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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的概念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非法证据排除,是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法院不得以非法证据来确定基本案情和作为裁判的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美国证据法》中设立的最初目的是为了纠正警察的错误行为,并作为实现《美国宪法修正案》第4条的保障手段。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首次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判断标准。

非法证据排除,是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法院不得以非法证据来确定基本案情和作为裁判的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美国证据法》中设立的最初目的是为了纠正警察的错误行为,并作为实现《美国宪法修正案》第4条的保障手段。《美国宪法修正案》第4条规定,以搜查和扣押的方式收集和获得的证据必须基于正当的理由,人民保护自己的人身、住宅、文件及财产不受任何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受侵犯。由此,“毒树之果”必须排除,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能在法庭上采信,逐渐成为美国法院严格遵循的规范。(5)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方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首次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判断标准。该批复指出:“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证据规定》第68条批判地继承了《批复》关于证据合法性规定的合理内涵和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重新明确了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即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故意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取得的证据不得被视为非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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