平对一些绝症和重症,如恶性肿瘤、艾滋病(SLE)、某些家族性遗传性疾病进行尝试性治疗的风险,也是医方义务的免除和患者权利的受阻的一个原因,这就要求医师在完全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患者的症状、体质、医院条件、医生能力及必要的抢救措施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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